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 秦风嘴角扬起,邪气十足。 身体的触感哪里还让她不明白,此时正在发生什么。 骆思宜:“……” 所以哪有什么电鳗,真正的电鳗则是在她身上起起伏伏的男人。 而那些浪啊,也都是他一手弄出来的。 秦风兴致勃勃,相当卖力,“老婆,该是我们的同房花烛夜了。” 骆思宜声不成调,“你真是磨人的很!” 晚上不让她好好休息,白天也不让她好好补觉。 睡着作,醒来也作! 秦风言行一致的耍流氓,“我还能更磨人。” 睡了一夜,此时的秦风是精神抖擞,有着使不完的劲,他能跟她小火炖肉,大火爆炒。 想来哪一种,就给他上哪一种。 骆思宜想要再次否认范宁的话,男人过了三十,也不是所有人都开始走下坡路。 最起码秦风就不是! 他行!他可太行! 就秦风这磨人劲,今天,她是出不了这个门! 等着喝敬茶的秦母,迟迟等不来两人,她立马知晓是怎么回事,满脸的笑意。 喝不了敬茶,她也不会觉得不合规矩。 规矩都是人定的,自然可以由人打破! 秦母笑吟吟道:“老公,陪我去逛街,顺道给你儿子买些补品回来,还得多买些。” 年纪也不小了,还这么卖力。不补补身子,以后该怎么办! 她这个老母亲,真是为他操碎了心! 秦父:“……” 这混小子,真是太,太……饥渴! 年纪越来越大,人倒是越活越回去,也不注意点规矩,就这么瞎胡闹! …… 时宴知他们参加完秦风的婚礼时,看见了神态略显疲倦的荆琛。 婚礼上,他们没机会说上话,离开时,倒是能有时间说话。 时宴知问:“你这什么情况,很忙?瞧你像一副没休息好的样子。” 荆琛揉了一把脸,“还好。” 眉梢微挑,时宴知问:“你这是,有难事?” 荆琛吐了一口浊气,“我没事,是蒋哥。” 时宴知追问,“他怎么了?” 荆琛说:“蒋哥生病了。” 这个生病肯定不是普通的感冒病,能荆琛变成这样,很明显还很严重。 时宴知变脸,“什么病?” 荆琛:“脑癌。” 时宴知:“……” 荆琛,“中期。” “……”m.biqubao.com 时宴知彻底变了脸,神情凝重。 “什么时候的事?” 荆琛吐出一口浊气,“我是前几天得知的,蒋哥一直瞒着我。” 时宴知立刻说,“立刻把人接回来!” 都病成这个鬼样子了,还待在那破地方做什么! 等死啊! 荆琛,“我说过,但蒋哥不回来。” 时宴知:“……” 他还真是想等死! 时宴知说:“把人绑回来吧。” 荆琛说:“没用的,蒋哥自己决定的事,我就算把他绑了,他也能半路跳车下去。” 时宴知:“……” 还别说,蒋席确实是那么个臭德行,跟他妈一头驴似的,拽都拽不回来! “我过去找他!” 蒋席是喜欢犯贱,可自己也不能看着他就这么去送死! 还是得把人拽回来治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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