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柱拖延了很久才把饭做好,没有办法。 他不能再往下拖延了,如果一直拖延的话,别人肯定有意见。 肯定有意见的话就对他不满。 这么多人的话傻柱还是怕的,虽然傻柱一个人打架的能力是不错的。 面对院里的这么多人他还是不敢胡作非为的。 要是乱来的话,他们对他不好一拥而上。 打他一个人他还是承受不住的。 这个时候林白是没有来的。 他知道何雨水已经不在家里面了,也跟着去找了一下。 没有找到就回来了,他明天要上班,他不可能跟他们一样。 一晚上的都在外面找,喝热水。 回到家之后他就听了会儿电台就睡着了,这个电台还是很管用的。 能听到很多不同的声音,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能听到。 不过听国外的话需要一点技巧的。 不是简简单单都能听到要需要调频的,而这种技术别人是不懂的,他是懂的。 因为他是穿越过来的人,他有这个技术。 要别人来弄的话,别人肯定是弄不好的。 他的画半个小时就弄好了。 他有电台,别人也想听,每天晚上就趴在门上。 听这个时候你声音是很警觉的,要是让别人听见了就会去告发他的。 不能让他来,让他来的话,那别人看见了都会说三道四的。 于是大伙儿就让林白个人回家,他回家的话也是不会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 只是自己来看,这一切都是好的,林白会躲避他们。 在他们没有在窗前偷听的时候就来了,这个时候也是你也明白。 晚上12点了,他们不可能还来听他的电台,。 他就以和他的媳妇儿在餐厅把声音调到很低,享受着美好的夜晚。 大伙都睡得很晚,七八点就睡了,而他还没有睡。 因为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必那么早睡了。 只要是上班之前他能在的话就可以了,这是他和其他人所不能知道的。 别人上班的话要早早的起来,因为他们没有自行车没有自行车的话要早一点。 而林白没有这种烦恼,他有自行车的,有自行车的话就骑车很快。 没有自行车走路的话去扎钢厂要半个多小时。 有自行车的话骑车10分钟就要到了,这是很不一样的。 这就是林白所拥有的一切,当他来到这里他就是很厉害的他。 怨你的人还以为自愈很厉害,当他们看到你生理的实力。 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就那个样子了你生里有他坚持的东西。 工作上也很努力,领导也很欣赏他。 这一点怨你的人是比不上的,就算傻柱做菜做的很好吃。 很得到领导的赏识,但是他也没有这个能力。 一大爷是个八钳工不假,但是他的人缘实在是太差了。 在厂里的话大家觉得一大爷实在是太鸡贼了, 不管怎么做都不会让一代人当个领导什么的。 他的工作能力是不错,可是让他当领导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他也没有这样的关系,他只能一辈子做一个钳工的。 二大爷是不一样的。 二大爷也想成为领导,但是根本根就没有这个能力。 和一大爷比起来还要让人糟糕一些。 一大爷的话院里的人是服从他的,在轧钢厂的话也有人听一大爷的。 可是二大爷就不一样了,没有人听他的,他随时喜欢摆出一副领导的谱。 但是根本就没有那种感觉,知道吧? 这就是二大爷为什么不受欢迎的缘故。 在院里的话他也是这个样子。 他以为自己是一个七级钳工就能对别人指手画脚了。 其实错了,人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只是他自己这么觉得而已,如此一来二大爷的威望在一大爷面前就不值一提了。 在院里一大爷还是很不错的,有什么困难的话都会帮助别人。 别人对他还是有很多想法的。 这是一大爷在愿你这么久以来打下坚固的基础。 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当上院领导的。 当上管事大爷,不光要有足够的资历人员,人还是要不错的。 这就是一大爷所做的这件事情。 当他看到自己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的时候,别人对他能说什么呢。 什么都说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而说不出什么话来。 这就是一大爷和二大爷很明显不同的地方 当初一大爷和二大爷还有三大爷。 他们三个都为了想当上领导,就打破打的头破血流。 毕竟坐上这个位置的话是很有好处的。 不光能为院里的人做很多好的事情,也能为自己谋一些福利的。 这样的话谁不愿意当呢,谁都愿意来做的。 只是到底让谁来当,也不是他们说了算。 不是想做就能做的,而是要街道办的人来处理的。 他们要考察一下这几个人的能力,谁的能力更强,谁的威望更大,谁都能当这个院领导。 最后还是觉得让一代人来当是最合适的。 在他们看来一大爷,在厂里面不光能干,在院里也是很受人爱戴的。 让他来做的话,院里的人也是很服。 二大爷和三大爷就不行了。 二大爷随时一副领导的做派,别人是很看不惯他的。 而三大爷话就太懦弱了。 而且很小肚鸡肠的,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做院领导的。 院领导还是要大度一点,于是街道办就决定让一大爷来做。 而其他人来做二大爷和三大爷的工作,他们两个没有当上也是很后悔的 可是,街道办的人已经这么认定了。 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能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们要是发生了。 那都是很完美的。 要是不完美的话,谁来做主都是没有一点用的。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距,真的要这么做吗,谁看到都是很后悔的。 当他来到自己身前,所能做的都是他自己想要的一切。 真的对他好的话,那都是很实在的。 万一没有人看过来,又该怎么来到这里,他心里也是要思考很久的。 不管他们能不能来,这样的形势还是可以推广开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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