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妧嗔瞪他一眼,“你要脸吗?” 程锦然笑道:“要啊,不要这张脸,又怎么能将你拐进我户口上。” 他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她之所以喜欢自己,不就是因为他有副好容颜。 从不在乎外貌的程锦然,跟秦妧在一起后,也开始变得注意容貌,谁让自家老婆是个颜控。 下聘的日子很快就定下来,程大伯夫妻一家带着满满的诚意来了京城。 两家会面很融洽,秦家满意程锦然这个女婿,程大伯一家也给足了秦妧面子。聘礼绝对是最高逼格,程家的重视,秦家很满意。 秦家是不缺钱,但他们给的,和程家给的,完全是两回事。 程大伯像嫁女儿一般,红着眼看,“亲家,我真的很高兴你们愿意让锦然把你们的宝贝娶回家,我这侄子虽然平时有些闷,嘴也不是很甜,但你们相信,他绝对是个好孩子,肯定会好好待小妧。” 说话间,程大伯给自己倒了杯酒,“多余的话,我也就不说了,这杯酒我敬你们,谢谢你们愿意给锦然一个家。” 程家的情况,秦母他们也知道,程锦然能拥有这样的家人,也是他不幸的人生中的一件幸事。 秦父回了他一杯,“都是一家人,就不说两家话。” 程大伯笑着点头,“对,都是一家人,一家人。” 余新华问秦妧,“小妧,结婚你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绝对满足你。” 余新华是真把程锦然当儿子在照顾,程锦然不是个情感热络的人,对于她这个半道嫁入程家的人,能跟她相处的这么融合,全靠真心换真心。 秦妧知道她不是在说假话,她也知道余新华这是在爱屋及乌。 一顿饭,两家都吃得很开心,程大伯更是直接喝高了,全程乐得像个傻子似的。 锦然结婚,他是真的高兴啊。 这份高兴,比他娶媳妇都要高兴! 他看着那个瘦瘦小小,满身阴郁的小家伙,慢慢长成一颗参天大树,再用他茂密的树枝给自己筑了一个家,一个有他爱的,也爱他的妻子。 这个家,今后还有属于他们夫妻的小宝宝。 想到此,程大伯就忍不住的红了眼,喜极而泣。 这个时候余新华也没有破坏气氛的骂他没出息,反而是任由他发泄。 秦妧捏了捏他的手,侧身在他耳旁低语,“程医生,我会对你好的。” 程锦然与她对视,眼里是化不开的温情,回应地也捏了下她的手,说:“抢我词做什么?” 秦妧眉眼弯弯,“那我们对彼此好。” 程锦然嗯了一声。 一旁作陪的秦风看着两人在那你侬我侬的,没眼看,直接撇开视线,不再吃狗粮。 一顿饭结束,在场所有人都喝了酒,这其中就属程大伯和秦父喝的最多。 程锦然将喝大的程大伯扶进车,转头对秦妧他们说:“爸,妈,我先把我大伯送回去。” 秦母点头,“好,你们路上小心,你大伯喝了不少,你把人照顾好。” 程锦然点头,转而视线又落在秦妧身上:“到家给我回个电话。” 虽然领证了,但同居的事,显然不会立马同居。 两家在饭店门口分开,目送程锦然他们离开后,秦妧他们也上车要离开。 车里,秦母忽然想到什么,问道:“你哥呢?” 秦妧说:“他说去上厕所。” 闻声,秦母直接对司机说:“开车。” 秦妧问:“不等他吗?” 秦母兀自道:“你爸要回去喝醒酒茶。” “……” 她跟秦风果然是意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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