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乡村小医仙_第104章 拆之入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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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这话,沈凌云耳朵一热,脚指头不受控制地紧抠鞋底。
    尼玛。
    误会了。
    她是邀请自己参加开业典礼,不是想睡自己。
    这可真是尴了个尬了。
    随即,在穆滢那探究的目光中,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你别误会,我是想着去县城买身衣服,我要是就穿这一身跟着你,估计会被人当成要饭的。”
    穆滢恍然大悟,看来真是她误会了。
    她就说嘛。
    沈凌云那么清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跟那些臭男人一样,否则他刚刚也不会拦着自己亲他,中午吃饭时更不会拒绝自己。
    她果然没看错人!
    “正好,我也要去准备礼服,咱俩一起去看看。”
    沈凌云点头应下,背着自己的小背包跟穆滢一起离开。
    “你们看见没,沈家小子跟玉销记那女老板走了!”
    “看见了看见了,沈凌云长得那么好看,你们说那女老板是不是看上他了?”
    “怪不得人家那么个大老板亲自过来感谢他,合着醉翁之意不在酒,长得好看到哪都吃香。”
    “哼,以色待人,肯定不能长久!你要还是瘸子,你看那女老板能不能看上他。”
    “长久不长久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我要是能抱上这么漂亮的金大腿就好了。”
    “之前村里人都说,沈凌云是靠富婆帮忙,才拉到卖菜那生意的,我还不相信,现在看来,可能真是那么回事,要不然谁傻啊,花那么贵的价钱买菜!”
    “行了,你们就别在这酸了,有讨论沈凌云这功夫,还不如抓紧时间干活!”
    刚从镇上回来的齐大夫听着村民们的讨论,眼中闪过一丝暗芒。
    沈家兄弟现在越来越难以掌控,在这样下去,他任务怎么办?
    可他们嘴太严,自己接近了这么长时间,也没能从他们嘴里套出关于沈凌云师傅的身份,这让他不太敢轻举妄动。
    算了。
    还是先跟上面汇报一下,看看上面怎么决定吧。
    这边。
    沈凌云他们到了县城。
    穆滢带着沈凌云,直奔她常去的几家服装店。
    “要不是时间紧迫,我就带你订制两身西装了,不过没关系,这家衣服的样式不错,先买两身对付穿。”
    说着,她随手拿起一套西装,放在沈凌云身前比量。
    沈凌云瞄了一眼价钱,心中忍不住‘哦吼’一声。
    这一套看起来没什么特点的西装,竟然要10多万,比他刚刚看病的诊费还要贵。
    这尼玛是他能消费得起的吗?
    刚要拒绝,就被穆滢推进换衣间,“你去把衣服换上让我看看,你穿西装的样子一定很帅!”
    沈凌云刚想拒绝,穆滢突然凑到他耳边,小声呢喃:“你是想让我‘亲自’给你换吗?”
    亲自两个字她咬得极重,声音婉转,带着钩子,好似要把沈凌云拆之入腹。
    沈凌云身上汗毛猛地竖起,抱着衣服迅速钻进试衣间。
    看着颇有些狼狈的沈凌云,穆滢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没想到沈大夫还挺纯情,才这样就害羞了。”https://
    她越来越喜欢勾搭他了,怎么办?
    殊不知。
    沈凌云跑得快,不是害羞,还是怕穆滢看见他的反应。
    他慢悠悠地换衣服,直到自己冷静下来,才理了理衣服往外走。
    穆滢无聊地坐在沙发上,见沈凌云出来,眼睛顿时一亮。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果然不假。
    换了身衣服的沈凌云简直像换了个人。
    原本的他打扮随意,给人一种邻家大男孩的既视感。
    现在的他,更像是禁欲的霸道总裁,配上他那张帅气的脸,妥妥的动画男主角模板。
    “沈大夫,你当大夫简直太浪费你这张脸了,有没有想过转行?我有朋友是开影视公司的。”
    沈凌云笑着摇头,“我很喜欢我现在的职业,没打算换!”
    他算是看出来了,女人都是视觉动物,看见好看的就想让转行。
    马丽姐是这样,眼前的穆滢也是这样,还有于琪嫂子、小桃儿,都说过同样的话。
    穆滢一脸惋惜,“那好吧,等你要是想转行了,可得告诉我,为了你我在开一家影视公司都行。”
    她掏出银行卡递给身后的服务员,“这身衣服我们要了,还有我刚刚看的领带和衬衫,一起包起来。”
    “不用,这些东西太贵重了,也不适合我,我去便宜点的地方随便买一身就行。”
    沈凌云这直言不讳的话语,并没有让穆滢瞧不起他,反而让她更加喜欢他。
    “那怎么行!你是陪我,我怎么能让你自己花钱准备东西,你这是看不起我?”
    “不是……”
    “既然不是你就收着!而且你救了我,我的命可比这些东西值钱多了。不就是几件西装吗,还不如我送给你的小礼物贵。”
    沈凌云:w(?Д?)w
    小礼物?
    就是她让保镖搬进自己家,自己看都没看一眼,就被扔到角落里的那些小盒子?
    这些衣服加起来二十多万,还没一个小礼物值钱?
    原来是他误会穆滢了,她不是小气,是非常大气啊!
    想到这,沈凌云掏出手机,悄摸摸给沈晋发了条短信。
    让他回家以后,记得把那些东西都收起来。
    沈晋、于琪、李二狗他们今天去县城办事,刚回村,就看见沈凌云的信息。
    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还是回了个ok的表情。
    看见回信,沈凌云才把手机放回到裤兜里。
    这时,服务员已经把衣服包好了,穆滢又拉着沈凌云去对面的鞋店买鞋。
    莫名的。
    沈凌云有一种被人包养了的感觉。
    他们前脚出门,后头就进来一男一女。
    女的身材肥胖,脖子上挂着一条大玉牌,十根手指头上挂满了戒指,手腕上那加大的金表看得人直晃眼睛。
    男人身高180,长相清秀,没多好看,但看着还算养眼。
    见男人站在门口,盯着进入对面鞋店的一男一女,肥胖女人眼中闪过一丝怒气。
    她揽住男人的腰,用力在他腰上掐了一把,皮笑肉不笑的道:“怎么,看上刚刚那女人了?那可是‘玉销记’的老板,可不是你这种身份的人能肖想的!”
    侯浩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强扯出一个笑容解释。
    “吴姐你误会啦,我只是没想到那男的换人那么快而已。我前段时间还看见,他跟一个年纪特别大的女人去我们餐厅吃饭,这才多久,他就换下家了。”
    玉销记的老板。
    只要一想到那女人的身份,侯浩就满心嫉妒。
    那男人不就是长了张比他好看的脸吗,凭什么他运气那么好,找的女人都是漂亮又有钱,而自己只能陪这样的肥猪!
    听见这话,吴蕾的眼睛就是一亮。
    原来他不是穆滢的男朋友啊,那就没事了。
    “你认识那男人?”
    刚刚她一眼就相中那个男人了,那腰和腿看着就有力,想必床上功夫一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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