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琼州的路上,姜娇儿只在马车上调笑过几句,带着玩笑意味地叫过两声王爷。 但面对心思各异的琼州众人,她立刻进入了角色,桃花般的脸上勾勒出了锋利的棱角,眉眼间一抹厉色,眼眸森然打量着坐阶下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李志。 李志在瞬间生了窒闷之感,他居然感受到一丝恐惧! 可他下一刻松了神,嘴上嗤笑一声。 “王妃娘娘,王爷这不是没收下她俩,下官难道还没有处置两个奴仆的权利了?” 李志直勾勾的,十分挑衅地看着姜娇儿。 沈鹤看的分明,眉心紧拧。 姜娇儿对两个舞女并没有多少同情,她们刚才还对沈鹤有心思呢。 可李志太嚣张了。 席上没人再敢大声说话,四周伺候的奴仆更是屏住了呼吸。 沈鹤抬头,看着那两个被赏了女人的兵。 李志敢挑衅空降的王爷,这俩可不敢。 两人就这么被推出来,浑身上下都打着无措畏惧的哆嗦。 沈鹤的目光越过李志,落在了左边站着的小兵身上:“你叫什么名字,可有娶妻?”m.biqubao.com 小兵看起来二十多岁了,按道理来说应该娶妻了,可琼州的兵死的快,也死的多。 他跪下道:“回王爷的话,小的刘金,年二十六,尚未娶妻。” 他说话的时候还算利索,虽然怕,但不曾丢丑。 沈鹤想了想:“既然这样,安置她也需要着金银,你来王府上做个护卫吧。” 说完,他又看向另一个护卫:“你也是,你二位家里都有什么人,本王一道安置了。” 李志眼睁睁看着手底下两个兵几乎喜极而泣。 他们只是两个普通的大头兵,今日恰巧轮到他二人当值,基本上军营里的人都知道,李总兵的确有几个贴身护卫,武艺高强。 但那几个护卫一直隐在暗处。 若不是这一次阴差阳错,他们这辈子最多也就做个百户了! 更何况海寇一来,每次都死伤许多,能不能好好活着还不一定呢。 这两位可不是李志的私兵,所以,沈鹤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们的去留。 两人从头到尾都没表现出对李志的任何忠心,却在被告知沈鹤马上派人去接他们的家小时,两人涕泪齐飞地冲沈鹤表示,他们誓死效忠。 处理好了那两个兵,沈鹤微笑道:“诸位不要拘谨。” 他拿起筷子,做了个表率。 众人纷纷跟着夹菜,除了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的李志,所有人的脸色都生动非常。 亲近些的忍不住把头凑一块儿窃窃私语,姜娇儿听得很清楚,他们在说李志。 “这位御下也不怎么样啊。” “呵,你怎么不大声点,当着他的面就敢说!” 开了头的人声音更低了:“这不是,来了大人物……要我说,他的好日子到头了。” “哎,关我屁事,我只想大家太太平平的,好让我多赚些花用。” 李志捏着酒杯的手越来越使劲儿,只听“啪”的一声,那瓷杯就碎了。 细碎的瓷片扎了他一手,王柄大呼小叫:“诶呦,李大人这是做什么呀,你再不舒服,也不能拿自己撒气啊。” 王柄明明高兴的很,还故作忧虑,眉头又扬又皱,像一条扭曲的毛毛虫。 “呵,痛失两个爱将啊。” 沈鹤头也不抬:“李大人,不管在哪儿,他们都是为陛下效力,你说对吧?” 李志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猛地站起来:“王爷,下官想起来还有事要处理,这就告辞了!” 说完,他根本不等沈鹤的反应,直接就出去了。 沈鹤还没怎么样,王柄却气得咬牙切齿:“以下犯上,目无尊卑的家伙!” 姜娇儿冷笑一声。 李志走了,宴席突然热闹起来,坐着的人里有几个县令,更多的是本地富商。 王柄一个个介绍过去,他们有些是卖木材,有些是卖茶的,卖碳的之类的。 总之,他们做的生意,就是和海产没多大关系。 再加上,以姜娇儿的眼光来看,琼州的富商并没有多富贵,他们身上的衣裳最贵一套下来不到三四百两。 这要是放在京城富商那里,有些低调的布料,那也是动辄千两一匹的。 不过姜娇儿也没深究,她只是不动神色地观察着,那些夫人也不敢和她搭话,是以只有沈鹤多说了两句。 月上中天,那些人才陆陆续续离开。 王柄再次向沈鹤请罪,他说李志目中无人惯了,李家从三十多年前就在琼州经营了。 如今琼州的兵力不足,那些兵基本上都被李家掌控着。 与其说王柄是来请罪,不如说他是在提醒。 沈鹤点头:“王大人,李志的情况,本王大致知道了,你放心,他不敢轻举妄动。” 若真要动,李志也会先去京城调查一番,动手前还要仔细琢磨。 毕竟沈鹤不是什么随便的人,若是惹上不能惹的,只怕李家要完蛋,李志必然要查清他在京城有没有靠山。 所以沈鹤直接调走了李志的人后,他忍住了。 次日。 姜娇儿早早就醒了,路上奔波劳累,但在马车里也只能整日睡。 到了地方,反而睡不着了。 三个孩子却是好不容易睡了安稳觉的,醒得就晚了。 等到一家子吃完饭,早已经日上三竿。 沈鹤带着媳妇儿孩子准备出去逛,半路上却被王柄拦住了。 王柄当了小半辈子的官,不可能一点城府没有,只是面对沈鹤,他好似精明不起来。 看着王柄吞吞吐吐的模样,沈鹤直接道:“王大人,到底何事?” 王柄无奈,只能实话实说:“王爷,外面传了些不好听的话,琼州混子多,孩子太小,要不还是在家里呆着吧。” 他没说清楚,沈鹤立刻派人出去查了。 没一会儿,府城里“不好听的话”就记录在纸上呈给了沈鹤。 不知是谁说的,竟然说沈鹤来当琼州王,是为了躲避打仗,而李志邀请沈鹤去阅兵,沈鹤拒绝了。 他对琼州百姓的生死一点也不在意,甚至还想赶紧盖好王府。 总而言之,最重要的就是沈鹤对琼州百姓的生死不在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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