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刀看到庄荷走近,主动靠边让道。 庄荷跟他表白过,现在两人遇见总有点尴尬。 庄荷笑得灿烂,“你现在看到我怎么这么怂啊?” “嘿嘿。”胡小刀傻笑几声,点点头就离开了。 庄荷是公司当红小花,长得娇媚灵动,同行里许多人都喜欢她。 胡小刀不想和这种人气艺人有牵扯,影响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经纪人不知从哪里知道的这件事,老是拿这事消遣胡小刀。 刚好路上又碰上,两人一起去工作室的时候,经纪人就对他挤眉弄眼地嘀咕:“又碰上庄荷了?” “没什么事,就刚好碰上。” “你这人呐,到嘴的肥肉怎么就抓不住呢?” “哎。”胡小刀随便叹几声糊弄过去。 之前经纪人私下和他喝酒的时候就介绍过庄荷是公司老板好友的女儿,是个实打实的千金小姐。 人美有才华性格又好,家境好,这样的条件难怪同行很多人觊觎她。 在工作室待了一整天,下午六点才出来。 经纪人就在里面待了两个小时就出去办事了。 工作室里只剩下三个人。 胡小刀不是最后一个离开的。 还有一个职员在试听编曲。 庄荷在餐厅和友人聚餐的时候看到胡小刀进了餐厅,他好像没看见她。 她的嘴角不由自主噙着笑意。 友人还在滔滔不绝地聊八卦生活。 “庄荷,xx一直借大家打掩护,他没跟你表白吗?” “没有。” “他真是个别扭的男人,老等着你发现。一点都不直接。” 庄荷温柔地笑笑。 她知道很多男人都喜欢她,甚至有女人对她表达过好感。 如果不是风汐律法严厉,恐怕她不一定会经历这么温和的追求。 总有些人喜欢走张扬极端的求爱路线,无法制约就会纵容这些看似情癫的疯狂纵欲行为。 庄荷会对胡小刀产生好感,就是喜欢他的淡泊和良好的素养。 其实身边条件好的不少,不过少了点感觉和缘分吧。 至于胡小刀,庄荷是真的喜欢和在意。 不过表白被拒是给了她不小打击。 庄荷知道了事实就是胡小刀对事业的专注远胜过情爱。 至少在庄荷的所知里,胡小刀就没什么异性往来。 有人可能会调侃胡小刀是不是喜欢同性,但庄荷直觉胡小刀喜欢女人。 胡小刀吃完饭离开都没发现庄荷和他在一个地方吃饭,两人之间缺少了交集。 最近胡小刀还报名学习古琴。 教他的老师是陆吉。 陆吉的真实身份是心意门的护法,当然是隐秘的。 陆吉的古琴课报价都是很高的。 胡小刀只报了半年,钱实在有点多,他有点心疼。 有幸听过陆吉弹过一曲,胡小刀当场就佩服得无以复加。 “老师!你收我为徒吧!” “孩子,听过古话: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吗?” “我不会和老师抢饭碗的。” “这话听听就行了。” 胡小刀失望,苦着张脸,“我是个音乐制作人,就是个艺人。不会和你抢教课的。” 陆吉笑了,“孩子,你学好了,可是要占用我的时间的。我不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就是开个课赚点钱生活而已。” “老师,你的水平这么高不传承下去多可惜啊!”胡小刀惋惜。 “哈哈哈,真是个多思的孩子。时间还有半小时,继续花在聊天上吗?” 胡小刀认清现实,摇摇头,“老师,请继续讲课吧。” “嗯。” 半年后,胡小刀基本掌握了古琴的指法,剩下的就是他自己练习了。 后来他尝试给陆吉打电话,电话号码都变空号了。 胡小刀怅然地拿着手机,听着里面传来的“嘟嘟”声,叹息:“哎!老师,以后还能再听到你的琴曲吗?” 人生几十年,有些人就是短暂的停留。 更不要说华宇是几个世界的联合。 普通人依然是普通的活着,有限的自由,有保障的稳定的自由已经算是极限的幸运了。 胡小刀的农桑司管理林业的朋友尤孟约他出来吃饭。 “上次遇到一个不懂事的养宠物的妇人,被我送进警局关了大半月。” “又是不服管。” “她的宠物不知哪里感染了狂犬病毒,所幸还没发作提前发现。处理掉那只狗后就被这妇人纠缠申诉了一会,我就打晕她,让警卫司的人关了她一阵子。” “你当时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吧?”胡小刀这位农桑司的朋友看似斯文实际上脾气暴躁。 以前在学校管教那些上课捣乱的学生都是重拳出击,让家长都好几次上学校投诉了。 不过尤孟成绩优异,体育好,是警卫司的预备役,有很大的治理学校秩序权力。 老师也说不了他什么。 “没枪决已经是我最后的仁慈了。风汐都管理了这么久,怎么还是有些人不长脑!多余的仁慈是会害人的!跟这些蠢货做同胞真是晦气!”尤孟一口气抱怨了一堆,吓得胡小刀赶紧伸指头“嘘”他。 “你说话注意点!真不怕影响啊!” 尤孟爽朗地笑了,挥挥手,“别怕。我这人有什么说什么。但是也懂是非黑白。就是忍不了蠢货。这种自以为是的怜悯真让人恶心!”说完忍不住露出嫌恶的表情。 “你别说了!真的没完没了。”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要升副局了。”尤孟平静地告诉胡小刀。 “这是好事啊。以后你要更注意言行了。” “注意什么言行!他们不想用我自然会开我!我这样挺好。” “你啊……”胡小刀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尤孟是个管事的人才,能力一流,就是手段一点迂回都没有,甚至有时过于直接粗暴了。也就风汐才能包容他这样的人物了。 没想到尤孟不到三十就要升副局,看来他的单位是很看重他了。 多亏了风汐公家的权威够高,保障了风汐的秩序也不会惯着一般人。 大多数没接触过公家的人都不知道公家的厉害。 胡小刀可是有尤孟这么一位亲近的朋友,自然知道公家的人才包容万象,遵纪守法就可以一生无忧了。 “那个庄荷还挺可爱的,你公司的,你不试着追求下?”尤孟突然说道。 “你怎么突然说起不相关的人啊?” “我也是无意中知道庄荷跟你一个公司的,我看过她的剧,真的很不错哎!你这人这么多年不会都没有找过女人吧?” “对啊。我想专心做音乐。” “傻子,做音乐不耽误恋爱!” “没兴趣。” “早早就失去激情,看着跟个老头子似的。” “瞎操心。”胡小刀笑了。 两人接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工作生活,关系还像读书时候一样亲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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