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是姜娇儿那句“玉清观”声音太大,将沈鹤惊醒了。 他跟着听了一耳朵,脸色有些难看起来,“海怀玉竟如此大胆?” “这事,有多久了?” “有几日的功夫了,断断续续的,有时在茶楼酒楼关起门来说话,奴婢们也不清楚。” 沈鹤脸色不虞,直起身子。 “海怀玉是海家嫡长女,她的行为举止关乎着海家,怀芳虽然定了亲,但到底没有出嫁,下头还有两个哥儿也到了说亲的年纪。” “这事儿若传出去,定会影响到下面的弟弟妹妹!” 姜娇儿颔首赞同:“王爷说的不错,此事不能姑息,海家如今与王府相连,王爷又是名头上海家的继承人,在正源府里头倒还好,若是消息传到京城里,难免遭人诟病。” “不能因为海怀玉一个人,毁了其他人。” “捉贼拿脏,捉奸在床,翠萍你这几日让门房多安排些人,若她出了门就找人跟上去,不能声张此事,若看见了二人苟且,便将院内围得水泄不通!” “奴婢遵命!” 姜娇儿本想着抓个现行,若坐实了海怀玉和外男私通就处理了,换底下的哥儿姐儿一个清白人家的名誉。 结果盯了几日,海怀玉也没动静,姜娇儿也不能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她身上,便让门房的人稍微松懈了些。 想着是海怀玉这边若是安分了,之前的事儿她不提也不追究,全当没发生过。 过了几日后,姜娇儿就收到莲莲的来信,说春日班因为普法唱戏被百姓接受,现在生意红火得不行。 姜娇儿心里高兴,原是知道盛宏刻板固执,想着莲莲在南宁日子兴许不好过,没想到她竟帮了盛宏这么大的忙。 经过案子之后,盛宏在南宁府城里的声誉更显赫,此前接手了上任知府的烂摊子,虽然是解决了,但却没有得到好的称赞。 盛宏急着立威,更想在百姓当中有声誉谁曾想出了这么个案子,眼看着威严还没立上,名声和官誉倒是先没了。 莲莲这出戏唱得好,唱的恰到时候,替盛宏挽回了官誉,也让他坐正了这父母官的位置。 有盛宏帮衬宣扬,春日班之后在南宁府城开戏也能更加顺遂。 十一月中旬。 院子里的梅花都开了,满园飘香。 屋子里不仅开了地龙,还烧了碳,碳炉子上温着三杯牛乳。m.biqubao.com 书院的学子们放假,沈小甜、沈云升和沈知宝都窝在了她跟前,牛乳温好一人一杯,里头加了蜂蜜,喝着没有那般腥臊。 书院布置了课业,三个孩子也并不轻松,喝了牛乳就要回去赶功课。 随风裹着寒风进来,掀起门口的厚帘子,冷得搓了搓手:“今年这天比往年可冷多了,这才什么时候,竟都炉子和地龙一起用上了。” 姜娇儿指了指炉子上的热茶,“给你温着呢,一会儿去厨房煮两碗姜汤。” “还是王妃疼奴婢。” 随风脸颊上的两个梨涡深陷,从怀中摸出一份大红色烫金边的帖子,“顾夫子送来的,请您和王爷吃酒呢。” 姜娇儿笑了起来,“说是去京城,这般快就回来了,这酒席还真赶上了。” “他未婚妻也来了?” “来了,奴婢方才问了一嘴,两家早就相看好了,顾夫子回去签婚书婚事便定了,日子也定好了,明年四月在京中办。” “正是春暖花开的好时候。” “可不是么,那姑娘也是个好的,听闻顾夫子在这边有许多朋友,便特意走一趟。” “得去库房里头挑几件好东西备着,大喜的日子,一定要去道贺。” “奴婢明白,这就去办。” 随风笑吟吟地跑开,正准备出门,似有想起了什么,眉头一皱。 “王妃,方才收帖子的时候,东厢房海家也收了。” 姜娇儿愣了愣,旋即一想,也是。 这对外,海家住在王府里头是亲戚,顾夫子哪里知道内宅这种的弯绕曲折。 只知是王府的亲戚,于是便一同给请了。 姜娇儿不禁庆幸,幸好当初海怀玉没看得上这顾夫子,她也没透口风,否则这可要难收场了。 …… 顾夫子在万汇居摆了六桌酒席。 虽是只有六桌酒席,可却包下了整个万汇居,想着是让前来的宾客们能安心吃顿饭,不被旁人叨扰。 不是成亲大礼,自然没有那般多的繁文缛节,不过前来吃酒的宾客都备了贺礼。 姜娇儿出门的时候没瞧着海家的长辈,只瞧见了海怀玉、海怀芳和海怀泽三人。 海怀芳说两位老爷子想着不认识人,但帖子都送来了也不好拂面,便让三个小的出来应酬,也想着让几个小辈见见世面,多认识几个人。 到了万汇居,海怀玉和海怀芳都下了马车,海怀泽跟在两人身后。 站在万汇居门口,海怀玉捋了捋耳边的发丝,昂着头脸上透着一股矜娇。 她今日穿了一身桃红色的襦裙长衫,外头披了件银色的狐皮袄子,梳着堕马髻,一支金海棠珠花步摇衬得她整个人娇艳明媚。 一看,便是精心打扮过。 “我倒是要瞧瞧,一个穷酸书生能办出个什么场面来。”她轻哼,鼻腔里发出浓郁的不屑。 听说,今日这席面只办了六桌,就这样的穷酸书生,当初姜娇儿还想说给她,妄想攀附她海家的门楣。 “穷酸书生?”海怀芳轻嗤,“你见过哪家的穷酸书生,敢包下整个万汇居?” “这有什么?他本就是书院的夫子,书院是王妃创办的,借着这层关系王妃,不得给他便宜些?再者说了,只有六桌席面,怎么着也能回本了。” 海怀玉不以为然,“就是不知道,这里头的席面,是不是万汇居最差的。” 海怀玉掩着唇轻笑,不再理会海怀芳,左手拎着裙摆,右手拿着汤婆子进了门。 海怀芳轻叹:真是愚蠢。 人家娶的可是光禄寺少卿的女儿,朝廷正五品官员之女,若真只是个穷酸书生,那光禄寺少卿怎会把女儿嫁给他? 也就海怀玉这样的蠢货,才只会看表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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