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向一旦被提起来了,对异地恋的不安就淡了些。 人生该活的开阔些,再说真爱一个人,不是占有。 白乐境克制不了自己偶尔的妒意,心胸比较开阔的。不会把恋人当成自己所有物,而是护着守着,珍惜相亲相爱的时光。 朴素的男人,靠谱的男人就是说的他。 白乐境以自己的这点优点自得了,自我安慰下。 大予乐阁,这个地方在白乐境的心里留下了印象,以后有了孩子要让他进那里学习。 调查了许多心意门的事情,还有女娲宫和大予乐阁的事,越发觉得这些华宇最高层级权势护卫的机构在公众当中真的不注重宣传,只有内行的人才明白这些地方的厉害之处。 “哎!说起来还是我们都是普通人,不向往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 在网页上询问大予乐阁安全性,得到的评价都是极高。 “看来这些地方真的都有专门护卫的大人物在。那孩子要是有机会,真的要送去试试。竟然是普通人也可以进入的,怎么以前这么不了解呢?” “大予乐阁?”钱阳愉脸上很淡定,“这可是心意门组建的教育机构。” “你知道?!” “当然!我读过很多华宇史籍。”钱阳愉可是优等生,好学是她的特质之一。 “怎么没听你提过?”白乐境有点感觉自己变渺小了的感觉。 “普通人有那么多的名校可以选择,干嘛提这些游离世俗之外的组织啊。我们又不是做什么大事。” “真的这么神秘吗?” “那可是华宇实权核心心意门的教育机构,当然神秘了。你看有宣传这些机构的广告新闻吗?” “哦。我想我们将来有孩子了,就让他进大予乐阁吧!” “啊!为什么?”钱阳愉倒是无所谓,反正大予乐阁招收普通人的。 “那里有好厉害的人,我在工厂的时候见到了大予乐阁的乐师,音律登峰造极,简直像仙人一样。我想让孩子能接触到最一流的音乐人。” “可以啊。让孩子长长见识没什么不好的。反正普通人终归要回到日常俗世中的。”钱阳愉干脆地就答应了。 白乐境反应过来,心里欢喜,看来钱阳愉想过和他一起生养孩子了。 他们有未来的。 统一又和谐的精神思想才能让人专一稳定,思绪万千如风中烛火摇曳不定。谁能在风中坚定自己的光焰,以烛火之姿,恐怕是最强悍勇毅的灵魂才能做到。 从朋友口中听到钱阳愉和初恋上次一起和他们聚过。 这个朋友和白乐境属于同学,关系没到很亲近。 反倒是对初恋和钱阳愉的关系很好奇,“你说他们是不是要复合啊?” 白乐境和钱阳愉是大学在一起的,没有和过去的同学提起,他们不打听的不亲近的就不知道。 “没有。钱阳愉现在是我对象。”白乐境的心里不太舒服。 “啊!不好意思!” “你和校花在一起了?”其他同学一听这消息就来劲了。 “你小子好福气啊!” “说起来好像以前你就和XXX一起追过校花。没想到你坚持到现在竟然成了!恭喜啊!” “谢谢!”白乐境笑得有点尴尬,被大家围着谈论让他不自在。 以前刚认识钱阳愉的时候,白乐境就听说过她的一些传闻。 不过他是先喜欢上她,后来才有意关注她的消息,听说了很多她的传闻。 大多数都是绯闻。 后来认识了冯太虚,才对他说:“原来她初中的那个疑似恋人是你啊?” “应该是吧。我和她来往最多的时候就是初中,那时候她专注在课业上,没有恋爱。” “我追求她的时候,就有很多人传她跟不少人暧昧。” “有些优秀的人就是招人嫉妒,吸引人注意。你说那些普通人传闻怎么不多?没有关注度啊。”冯太虚说道。 “我那时听别人说她的传闻,心里不舒服。” 冯太虚探究地看着白乐境:“你信吗?” “说实话,我有时是会怀疑,但是又会觉得愧疚。我不该这么无凭据地揣度一个女子。” “关心则乱,你在嫉妒。” “是。” 冯太虚扬着嘴角,给白乐境倒了杯酒,“所以我说谈感情多累啊。” “哎!喜欢上了就没办法对别人负责了。” “我之蜜糖,彼之砒霜。” 白乐境坦诚地更多,“我的初任就是在阳愉谈恋爱之后,那时找的对象只是条件合适,不是冲着认真谈去的。” “没看出来你还有这种浪荡的时候。” “没有多浪荡,就是没有和人带真心谈,找的对象也是比较现实精明的。” “你还能看出女方现实?”冯太虚实在无法把偶尔呆愣的白乐境跟这种老练清场老手联系起来。 尽管只是谈了一个敷衍的,但心态已经是老手的心态了。 “不带真心后,很多东西看得更清楚了。”白乐境想起过往,流露苦涩的笑容。 “和阳愉在一起之后,还会信传言吗?” “这倒是不信,就是会嫉妒。” “哈哈哈哈!!!我就说谈感情麻烦了。”冯太虚笑得大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听别人的情事感觉十分有趣,比看电视剧有意思多了。 有血有肉,多真实啊! 钱阳愉在和白乐境恋爱磨合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心路历程了。 “我现在和很多异性工作,你还会嫉妒吗?” “心累了。觉得嫉妒没意思。” 看着白乐境呆呆的样子,钱阳愉开心地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上连啄了数下。 “干嘛?”白乐境的心飘飘然,嘴上还是保持矜持。 “你可爱。” 这时已经是两人确定要来年结婚了。亲密指数不断上升。 白乐境有点松懈,以前都怕擦枪走火会影响钱阳愉。 现在确认要结婚了,就一下子放松了。 然后就结婚前先怀上了孩子。 结婚那年,年初办婚礼入籍。 年中儿子出生了。 两人一起给他取了名字,叫白理琰。 将来要送入大予乐阁学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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