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吃得这么兴起,证明万汇居的饭菜是真的好吃,姜娇儿还挺高兴的,又让人给他送了几个饭后甜点。 见姜娇儿没生气的意思,牙人也乐呵呵爬了起来。 “王妃,我找到了一个叫大渔村的地方,村里就靠着海,以前这个村啊,是打鱼最多的地方,所以才叫大渔村,现在没多少人了。” 牙人把大渔村的事,简单给姜娇儿介绍了一下。 倒是都符合要求,姜娇儿打算去看看。 从楼上雅阁下来,姜娇儿就去了后厨,让掌勺师傅今儿操劳一天,带着食材和佐料去青山书院,额外给他包了红封。 “谢王妃赏赐!” 厨子乐呵呵接了红封,当即收拾东西出发了。 正说着,绿韵就寻了过来,脸上满是笑意:“王妃,你摸摸。” 自打熟悉之后,绿韵同姜娇儿就没那么拘谨了。 “今儿我这脸上,可是什么也没抹。”绿韵同姜娇儿一处往外走。 她这是坚持不懈用面膜的功效,如今这脸就跟露珠儿打了似的。 “王妃,您看,这面膜若是做出来,我是不是还能卖头一份?”绿韵眼神都发亮。 两人上了马车,姜娇儿看着她说道:“若是我说,这个面膜,让你自己卖呢?” 绿韵一时呆住,让她自己卖? 她之前不是没求过,但姜娇儿都拒绝了。 这实在是让她受宠若惊。 “只是,让你自己卖,也是有要求的。”姜娇儿把想法跟她说了。 她想让湖畔胭脂铺再扩一扩,由绿韵招人,打造一个美容团队,就如同洗头房一样。 不同的是,她希望这个美容团队,能够进入那些高门大户,给那些夫人小姐们,做专业保养。 听着她的想法,绿韵沉思下来:“行倒是可行,只是需要些时间。” “无碍,你若是觉得可行,就放开手脚去做。”姜娇儿说道。 绿韵应了一声。 马车停了下来:“王妃,大渔村到了。” 姜娇儿没穿王妃的行头,而是带着绿韵换了一身布衣。 她既然想用这里做工业园区,就得看看这里的人怎么样,否则就算建好了园区,日后只怕也是麻烦不断。 下了马车,两人看着眼前情景却不由唏嘘。 当真是十户却有九家空。 姜娇儿一路走去,只看见一片荒芜。 “老伯,你们这儿的人呢?”姜娇儿开口问道。 被问的老人家缓慢看向姜娇儿,喘了两口气,才说道:“都死了。” 大渔村位置特殊,沈鹤没来之前,是那些海盗最爱来的地方。 他们一来就是烧杀抢掠,大渔村也就死的死跑的跑,后来海盗被沈鹤灭了,但是大渔村的百姓,都不愿意留在这个伤心地,各自谋生去了。 “老伯,那这儿还有多少人?”姜娇儿问道。 老人家指了指自己,傻呵呵一笑:“我。” “只有您自己了?”姜娇儿问道。 老人家点了点头,又是傻呵呵一笑。 姜娇儿这才发现,他好像有点不正常。 她倒是听说过守村人的传说,见到真人还是第一次。 “老人家,那我把这里买下来,建工业园区好不好?”姜娇儿问道。 老人家边点头边拍手。 没想到,工业园区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姜娇儿也不耽搁,当即找人先照顾老人家,又策划了图纸。 如今那些商户聪明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投资,生怕姜娇儿有什么好事落下他们。 除了工厂的建设,姜娇儿又开始招募打捞海货的人。 有了头两次经验,如今琼州城的人一看是王妃招工,个个伸长脖子挤着往前看,要是符合要求,那当场就乐得喊起来了。 一切事情展开得极为顺利,然而姜娇儿后院起火了。 三个孩子堵在她屋里,磨着她想要出去玩。 如今正值盛夏,气候温和,姜娇儿还特意看了看日子,每月初二和十六都是赶海的好日子,今天正好就是十六。 最近又没怎么陪孩子们玩,姜娇儿打算带他们赶海去。 从空间里拿了胶皮鞋和手套,又给三小只一人发了一个小桶。 几人往大渔村去了。 大渔村这会儿正在筹建,可热闹了。 姜娇儿带着三小只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和他们在岸边捡贝壳。 这种最受小孩子欢迎的活动,没一会儿就让三小只沉迷进去了。 “娘!娘你带没带刀。”沈小甜跑过来,拉住姜娇儿的衣袖。 “怎么了?”姜娇儿急忙看了过去。 沈小甜指着一块石头,满脸兴奋:“娘,它跟别的石头不一样,我想敲下来一块带回去!” 姜娇儿一看,哪儿是石头,那是爬满了牡蛎的石头啊! 这东西最是鲜美,按理说应该二三月份捕捞最合适,可能是气候原因,大渔村这会儿的牡蛎也十分肥美。 “这是牡蛎,多捡一些,回家了,娘给你做烤牡蛎吃。” 一想到牡蛎在烤炉上滋滋作响的模样,姜娇儿口水都要出来了。 “真的?”沈知宝蹿了过来。 旁边沈云升也走了过来:“娘,我刚问那些叔叔了,他们说这东西可不好弄了,他们管这个叫狗崩牙,就是狗咬了,都得把牙崩了。” 姜娇儿笑了,揉了揉他的头发:“娘知道怎么弄,保证做好之后味道鲜美,只是你们都小心点,别划到手。”biqubao.com 牡蛎的外壳太过锋利,就是带了手套,姜娇儿也忍不住叮嘱他们。 三小只欢快地应了一声。 不到天黑,姜娇儿他们就收获了一堆战利品。 回到府中,姜娇儿安排人切了葱花蒜末,根据每个人的口味配比了调料。 架起炉子,去了牡蛎壳,把半壳肉放在火上烤。 “娘,看起来真的好好哦。” 沈小甜看着炉子上逐渐收缩的牡蛎,虽然还没吃到,但是这股子鲜味,已经把她的馋虫勾出来了。 “吃起来更好吃。”姜娇儿笑眯眯地说道。 除了牡蛎,她们还弄了些小螃蟹回来,都是只有手指大,姜娇儿用油炒了,这会儿吃起来嘎嘣脆。 沈知宝吃的不亦乐乎,甚至还想带一点去书院当零食。 姜娇儿开始还真动心了,只是看着他一咬,调料和酥脆的螃蟹不免落下碎屑时,她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要是被夫子看到圣贤书上全是食物渣渣,估计得把沈知宝打成渣渣了。 “娘,能吃了吗?能吃了吗?” 看着周围调料逐渐变了颜色,沈小甜拿着筷子,迫不及待地伸向上面那块软软的牡蛎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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