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几天,沈鹤一心扑到海将军的案子上,也就没有关注山东的事情, 在管家带着伤,气喘吁吁地告诉他沈信安来了,还要杀人的时候,他才猛然想起来。 算着时间,三皇子应该开始着手清理山东沈家了。 而沈信安,如果消息灵通些,也该知道山东的情况了。 沈信安红着眼,原本管家只是觉得他的神色有些不对,便说家里老爷还在休息,他去通报。 可沈信安突然发难,一脚就踹向他。 好在管事也有点功夫在身上,当时沈鹤挑他也是看中了这一点。 虽然躲过了沈信安的拳脚,但后来沈信安拔刀,他还是不小心受伤了。 眼看拦不住,他只能提前来报了。 管事前脚过来,后脚沈信安也来了。 姜娇儿听着外面嘈杂的声音正往这边走,没多久她便看见沈鹤手中的刀架在了沈信安的脖子上。 “卑鄙小人!” 沈鹤冷笑一声:“卑鄙小人?” 姜娇儿上前两步,沈信安抬头,他从未见过眼前女人如此凌厉的模样。 “跟你沈家比起来,我夫君说是圣人也不为过!” 沈信安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嗬嗬”声:“奸夫淫妇,狼狈为奸!” 沈鹤眉头一皱,随即缩手,出刀,他在沈信安身上捅了两刀。 沈信安似乎没想过他会真的动手,完全没有防备。 “嘴太脏。”沈鹤冷声道。 沈信安痛得起不了身,却还在用眼神挑衅:“有本事杀了我!” 沈鹤却退后两步,随后去让家里的仆人报官:“你放心,你沈家的罪孽,自然有陛下裁决。” 沈信安见沈鹤又不动了,便用阴冷的眼神盯着他们:“你今天不杀我,我一定让你后悔活在这世上。” 沈鹤轻飘飘看了他一眼,虽然什么都没说,但却让沈信安更痛了。 很快,就有人把沈信安带走了。 京城里的热闹总是一桩接着一桩,人们还没对将军府变成了伯府这件事好好地品头论足一番。 山东的大案又掀起了另外一股浪潮。 山东的土皇帝倒了! 也不知是哪个用心险恶的,非要用“土皇帝”这样的词来形容沈家。 可又有人站出来说,沈家在山东圈地,他们家的地都不是用亩算的,那都是用山头。 听说沈家就算是小妾生的闺女,陪嫁的地也有好几个山头。 总之,京城里的百姓都知道了,山东的沈家圈地太多,逼得种地的百姓活不下去了。 三皇子巡查山东,发现了证据,立刻就把沈家人给羁押了。 京城里有不少从山东逃来的百姓,也佐证了沈家在害人。 由此一来,三皇子的名声愈发显露出来。 京城里的百姓议论着,山东那边的犯人也在往京城走了。 一时,朝堂上对这件事也开始了口诛笔伐。 毕竟山东那么大的地方,官员不少,不止沈家派系,还有旁的派系。 这样一来,又不知道拔出萝卜带出多少泥来。 趁机落井下石的有,也有抓住了机会谋好差的。 但,官员们起伏不定,唯有三皇子,朝野内外,是真正的如日中天了。 在这场热闹里,还有一户人家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 京城本就有沈家的旁系,说起来这家人和山东嫡支的关系不算太亲近。 但是又在一个族谱上,且他们家的官也不算做得多大。 更何况身在京城,山东的事情也不敢掺和,调查下来,他们家是没问题的。 因为和京城的姻亲关系,也不用担心破家灭门,就是不太敢出门。 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三皇子押着山东沈家那些人到了京城,沈家更是闭门不出。 三皇子先把所有证据交给了刑部,而后又去了养心殿。 三儿子办了件这么大的事,皇帝心中有些复杂,但不得不说,此时他是高兴的。 前有给海将军选了个挑不出毛病的后人,后又有老三揪出了沈家这么个蠹虫,现在他的声名在民间越来越响亮了。 甚至有人说,这是盛世的预兆。 三皇子风尘仆仆地去了养心殿,久不见皇帝,又行了大礼。 父子相见,皇帝当即便赏了参汤。 只是不巧,这参汤恰巧是太子刚刚进献的。 自从皇太孙去了后,再没人敢苛待东宫,再加上太子妃不时生病,珍贵药材更是流水一样往东宫送。 太子在东宫看到了一株五百年的人参,一共煮了两碗参汤,他让太子妃喝了一碗,另一碗特地端到了养心殿。 皇帝赐了参汤,便语重心长和三皇子说了些参汤如何难得。 “这是你大哥的一片心意。” 三皇子一饮而尽,看着一旁站着的太子,如今的太子又养得白胖了,实在看不出这曾经是一个失了君心,被废的太子。 “大哥的心意,三弟领受了,三弟一路劳累,正需要一碗这样的心意。” “哎,大哥在宫里待着也好,宫外那些人,真是穷凶极恶,不说也罢。” 太子的脸色难看起来,这不就是讽刺他不会再有参政的机会了吗! 他委屈地看向皇帝:“父皇,三弟刚回来,是不是心情不太好,我这个做大哥的,的确是无用了些。” 皇帝实在没想到只是一个照面,兄弟二人就这么不容人。 老三虽然是先说话的那一个,但他知道,除了嘲讽太子之外,更多的是对自己的试探。 鉴于之前的事,他的确是不想再让老大做什么了。 “老三,你有能力,便多做些事,你大哥最近身子不好,是该多养养。” 三皇子的嘴角翘起,而太子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偏偏他还不能多说什么,只能点头应是。 三皇子的回归又激起一阵水花,等到刑部结案,他派人把最后的结果也送到了沈府一份。 毕竟是沈家出力最多,且三皇子相信沈鹤也对此事关注着。 沈鹤拿到了最终的判决书,姜娇儿和他都有些欣慰,毕竟该死的人都伏诛了。 “等等,既然三族流放,怎么没有沈信安!” 姜娇儿经他提醒,也发现不对,她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沈信安可是沈念重的亲儿子。” 沈念重是沈家的族长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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