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实验地,金默身上的不适感依然未消。 他近来无精打采的。 三十岁前他还很懵懂天真,无忧无虑。然后突然开始思索他这一生到底有什么成就。 金默知道自己天资一般,没有显耀的才华,爱幻想。 但他依然觉得自己不一般,非常相信自己的想法和眼光。 只是三十关卡让他看不到未来。 换个说法,是他的未来一目了然,普通人,安逸。 和家人说了要去律界长恒的事,被家人劝了很久。 大家以为他想不开。 金默仔细想想,接受这个实验,跟自裁有着某种相似的作用,确实会让人误会他不想活了。 走到实验地,金默明白他不是想不开,只是给自己一个新的可能。 律界长恒是个修行者创办的知名公司,虽然这个产品有点玄乎,但他愿意尝试。 公府都通过了这个项目,金默选择信任。 他自认为是圣王派的,对风汐的公府十足推崇。 金默走进空间后,现实已经消磨了一切。 他和引动的珠子一接就发出莹白亮光,珠子化成粉末。 室内空气流动,粉末就飘散落地了。 初恋是真的了解何为生活,人生的现实和精神和谐之后的爱慕。 这是金默对初恋的判定。 在他看来,现实中许多人不管是少年心动还是肉体第一次关系,都算不上真正的初恋。只是懵懂,被环境推动的一段经历。 律界长恒在金默这次失败后,后面就成功了几位。 这些获得了独立空间的人都是保密的。 金默活下来了,没有告诉律界长恒。 律界长恒渐渐淡忘了金默这位记录册上写着“失败”的人。 金默再次醒来已经在独立空间里了,里面是他喜欢的屋子装修,开门出去能见到山水假山。 “有人?”他的独立空间与现实的空间巧妙地结合一起,就像他住在现世一般。 他既能感受到现世的阳光风息,不被现世的人事感知打扰。 坐在屋里,从冰箱里拿出食物,做了煎蛋。 一边吃着饭,一边回忆实验发生的事情。 哦!他的肉身被粉碎了,精神撕成了齑粉。然后反复无数次,经历了五行淬炼,就沉入昏睡,感觉完全空无,安神入定,醒来不知春秋。 金玉店里的老板看着手中的凝脂玉髓,莹润光泽在日光下都显得温润皎洁。 “这是极品玉啊!哪来的?”老板脸上平静,眼神里流露着惊奇。 华宇九重天美玉很多,就是寻常人不易得到。 老板瞅着面前的青年不像是修行者。 容貌神情就是寻常人。 “我从山后的湖里挖到的。” “哪座山?”老板继续问道。 “老板,这是我赚钱的机密,不方便说。”金默怪异地看着老板,仿佛在说“你是傻吗”。 老板尴尬地笑笑,“哦。嘿嘿嘿嘿。随口一问。” 靠着极品玉石,金默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 财不露白这个道理,他懂。 金默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想着世上很多东西是天然存在的,这个价值的定义是人族定的。 “哼~”金默轻笑,许多枷锁是人自己套上的。 天然之物可以划分人天差地别的生活,都不知道为何会如此。 书上写着:“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贞妇贵殉夫,舍生亦如此。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 金默觉得这首诗很好,只是这样的“夫”和“妇”难的。真情自是舍生忘死,参透情之一字有几人? 腹有诗书气自华,以前是个很抽象的句子。 在华宇就很具象化了。 华宇坐稳一方龙头或者带头的权威,许多俊男美女都是气质不拉胯的。 以前的文教司司首严修上了电视就风靡风汐女性,连男人都欣赏他的气度。 不只是一副好看的皮囊,那种内秀的气质直接溢出,无法忽视。 一看就比你聪明有内涵的那种淡定气场,让人在他们身边都会不自觉变得拘谨约束起来。 有些人就算装都装不出这种气场。 做有钱人是让生活不需要忧虑生计,而金默要钱就是要做人。 不脱离这些外在的束缚,他的生的价值无非工具。 金默像是动物一样,缩进了自己的空间,冬眠。 睡醒了,就看书。 世界名著、经史子集,他偶尔去书店或者网上查找新的书作。 空间里有一个专门存书的书馆。 只要他想看书了,从屋子的门打开,就会直接通到书馆。 出去看草木山湖,就会通到后山。 金默卖给玉器店的玉髓就是那里的瀑布冲泄而下的潭里,拿到的。 他就是知道那里可以拿到玉,就去了。 衣食无忧,又关注自我的时候,对三界的看法变得冷漠疏离。 压迫苦难都可以冷眼旁观。 金默翻看着书籍,想着:世上善恶真有因果吗?怎么历史从没证实这点?是生灵思维局限看不到因果吗?既然看不到,怎么证明存在?不信才合情合理。 看着自己的双手,记忆里被五行淬炼、身魂粉碎是真的发生了吗?我这样的无情之人,可以有这样的结果,因果在哪?要是用道德伦理来评判金默,他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算是有德之人。倒是对利益看得很清晰,掌控得很紧。 “金默,植物学硕士。年龄不详。”冯哲看着金默的求职资料,抬头看着对面的男人。 “你几岁?” “我活了很久。” 冯哲微微点头,“是修行者吗?” “不确定。就是活下来了。” “哦。公府里没有你的犯罪记录,条件合适,我们会录用的。三天后会给你答复。” “好的。谢谢!”金默起身径直离去。 “金默……”冯哲再次将视线投射到资料表里,嘴唇微抿。 冯哲把金默的情况汇报给老板叶胜义听。 叶胜义请专人调查,没有问题后就聘用了他。 金默住在K市,网上办公。 出版社公司在S市,偶尔要回公司述职开会。 在公司里资历深了,冯哲信任他,让他接洽叶慕斐。 “叶慕斐。”金默坐在咖啡馆里,念了句这个名字。 他自然有所耳闻。 看过叶慕斐的资料后,更加知道她的厉害和地位。 冯哲怎么放心把这么重要的人交给他来接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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