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如你所说。 确实,无论多么美好的爱情。 都会遭遇婚姻的考验。” 赵长天斟酌着回复道。 爱情也好,婚姻也好。 赵长天都有着比较丰富的经验。 在这两方面,他觉得—— 他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 至少,也要比周小雨这种小姑娘懂得多。 顿了顿,赵长天又说道:“当一段婚姻中,没了爱情的存在。 基本也就意味着,婚姻名存实亡。 继续维持下去,也只是为了责任—— 或者恐惧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位我很欣赏的前辈,曾经跟我说过—— 爱情其实和婚姻是有矛盾的。 他认为,维系爱情是需要激情和冲动的。 还需要又新鲜感的存在。 但恰恰,婚姻会将激情和冲动都消磨掉。 新鲜感更加不可能存在。 根据那位前辈的说法。 理想的爱情—— 是彼此给对方足够的私人空间。 不要总是黏在一起。 要经常给对方制造一些小惊喜。 只有这样,爱情才有可能长期维持下去。 在那位前辈看来—— 如果男女之间,想要一直拥有爱情。 就不要试图走入婚姻。 如果走入婚姻,就不要奢望爱情一直不变。” 赵长天大体复述了—— 某位资深前辈,对爱情和婚姻的看法。 这位前辈,终生未娶。 但他有多达二位数的情人。 子女也同样是两位数。 曾经,赵长天十分不理解这位前辈的行为。 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 按照老辈儿人的说法—— 人到什么年纪,就要做这个年纪该做的事。 读书、结婚、生子。 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这个程序,去度过自己的人生。 如果不按照这个流程进行,就是不正常的。 所以,赵长天曾经对那位前辈—— 终生没有结婚的行为,十分不理解。 但现如今的赵长天,却多少有些理解那位前辈的做法。 所谓非常人行非常之事。 那位前辈本就不是普通人。 自然不能以普通人的标准去要求他、衡量他。 普通人需要遵循的人生流程,对那位前辈来说,也许并不适用。 同样,赵长天觉得,他和那位前辈的情况有些相似。 他的人生,也许,也不应该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当然,人的想法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发生变化。 赵长天此刻的想法,也不见得就一直不变。 回到眼前—— 面对赵长天给出的答案。 周小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她一时之间还消化不了赵长天的这番话。 或者说,虽然她很佩服赵长天。 但对于赵长天所表达出的不婚观点。 还是有些难以完全理解。 周小雨隐约意识到,赵长天虽然说的是某位前辈的观点。 但其实他应该是赞同这种观点的。 否则,他不会说很欣赏那位前辈。 也不会特意跟她说出来。 周小雨原本的想法—— 是觉得恋爱、结婚、生子,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几个阶段。 缺一不可! 这是多年来,她已经根深蒂固的一种观点。 就算是赵长天,也很难一下子就改变她的固有认知。 不过,周小雨虽然有些难以理解。 但她还是没有反驳的意思。 她认为,赵长天既然说出这番观点,就必然有他的道理。 只是限于阅历,她一时还想不明白。 日后,她可以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再细细品味。 “小雨,你都有什么爱好?” 看到周小雨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赵长天转换了话题。 他也意识到,他的观点,周小雨有些难以接受。 而他也没有试图—— 强行让周小雨接受的意思。 所以,他选择就此打住,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而是把话题转到兴趣爱好上。 “最喜欢的就是音乐。 从小到大,我喜都欢听歌,更喜欢唱歌。 从小学到高中,我都是校园合唱团的主力。 还多次获得过学校、以及市里组织的歌唱比赛前几名。” 谈及自己的爱好。 周小雨变得神采飞扬。 “既然这么喜欢音乐,为什么没有走艺术路线—— 考取相对应的专业院校呢?” 赵长天微笑着问道。 周小雨表情一黯,摇了摇头回应道:“我家里条件非常普通。 没有能力让我读音乐院校。” 周小雨的语气明显有些黯然。 在赵长天面前,周小雨无需掩饰她的真实想法。 顿了顿,周小雨接着说道:“与艺术有关的学校和专业,都非常费钱。 我家本就条件普通。 再加上,我还有一个弟弟。 所以——” 赵长天点点头,他明白周小雨的意思。 她已经出车祸离世的父母,应该是重男轻女。 再加上,家庭条件本就普通。 所以,即使明知道周小雨很热爱音乐—— 而且有这方面的天分。 也没有支持她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对周小雨来说—— 这无疑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 虽然已经时过境迁。 但周小雨现如今提起这件事,情绪依然受到影响。 事实上,类似于周小雨这样的年轻人有很多—— 他们在某个领域有天分,也有热情。 他们都有可能,在自己热爱的领域—— 取得耀眼的成就。 但由于缺乏家庭的支持。 最终都错过了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 从这个角度讲,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前途的影响—— 实在很大。 甚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比如,周小雨如果能得到家庭的鼎力支持。 或许,现如今的她,已经在音乐的道路上绽放光芒。 “小雨,我想听你唱歌!” 赵长天突然提出要求。 周小雨的声音非常甜美。 赵长天觉得,周小雨唱歌应该会很好听。 “好啊!” 周小雨欣然同意。 “哥,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歌曲?” 周小雨停下脚步,望着赵长天问道。 想了想,赵长天回应道:“抒情的、摇滚的,还有民谣,都可以! 只要旋律好的,我都喜欢听!” “那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歌手?” “有一些喜欢的,比如黄加驹! 他的歌,我去ktv唱歌的时候。 会经常吼上几嗓子。” 赵长天不假思索的回应道。 如他所言,他确实非常喜欢这位已经离世多年的歌手。 基本上,这位歌手的歌曲。 赵长天大都能哼上几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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