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乐趣,就是玩,一整个下午,囡囡化身孩子王,玩的不亦乐乎。 下河抓鱼,捉蜻蜓,捉蝴蝶,每分每秒都在释放自己的天性。 这个下午,李星锋没有参与工作,和虎子两人就在简易灶台上制作蛋糕。 虎子端着一个盆,快速的在里面搅拌,一只胳膊都要抡出火花了。 “锋哥,你看看成色,这个颜色行不行?” 李星锋接过搅拌器,仔细的查看:“再打五分钟,现在还有气泡,等气泡好了,就可以。” “现在可以加糖进去了。” 虎子照做,继续抡开膀子开搅。 几分钟后,李星锋满意的看着自己做的蛋糕胚子。 蛋糕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胚子,一下午他已经失败了好几次,在这原始的条件下,就只能蒸。 一下午,终于成功的做出了一个圆形胚子。 几分钟后,虎子把盆递给李星锋,示意他试试看。 抹了一指头,李星锋放在嘴里尝了尝。 就是这个味,虎子这厨艺的天赋,没有天花板嘛,什么东西一教就会了。 取出一个小碗,把奶油挖出来一份。 李星锋从江大国送来的水果和蔬菜里,挑了几种颜色比较重的,然后递给虎子。 “虎子,把水果汁榨出来,然后和这碗奶油混合下,做出红色,绿色的。” 虎子挠了挠头:“水果汁我知道,奶油是白的啊,怎么给上色嘛!奶油也是油啊!怎么给油上色嘛!” “和之前的方式差不多,充分搅拌,打上劲,就是有颜色的奶油了。” 虎子懂了,瞬间化身人肉榨汁机,夸张的肌肉隆起,对着水果就开造了。 李星锋莞尔一笑,他突然明白虎子为什么爱做饭了。 这是他独特的减压方式。 虎子打小父母就不在了,在李保国收养他之前,饥一顿饱一顿的,就没怎么吃过饱饭。 李星锋现在都记得,虎子以前看到别的孩子吃好东西,总是跟在身后,眼睛直勾勾的盯着。m.biqubao.com 他之所以认识虎子,就是从手里的吃的开始。 这傻小子,在三米后跟着,伸着鼻子使劲闻,那样子,瞬间把小时候的李星锋逗乐了。 后来,他就有了投喂虎子的爱好,两人同年的友谊,就在那时候建立。 人这一生,都在治愈自己的童年。 所以,虎子对食物有着异常的热爱 交代完,李星锋取出一个洗干净的锅铲,从大盆里铲出一板奶油,在胚子上抹了起来。 似乎想到了什么,李星锋伸出指头,挖了一指头的奶油,递到虎子的嘴边。 虎子憨憨一笑,一口吃下。 这场景,就像小时候他给虎子投喂鸡蛋糕一模一样。 “虎子,你是个厨艺天才,小时候咱俩偷鸡蛋,掏鸟窝,单单一个烤的方式,你就能做的好吃无比。” “嘿嘿嘿,锋哥,小时候最好吃的,应该是隔壁楼,那张婶子家挂的腊肉了吧!” “哈哈哈哈!”李星锋笑的很开心。 从小到大,每年冬天,张婶子家的腊肉都要丢几条。 张婶子老公在机械厂上班,和李保国一样,算是最早一批转业工人,而张婶子本人,则在肉联厂当会计。 谁家都缺肉,唯独张婶子家不缺,人家总能买到不要票的肉。 但这种肉,不是按斤称的,得按扇买。 每次张婶子都是买半扇猪,然后吃不完的就做成腊肉,冬天一到,他和虎子就溜出去,然后弄个竹竿,从李保国的工具箱里翻出钩子。 虎子在下面拖着李星锋,举着杆子就把肉偷了。 二人连楼都不用上,张婶子气的找保卫科,但保卫科又捉不到他俩。 毕竟什么痕迹都没有。 而且没人想到会有小孩来偷腊肉。 毕竟机械厂的孩子,从小都上学,老师教的极好。 最淘气,最爱打架的李星锋,在老师眼里,那也是听话的孩子。 与此同时,在大江村的办公室门前,村长江大国把村里的为数不多的老头都召集了起来。 看着眼前稀稀拉拉的老伙计们,江大国有些惆怅。 以前村里都是闲人,现在个个都是大忙人了,全村上下,没事干还能动弹的,加起来不超过二十个。 “村长,你弄这些河灯,孔明灯,干啥?” “不过年也不过节的,太浪费了。” “我记得村里的钱,不是都给娃娃的学校买东西了嘛,咋还有钱买这个?” “村长,你是不是把你的私房钱拿出来了,哈哈哈哈。” “他还能有私房钱?他但凡有私房钱,今晚都上不了床。” 村里的老人,基本上都和江大国一个年纪了,甚至很多还要比他大,所以开起玩笑来丝毫都不顾及。 毕竟,江大国召集大家来,没说是公事,私事的情况下,他们都有资格喊江大国一声大侄子。 “大国,快说,倒地撒子事,看日头马上就到点了,我还得去回去给娃娃做饭。” “对对对,娃娃说,新来的老师凶的很,晚上随机去家里抽查背课文,我家小崽子现在吃了饭就做作业,做完作业就背课文。” “但不得不说,人家专业老师,要比江眼镜教的好嘛!” “那肯定撒,人家是大专生,眼镜就是个高中生。” “屁的话,眼镜高中都没学完,正在上高中,他老子就死求了,眼镜只能回来,要不然眼镜这么聪明,肯定也是个高中生。” “新老师教的好,估计咱们的娃娃,到时候当个大专生,没啥问题的。” 村里老人们七嘴八舌,又开始聊天了,江大国干嘛伸手:“哎呀,这些事叔伯你们就不操心了。” “将来娃娃们,有本事上大学的,让出去上大学,毕业后去星海上班,那些上了大专的,毕业后都回村里来,村里又要弄几个厂子。” “以后这些娃娃,都是领导,都要当他们爹妈的领导。” “不讨论这些了,眼下的问题是,我们这些老家伙,怎么把这些河灯,孔明灯,在天黑的时候,从上游放下去?” “大国,为啥要放这么多?”一个老头,把自己烟杆子敲灭。 “十三叔,是我大侄子李星峰,让我们帮忙的。” 一听是李星锋让帮忙,老头们都收起了玩笑之色,认真了起来。 毕竟,谁都可以辜负,唯独李家的兄弟们不能辜负。 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跟着人家得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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