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少年手持一柄寒光短剑,在林中腾挪如风,出剑如狂风骤雨,连绵不绝,气势颇为不俗,显示出不低的剑法造诣。 那是赵冲。 赵冲的家就在小镇边缘。 这家伙估计在家里练剑怕被人发现,大晚上特意跑到树林里练习。 或许是察觉到有马蹄声接近,赵冲警惕的收起剑,躲到一棵大树后面,悄悄的看过来。 姜七夜徐徐走近,微笑道:“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沐公子?” 听到姜七夜的声音,赵冲目光一讶。 略作犹豫,他倒提短剑,从树后走出来。 他咧了咧嘴,有点忐忑的问道:“沐公子,你,你不会是反悔了,想要把剑讨回去吧?” 姜七夜不禁莞尔,说道:“你想多了,一柄剑而已,还不至于。” 赵冲闻言,顿时大大的松了口气,旋即大大方方的走过来,咧嘴嘿嘿笑道:“那就好! 沐公子,说实话,我以前有点瞧不上你,觉得你太过孱弱,跟个女人似的。 但最近我才发现,你绝对是个真爷们,做事够大气! 这剑很好用,我很喜欢。 就在几天前,我还用这把剑,亲手杀死过一个实力强大的马贼。 那个马贼被我一剑抹断了喉咙,毫无还手之力! 沐公子,今后你若有用得着我赵冲的地方,尽管开口。 只要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我赵冲但凡能做到,绝不推辞。” 姜七夜落下马背,在路旁的大石上坐下来,喝了口酒,瞅着赵冲微笑着点点头: “好说。 赵冲,我倒想知道,你为何这么想要一柄剑?” 看着赵冲,姜七夜就不由的想起了,玄黄界中那些朝气蓬勃、满腔热血的少侠们,感到格外亲近。 嗯,无论哪个世道,少年人才是世界的希望。 他最喜欢引导少年人走正途了。 赵冲愣了一下:“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喜欢剑,也喜欢练剑。 我们赵家有一门祖传的剑法,名为【暴雨剑法】。 我从小就在练,可惜直到昨天,才第一次摸到真剑。 这真剑就是不一样,比木剑强太多了。 一剑在手,我觉的自己无所畏惧,再强的敌人也无法令我退缩!” 说着,他还做势斜剑指天,目光睥晲,颇有一番气势。 姜七夜微微一笑,问道:“那你可有何理想?” 赵冲纳闷道:“什么是理想?” 姜七夜无语了一下,说道:“就是志向。” “志向……” 赵冲想了想,有点兴奋的说道:“我当然有志向,我的志向就是成为一名强大的剑仙,逍遥天地间,横扫一切不平事,杀尽那些贪官污吏和吃人的妖魔猛兽。 沐公子,我也不怕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听说书的李爷爷说,北方的仙临国快要打过来了。 到时候我要参军,我要帮着仙临国,杀进北阳城,把那些狗官全都杀光! 如果能积攒够军功,我就可以免费进入仙临国的修仙学院。 沐公子,我知道你也一定对官府恨之入骨。 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参军,杀破北阳府大牢,把你父亲救出来! 你虽然实力差了些,但你读书多,在军队里谋个前途应该也不难。” 因为有姜七夜赠剑这段关系,赵冲很自然的与姜七夜拉近了距离。 在他看来,两人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并不担心姜七夜举报他,也自然而然的打开心扉,畅所欲言。 姜七夜看着目光烁烁的赵冲,稍微有点错愕。 好家伙,这小子竟然是想造反啊。 不过他仔细一想,其实雍国还真是活该完蛋。 雍国的权贵只顾自己享乐,丝毫不顾百姓的死活,民间早就怨声载道,杀官造反者不计其数,除了几座城池还算稳定外,到处都很混乱。 谁都知道铁重要。 但为了满足权贵的私欲,官府大肆搜刮钢铁,闹得民间老百姓连把菜刀都没有。 之前就曾因为几斤粗铁,就杀死了小镇上五、六条性命。 这种事在雍国简直多如牛毛。 再加上各地马贼成风,凶兽毒虫成灾,官府却毫不理会,只是狠命的压榨遵纪守法的老百姓。 这样的国家,不亡都没天理。 其实就连孱弱的沐云寒,当初都差点想要散尽家产、集结武夫,强闯北阳城大牢抢人,然后北投仙临国。 只是被沐令忠给阻止了。 姜七夜笑道:“赵冲,仙临国要想打过来,还不知那年那月,说不定我们这一代,都未必能等得到。” 赵冲愣了一下,无奈点点头:“是啊,李爷爷说了好些年了,仙临国也只是在三山关小打小闹,也不知何时能打过来。” 姜七夜道:“其实,未必要靠仙临国来救,而且仙临国也未必强到哪里去。 雍国的当权者横征暴敛,官员贪腐,兵将残暴,百姓苦官府久矣,民间武夫众多,却手无寸铁,难以对抗山林猛兽,以至于天天有百姓丧生于猛兽之口,丧生于夜魔的爪牙之下。 这样的国家,早就该亡了。 若是有人能登高一呼,必定应者云集,推翻雍国,杀光官吏,改朝换代,或许大有可为!” 赵冲不由的一脸错愕:“沐公子,你是认真的吗? 雍国虽然该亡,但毕竟高手如云,不但有大量修仙者供奉,还有数量庞大的大戟营战兵。 如果雍国真这么容易被推翻,早就亡国了,也不至于存在至今。 不过,你说的也对,有些事总归需要人去做的,等我将来成为一名强大的剑仙,或许可以试试……” “嗯,今天先到此为之,改天再聊,走了。” 姜七夜神秘一笑,摆摆手,翻身上马,继续向远处的桃林走去。 赵冲看着姜七夜渐渐走远的背影,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他忽然觉的,这位沐公子真是同道中人,正该深谈一番才对…… 姜七夜骑在马上,喝了口酒,砸吧了下嘴,哑然失笑。 他刚才其实有想拉赵冲一块扯旗造反、自立为王来着。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尽快的融入本地,加深与这个世界的因果关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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