二楼。 林枫看了这一场闹剧,笑着摇了摇头。 从那些文士的言语中,林枫已经肯定,这些人即便不是出自江南士族,也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虽然没有看到那中年文士手里的文章,但是从中年文士的言语中,听了个大概。 这篇文章,写的确实不错。 鲜明的立意,直指要害。 自古以来,文臣也要,武将也罢,功高盖主乃是大忌,但凡功高盖主者,几乎没有太好的下场。 人性自私。 特别是坐在那九五之尊宝座上的天子,心思比寻常人更要复杂。 或许,你没有私心,但是,功劳太大,使得天子的地位受到威胁,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过。 当下的宇朝,林枫的确到了功高盖主的地步。 尤其是几次大捷下来,他的名字,传遍大江南边,许多偏远地区的百姓,可能不知道皇帝的名讳,但一定听过九千岁。 江南士族从这点下手,可以说,无可挑剔。 如果说,林枫在民间没有这么高的威望,等到这片文章流传开来,百姓们心中动摇,产生怀疑,那么,阉党乱政的罪名,就会被坐视,到了那个时候,便是夏司遥相信于她,林枫势必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毕竟,天下人的悠悠之口,还是要想办法堵住的。 同样,若非他与夏司遥有那等亲密无间的关系,这片文章出来,同样会将他置于险境,毕竟,当政者再宠信一名宦官,也不可能看着其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统治地位而不顾。 可偏偏不巧,这两点,林枫全部都占了。 这也注定了,这片文章也的再好,也不可能对林枫产生实质性的威胁。 不过,对于这几名热血青年,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情况,林枫还是有些意外的。 实在是没有想到,传说中的狂热粉,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刘光赫跟在林枫身后,看到被那几名热血青年打倒,然后丢出去的文士,也是一阵的愣神。 等回过神来,目光朝着前面的身影,无比复杂。 放眼整个朝堂上,恐怕,也只有林公有这样的魅力吧。 “那些士绅权贵怕是想不到,他们屡试不爽的招数,会在这里栽了个大跟头吧。”刘光赫目光从大厅里收回来,嗤笑道。 身为当朝太师,刘光赫自然是精通政治的,从那中年文士的话中,立刻就能听出他们打得什么算盘。 文章写的不错,有理有据,很容易引起人的深思,但问题是,这写文章之人,很明显没有深入了解过民心民意,根本不知道九千岁的影响力,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无趣,回去喝酒吧!”林枫兴趣缺缺的收回目光,转身回去。 刘光赫笑着点了点头,两人便返回到雅间里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或许是因为儿子回京之事有了着落,刘光赫的心情大好。 不知不觉中,一瓶酒就在两人的笑谈中,见底了。 天色渐暗,刘光赫在家将的搀扶下,离开了酒楼,林枫并无大碍,头脑还十分清醒。 路过一楼大厅的时候,那几名动手的青年,还在那里吃饭喝酒闲聊。 “派人暗中盯一下这几个年轻人,若是有人对他们不利,不用留手。” 林枫出了酒楼,朝着身后的护卫吩咐一句。 那些个文人身后,肯定是有人的,林枫可不想这几名热血青年,因为自己,出了意外。 回到府里的时候,秦梦雪和秦梦瑶已经回来了。 从姐妹俩人脸上洋溢的笑容,看得出来,这一日的南山庄子之旅,玩的很是开心。 “怜儿还好吧?”林枫笑着问道。 “南山清净,环境幽美,不止怜儿姐姐喜欢,我们也喜欢那里。”秦梦瑶眼巴巴的说道。biqubao.com 那模样,很明显对南山庄子那里,喜欢的不得了。 只是,心爱的男人在京师,便是萌生了想要搬去哪里的心思,只能暗暗藏在心里。 “你们若是喜欢的话,咱们往后也可以搬到那里去住,不过,眼下还不太行,怕是还要等些时日。”林枫看着秦梦瑶眼中难以掩饰的羡慕,笑着说道。 “太后姐姐信任夫君,将朝廷大事交到夫君身上,夫君当以天下大事为重,不必为我们分心,能呆在夫君身边,我们就很知足了。”秦梦雪走过来说道。 看着这个懂事的小女人,林枫朗声一笑,一把将那玲珑有致的娇躯拉进怀里。 眼下正值多事之秋,内阁和背后的士族表面上平静,背地里却是小动作不断,还远远不到清闲的时候。 等有朝一日,天下太平,内外安稳,那或许可以带着身边的女人,移居南山,过过那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 连日的忙碌,再加上喝了些酒,林枫也有些疲累,早早的抱着两个小女人,沉沉睡去。 而此时。 京师的另一座府邸。 杨雍听到下人传来的消息,匆匆赶到了这里。 提前到场的,还有几名内阁的官员。 此时,一众人聚集在屋子里,中间是那几名被打的文人书生,旁边的软塌上,还有那位晕厥过去,还没有醒过来的袁姓中年人。 听到酒楼里发生的事,杨雍的脸色,肉眼可见的阴沉下来。 “这些贱民,简直无法无天,五城兵马司的人呢,就没人管吗?”杨雍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咆哮道。 “五城兵马司早已成了林枫的鹰犬,他们便是听到风声,怕是也不会轻举妄动。” “那怎么办?我们在朝堂上被林枫这个狗贼奚落,如今,我们的人,还要被那些低贱的平民欺负不成,这样的话,谁还敢与我们一同讨贼。” 在场的众人,沉着脸,群情激愤。 这段时间,在朝堂上,本就够窝囊了,面对林枫一派的欺压,只能步步退让。 现如今,在这外面,还被一群平民给殴打,这让内阁众官员压制许久的怒火,再也忍不住,喷发而出。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既然五城兵马司的人靠不住,那么,我们便自己动手。” “面对林枫这狗贼,我们没有办法,收拾几个贱民,也要畏手畏脚吗,我们何时沦落到了这等境地。” 有人当机立断,提出了建议。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8_148060/74687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