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别说,宁袖水的老公不露面,作品倒是挺有知名度的。 靠着两三部网络中篇、长篇小说就赚了千万。 省着点花,养两个孩子是没问题的。 宁春暖贴着姐姐,姐妹仨一起在宁科誉家聚会的时候,戳破大姐的忧虑:“大姐除了瞧不上妹夫的实力和背景,更担心的是孩子基因吧。嘻嘻!!!” 宁科誉瞄了眼三妹,宁春暖领会闭上了嘴。 宁袖水摇摇头,“本来我们就是外来的神魂,在这里经历的一切不过是游戏顺势而生的,担心孩子不多余吗?” “那也是你的孩子,我的侄子侄女,就算不是真实的,该在意重视。你喜欢一个男人昏头了?” “我老公挺好的呀。” “你老公为什么和他家族的人不睦,不就是他特殊吗?万一孩子像他家里的人呢?” “他跟我说过担心孩子像他家里人。不过看在我的份上,他还是抱有很大希望,孩子能改善很多的。” 宁春暖听着姐妹的对话,皱了皱眉:“不用把妹夫的家人说的那么差吧?顶多平庸,不自律。人还是有底线的。你看他们家里人很少上门求助,请求被拒也就不纠缠了,就是很平凡的人而已。” 宁科誉低头不语,有时候平凡都不足以发展关系。毕竟一个绵延长远的家族,对孩子的培养是很重视的。 一代人松懈,可能家族就开始没落了。 宁袖水明白大姐的担忧,她其实也是下了决心,孩子不成器的责任全由她自己承担,不会让无能的孩子进入家族核心。 姐妹仨一起做饭,聊起往事,儿时学习的经历。 “我以为四哥才是不会结婚的人,没想到是大姐和三姐。”宁袖水笑着说,盈盈眼眸看得人内心被照入春日光亮般温暖。 “大姐不结婚,我是有预料到的。她从小就对自己严格,自律优异得吓人。对男人看着和善,实际上看得很透,寻常的花招追求根本打动不了她。她才是铁石心肠,难攻善守的。”宁春暖调侃起姐姐来,是最顺手的。 “你别装傻,你自己不好弄。”宁科誉平静地看着三妹说道。 “我都懒得和外人交际,维持人脉好劳神。” 至少宁科誉对外礼仪周全,和人能正常交往。 宁春暖才是有点孤僻的。对着外人笑都费力。她自己不知道原因在哪,对外人她总是很认真直接,做不出装傻这事。大姐推测她是对我自尊比较强,不愿意讨好别人。 “大姐就是内心清冷的万人迷,要是下手谁都不在话下。三姐是虚假的高冷,实际是个耿直的小傻子。”宁袖水给出了公正的评语。 “你说我和姐姐,谁更有魅力啊?”宁春暖问妹妹。 宁袖水直言:“自然是大姐,她的女人味从内而外的。” “我没有吗?” “实话说,三姐你有点天真纯稚的赤诚气质,性别感不强。” “我认同小妹的评价。三妹,你很难迷倒别人。” “瞧不起谁呢!”宁春暖不服。 “哈哈哈哈!!!”其他两人都被逗笑了。 别看妹夫挺普通,小妹的孩子从小也是有点皮的。 但是真到了成人要创业了,倒是两个闲不住的。 小的时候,他们就看到宁袖水的两孩子标识是银色了,知道将来必定也是社会精英。 就是没想到他们能自己创立一个招牌的游戏公司。 年收达到了百亿之巨。 这赚钱能力简直就是宁焕空啊! “歹竹出好笋了。”宁春暖坐在侄子办公室里。 这整层办公楼都是侄子公司的。 侄子给姑姑倒上了咖啡。 “你们姐弟小时候跟个皮猴似的,读书经常被叫家长,我还以为没什么出息呢?” “姑姑,你怎么有这种偏见啊?我们只是没办法在课上什么都不做。老师的水平有高有低,也要接受建议的吧。孔子不是说‘三人行,必有我师’。” “就你这态度,没少和老师顶嘴吧。到底是不是觉得老师水平差,还是你想捣蛋,你自己心里清楚。” 侄子嘴里的咖啡差点喷出来,“哈哈哈!!!我这么明事理的人,当然不会无理取闹了。” “你五岁就知道拉着我的手去逛电子城了,还让我提前给你买游戏机做生日礼物,到了生日那天装失忆要钱,这你都忘了?”宁春暖娓娓道来。 侄子淡定优雅地喝口咖啡,“小孩子不懂事。姑姑你可是学术大拿,不会跟我一个三流设计师计较的吧?” “切!每年进账几十亿的三流设计师,这世上可不多哦。” “嘿嘿嘿!!!我送你的房子,你满意吗?” “当然满意了。不过,我房子两三套就够了,下次送钱就行了。” “哈哈哈哈!!!知道。”侄子和宁春暖说话比较像朋友,说的都比较直接。 要是妈妈的另外三位兄姐,侄子和侄女就要缩着脖子做人了。 那三位在他们这里,莫名有种压迫感,不敢放肆,不敢轻浮。 人难得相互理解,但普遍理解利益。 这是宁袖水老公持有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在作品和子女教育时都会直接提及。 对待世界和人生的看法经验,他都不会和孩子隐瞒。 在互相讨论甚至争辩中,得到新的结论。 单纯得不想孩子什么都不懂,把他的收获告诉孩子,再让孩子自己去实践自己的人生。 金清默从三十开始就铁石心肠了,他认清了自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利益是他所喜,是普遍大众所求。 靠着网络创作收入了钱财,他觉得人生可以无忧了,以前大学在那蹉跎时光,不知生活沉重,不算是养老,现在才是真的养老。 “要恋爱也要找有钱有貌有才有品的,一般人不如单着。反正到头就是死,没什么意思。”金清默就这么直接跟家里长辈说的。 长辈劝他不要要求太高,他的长相没那么出众,家境不是特别好的,祖辈就是种地的,要现实点。 “我烦透了这个破现实了!要不是赚了钱,现在说不定还在郁闷,像个乞丐一样求着老天爷给点饭吃,这到底有什么意思?” 亲戚是不理解他怎么这么不着调,明明小时候挺乖巧,学习不错的孩子,三十岁就变得这么逆反了。 不想恋爱,不想结婚,不要孩子。 反正他主意大了,家里人说多了也气,就不说了。 日子还是安生过,不是自家孩子这么闹就行。 爸妈拿他没辙,他跟爸妈无法沟通,关系早就疏离了。 金清默认清了,现实没有书里写的那种美好,人在世上能和人好好说话就挺不错了,把日子过好,有钱花,有房子住就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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