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在她腰上掐了掐,陆景溪立刻横他一眼。 孩子面前,还不老实。 等到了机场,知知和行行已经睡着了。 何欢提前在附近酒店开了套房。 车子到了,何欢和连承御一人抱了一个,送进房间休息。 陆景溪则是慢一步,跟洛蒙从车上下来。 回到房间,她先去换下礼服和珠宝。 刚把耳饰摘下来,房门被推开。 她转头看了身后人一眼,继续摘戒指,“几点的航班。” “十二点。” 陆景溪看了眼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她朝他晃了晃手里的戒指,“这两枚戒指很漂亮。” “喜欢就日常戴着。” 他站在她身后,握着手亲了一下。 陆景溪仰头看他,“钻石太大了,万一被抢了怎么办。” “那就让对方把牢底坐穿。” 陆景溪被他逗得咯咯笑,“我戴这枚黑玉的,跟你的翡翠扳指搭一搭,” 她比划着自己的手指,拿出手机,打算拍一张照片。 自从和连承御重新在一起后,她爱上了拍照。 照片,能记录当时的快乐,也能让瞬间成为永恒。 有人说,人的一生,就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的。 她现在觉得,是这个道理。 她调出自拍摄像头,看着里面的男人,“看镜头。” 连承御乍一抬头,就被咔嚓声定格了表情。 陆景溪扔掉手机,起身抱住他,“那你现在就去机场吧,我和孩子们等你回来。” 男人宽大的手掌箍着她的腰,唇在她耳边蹭了蹭,“不急。” 她裙子后背的拉链,被他轻轻拽着往下滑。 陆景溪脊背一僵,后背感受到粗粝的摩擦时,身体自然而然地往他怀里挺,“很痒,我自己换。” 男人温然的呼吸变得浓郁炙热,干燥的唇落在她的肩颈,“我帮你脱了就走。” “我不信。”她眼神含笑,握住他的手腕。 “你不信什么?”他低头看着她的眼睛。 “我不信你帮我脱完衣服,能立刻走得出去。” 连承御吻了吻她的嘴角,“陆小姐说错了。” “还没脱,我就已经走不出去了。” 裙子剥落掉在地上,她整个人被抱起来。 反正是私人航班,晚一点应该也没事…… 她这么想着,脸也跟着泛红。 在他往床边走时,她赶紧拍了拍他的肩膀,“锁门锁门,万一两个小的中途醒了,和早上似的……” 连承御转身抱着她走过去,在她伸手锁门时,就开始亲她。 “等我回来,我们白天在庄园陪孩子,晚上去碧蓝湾。” 陆景溪,“……您的目的还能更明确点吗?” 连承御解了衬衫口子,锁骨和胸肌看得人眼睛发热。 他一边吻她一边说,“陆小姐,1400的债务总得还。” 陆景溪一想到这个数字,就羞得说不出话来,立刻捂住他的嘴,“你不要再提这个!” 连承御竖起一根手指,挡在她唇边,“小点声,这里隔音没家里好。” 陆景溪赶忙闭嘴,紧张地看向房门的方向。 后半夜两点,连承御穿好衣服,精神满满地站在床边,亲了亲醉眼迷离看着他的人,“我走了。” 陆景溪扯起被子挡住脸,朝他挥手,“落地发消息。” 连承御从门内走出,去对面房间,亲了亲两个熟睡的小的。 这似乎是他最不愿意离开的一次。 哪好,都没有老婆孩子在的地方好。 陆景溪睡到日晒三杆,被知知和行行亲自喊醒。 “妈妈,再睡下去,太阳就落山了。” 陆景溪缩成一只鹌鹑,不敢露出脖颈以下的部位,“那你们出去,妈妈起床,要换衣服。” “那妈妈快点,何欢姐姐拿了好多吃的,再不吃就凉了。” “好。”她一个劲儿的点头。 等到娃娃们走了,她换上自己的衣服出门。 洛蒙坐在客厅里,打着哈欠,“呦,起来了,快吃饭,吃完饭去王导那边签合同,拍定妆照。” 陆景溪一边咬包子,一边扒拉手机。 “约摸下个月初开机,现在有一档穷游异国的综艺发来了邀请,你要不要当一期飞行嘉宾?” 陆景溪含糊不清问了一句,“穷游哪个国家?” “这一季全都集中在美洲地区,如今应该在加拿大。” 陆景溪眼睛一亮,“这地方我小时候熟啊。” 她在加国西部的落基山脉里,捡回了陆景肆,同时也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了连承御。 小时候常年跟着妈妈外出乱跑,虽然过去十几年,可那些经历依旧难忘。 她想了想,“接!” 然后摸了摸知知和行行对小脑袋。 连承御说挑时间带着全家去度假,正好拍完综艺,可以顺道在那边玩一圈再回国。 她开开心心准备综艺之旅,顺便将计划告诉了连承御。 彼时,男人还在天上飞着。 身前的电脑映出他不苟言笑的脸。 “族长,你把这么大的企业交给Ethan二十出头的小孩子,未免过于玩笑。” “上一任族长接手时,二十二岁,我接手时二十七岁,谁不是二十出头。” “可那是临危受命,如今您身强力壮正值盛年,何必急于……” “您岁数大了,脑子不清楚了,把辞呈递上来,颐养天年吧。” 连承御轻飘飘一句话,让视频会议另一端的几十张脸,敢怒不敢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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