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空间:猎户相公轻点撩_第九百三十四章 工艺品店开业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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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爱来的,莫过于那些文人骚客,拿着一个小玩意儿,也能谈论上半天。
  偏生青山书院的学子,一个个也是有实学的,在一旁都能接上。
  才一日的功夫,直到晚上闭店时,还有人恋恋不舍,不想离去。
  做店长的,是一个叫陈大妮的女孩。
  姜娇儿选中她,是因为她虽然出身寒微,但性格坚毅,而且面面俱到。
  事实证明,她也确实没让姜娇儿失望。
  闭店之后其余学子都被她安排去休息,她独自到了王府,把挣来的银子,放在一个匣子里,交给了姜娇儿。
  还有一个小本本做记录,只十九文的贝壳标本摆件,就卖出去了三十多包。
  四十文的小型风铃,卖得更好。
  半吊银子的十二生肖摆件,竟然卖了一整套。
  短短一天时间,就挣了三十五两银子。
  把匣子推出去的瞬间,陈大妮手都是抖的,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王妃,这些是茶水银子。”
  陈大妮又拿了一个小盒子出来,里面都是铜板,也有几个散碎银子,是那些客人给他们的小费。
  姜娇儿把小盒子合上,又给陈大妮推了回去。
  “这些,你们自己分,以后也不用给我拿来。”
  说着,姜娇儿把大匣子里的本钱扣除,又拿出一两银子:“这是单独给你自己的。”
  剩余的银子,姜娇儿分成了两份,其中一份递给了陈大妮。
  “这些留好,算是店里的,日后若是店里员工需要买书,或者想要赶考,银子都从这里出。”
  陈大妮捧着匣子,眼泪在眼圈里面直打转。
  没来书院读书以前,她也上街卖过东西,所有挣的银子,在被她爹收走了。
  可没想到有一天,她手里竟然能有银子,而且还是毫无血缘关系的王妃给的。
  “感谢的话我不想听,把事情做好。”姜娇儿笑着说道。
  陈大妮狠狠点了点头,她要把工艺品店做得更好,这样对得起王妃,也能帮助更多同窗。
  “对了,明日或许就没有这么好的生意了,要稳住心态,花花心思。工艺品是一个长久的买卖,目光不要局限于一朝一夕。”
  姜娇儿缓慢给她分析着,如今卖得好,无非是因为新鲜,日后只会一日比一日有落差。
  “我这有几个主意,你可以拿去用。”姜娇儿把折好的纸递给了陈大妮。
  办法她给了,怎么经营好,就需要陈大妮自己思考了。
  陈大妮仔细记住姜娇儿的话,小心翼翼把纸张收好:“王妃您放心,我一定不会堕了您的名声。”
  姜娇儿笑着点了点头,让人送陈大妮回去休息。
  随着时间推移,陈大妮的确在工艺品店做出了改变,漂亮的贝壳上,被她写上了一首首小诗,引得不少富商争相购买。
  而她平日里拿着书本靠在店中,还弄了个品评会,把那些学子也给拢住了。
  如今那些文人,不再往什么楼跑,来比较风流,反而愿意去工艺品店,若是哪日自己的诗词出现在贝壳上,那才叫风流。
  周静来送账本的时候,还忍不住同姜娇儿说:“您是没瞧见,竟然还有人买了工艺品回去,说能帮助考状元呢!我一瞧就知道,那定然是王妃您的手笔。”
  姜娇儿笑了笑,她也不过是出了个主意,陈大妮是个聪明有心思的,才能做得这样好。
  合上账本,味精销售得不错,但利润不高。
  姜娇儿还颇为满意,打发了周静回去,姜娇儿就收到了遂州的信。
  齐正庸隐晦地提醒着,他们不想卖低利润的味精,反而想开个工艺品店。
  姜娇儿没给他回信,工艺品店存在独特性,遂州那边没有贝壳,一味生搬硬套,只会血本无归。
  就算遂州要开工艺品店,也该好好考虑地方特色才能做成。
  把齐正庸的信压在书案下,姜娇儿听见脚步声,一抬头,就瞧见沈鹤黑着脸大步走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看着他的样子,姜娇儿就知道,一准是有事。
  沈鹤上前抱着姜娇儿,半晌才叹出一口气,脸色好了许多。
  “娇娇,有个女人缠着你夫君。”沈鹤说得极为委屈。
  竟然有个女人,女扮男装混进了军营。
  被他发现后,还不知廉耻地缠着他。
  那些当兵也是极为吃惊,忍不住调笑逗弄。
  那女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满嘴的男女平等,还闹着要来当女兵。
  沈鹤越说越憋闷。
  姜娇儿也听明白了,去沈鹤军营混搅的,只怕就是那个叫冯凤娥的女学子。
  她倒是坚持不懈,竟然找到沈鹤那里去了。
  “若是再有一次,直接按军法处置就是。”
  姜娇儿没放在心上,这样的人多数是欠打,多打两顿就好了。
  沈鹤浅浅嗯了一声,低沉的声音,满是撩拨。
  “还是娇娇最好,这几天没回来,好想你。”
  说着,他一把抱起姜娇儿。
  姜娇儿瞪了他一眼,却也没抵抗。
  都说小别胜新婚,他们这几日都忙得很,如今放松下来,思念有增无减。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姜娇儿收了那些贝壳,又发了图纸下去。
  刚要关上府门,门口却来了一顶花红小轿。
  “娘,这轿子看起来好奇怪。”
  三小只看着轿子,都是一脸好奇。
  平日里街上不是没有轿子,青色的,白色的都有,红色还带花的还真没看过。
  姜娇儿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冯凤娥从轿子里下来时,她这种不好的预感就做实了。
  “这就是小郡王,小郡主吧,当真漂亮可爱呢。”冯凤娥一下来,直奔着三小只而来。
  三小只全都后退一步,生怕冯凤娥碰到他们一样。
  “娘亲,这个疯女人是谁?”沈小甜拽着姜娇儿衣角,满眼警惕地看着她。
  沈知宝嚷嚷起来:“要命了!肯定是李家的疯女人长大了!我可不要帕子了!”
  沈云升冷冰冰看着冯凤娥,不欢迎三个字,就差写脸上了。
  李志绑架大宝二宝,要跟王府做亲家的事,当时可闹得满城风雨,还有沈云升那一句,小小年纪就敢抢夫君,更是经典。
  冯凤娥自然也知道,这会儿眼睛都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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