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以为自己走出来了,以为自己早就忘记她了。 可是事实,他没忘,他一直都记着她。而她也一直埋在自己心底某一处。 被压制时,就连他自己都要忘却了。可当重见天日那一刻,秦风才发现,她已经在自己心里生根发芽,融为一体。 扒之生疼,驱之挖心。 他舍不得,也不愿舍。 她现在回来了,心底的芽开始变得茂密起来,不需施肥,直接长成参天大树,将他整个人笼罩其中。 处处都是她,哪哪都能看到她。 她这让自己如何遗忘,又怎么舍得遗忘? “秦风……” 秦风眼里心里都是她,“骆思宜,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你。” 因为想念,所以他不去窥探她的信息,封闭所有跟她有关的东西,就怕自己不管不顾的再次缠上她。 让他们原本充满甜蜜的回忆,最后变成争吵。 不见她时,秦风做的很好,也保持的很好。 可现在她回来了,她也变成了更好的自己。秦风又忍不住骚动的心,他想与她贴近。 听他这样说,骆思宜要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 自己对他本就是喜欢,这辈子,第一次喜欢的男人就是他。 她的许多第一次,也都是与他一起完成的,在自己心中,秦风一直都是特殊的存在。 分手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 骄傲如他,却一次次为她打破自尊。这些行为的源头,归根到底是因为——喜欢。 或者是……爱。 他还喜欢自己。 这结论,让骆思宜惊讶的同时,又有些……心动。 骆思宜此时不得不承认,对秦风,她还是有感情的。 她也并不像自己想像中的以断情愫。 一只温暖燥热的手,贴在她脸上,秦风的声音再次响起,“思宝,你对我还是有感情的对吧。” 熟悉的昵称,时隔多年,再次从秦风嘴里说出来,她还是忍不住浑身酥软。 当年,他最喜欢这样叫自己,特别是在床上,与她厮缠的时候。 他总是一边用身体‘折磨’自己,一边在自己最动情的时候,贴在她耳边一遍一遍的喊自己思宝,说着最刺激人五官的话。 思宝,为什么你身体总是那么软? 思宝,我们真是太契合了…… 思宝,我真想做死在你身上…… 思宝,思宝…… 太多太多,多到一想,都能让骆思宜面红耳赤的程度。 她脑海中里全是属于他们的回忆,都不需要深挖,只触碰到那一块时,记忆的大门就此打开。 那些骆思宜以为自己遗忘的东西,却像喷泉似的,一个劲的往外冒。 一帧帧,都是那么清晰,那么让人牢记于心,无法忘记。 深吸一口气,骆思宜找回自己的声音,她实话实说,“秦风,我承认我对你不是毫无感情,但是……” 骆思宜还没但是出口,她的嘴就被秦风捂住。 不是手,而是嘴。 秦风用嘴堵住了她的嘴,不让她把后面的话继续说下去。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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