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姜娇儿有意无意打听之下,她对珍珠的行情多少有些了解了。 这掌柜往外卖的珍珠,多打着玉贝珍珠的旗号。 玉贝,这几天,姜娇儿也同沈鹤了解了,在密虢靠海的陆地,有个村子就叫玉贝。 五十年前,密虢还给中原上过贡,带来的正是玉贝珍珠。 玉珍珠里,最为常见的,是小拇指半个指节那么大的白珠。 其中品相不错的,就是模样浑圆的,扁圆只能算一般。 再好些的,又有女子拇指指节那么大。 白珠之后,有粉珠,红珠,灰珠,淡紫珠。 这其中,最为珍贵的,是玉贝金珠。 从淡金到茶金色,各有不同。 这些颜色不一的珍珠,又有大小的原因,分成甲乙丙丁四等。 姜娇儿看过样品之后,买了各色的甲等珍珠,又要了丁等珍珠。 甲等珍珠不过几十斛,丁等却要了半船! 掌柜听见都愣住了:“夫人莫不是在说笑?” 姜娇儿暗地里翻白眼:“有什么好说笑的,你也是,总是一惊一乍,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 掌柜不服,只能憋着! 这沈鹤的夫人也忒不要脸,总是一副瞧不上别人的模样! 可姜娇儿,也不过长了一张还算是过得去的脸。 掌柜在心中不断贬低着姜娇儿,却已然忘了,明明是自己一开始就四处挑拨,让旁人看不上姜娇儿! 好罢! 掌柜心道,绝不能再多说了。 然而要送姜娇儿出去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笑:“呀,沈夫人买这么多下等品,不会是回京的时候沿路卖吧?” “这种生意可不好做……” 姜娇儿一个眼刀子甩过去:“你这生意,真是诚心做的吗?” 掌柜被怼了一句,讪讪闭嘴,再不言语。 虽然这场生意谈得很不愉快,但却是私底下悄悄进行的。 可是偏偏有人看不得别人好,姜娇儿花了一大笔钱买了半船的次等珍珠一事,没几天就在白城沸沸扬扬了。 连沈鹤都十分好奇,忍不住问道:“你要做首饰吗?为何要次等?” 姜娇儿正坐在书房,手底下是一个研钵,几颗玉白珍珠被她用石杵子研磨几下,便碎了。 沈鹤在桌子前站定,疑惑道:“珍珠粉?” 他望着姜娇儿那嫩生生如鸡蛋白似的皮肤,不太确定道:“你用来敷面?” 他见过她用珍珠粉敷面,可是半船珍珠,预备用几辈子? 姜娇儿抬头,在研磨时不太碎的珍珠粉上加了些水。 她挥手:“快让开,挡着光了!” 石头做的研钵盛着小小一团玉润光泽。 沈鹤抬头:“你要用这个做颜料!” 连猜了几次,姜娇儿这才笑着看他:“猜对了一半吧。” 一半? 沈鹤也不知她脑袋里怎么就那么多奇思妙想。 “那你告诉我,这半船珍珠粉要用来做什么?你是不知道,柔妃底下的人,已经沿路给她手底下的商家补了货,为的就是和你竞争。” 说道这儿,沈鹤笑笑:“人家标出来的价钱,比你的成本价都要便宜多了!” 姜娇儿眨巴着大眼睛,忽地捂着嘴笑了:“她居然真的这么干,那实在是太好了!” “寻风!”高呼一声后,小丫鬟立刻火急火燎走来了:“夫人,怎么了?” 姜娇儿脸上全是得逞的笑:“去,白城附近的下等珍珠,全都收来!” 这下沈鹤是真的好奇了,是如果姜娇儿不告诉他,他绝对是夜不能眠的好奇! 一把搂住她,沈鹤低头,在她肩头咬出一排牙印:“故意的是不是?快说,你又想到什么了?” 姜娇儿得意的不行,勾着他的下巴,流里流气的:“哟,想知道,求我呀!” 沈鹤立刻用力搂着她,大头凑过去从上往下密密啃咬,叫人招架不住。 她连忙道:“停,我说就是了!” 这下换沈鹤得意了。 “不过,说是没办法和你解释清楚的,我给你看样东西!” 姜娇儿拉着沈鹤去了后院,此时木匠正在给一套家具进行最后一步,烫蜡。 这一套家具颜色新奇,竟然在红色原木的基础上,包裹着靛青色! 这靛青色就如同是木头上裹了瓷器一般,可上手一摸,又确确实实是木头! 他也不是没见过漆成蓝色的家具,只是那漆是石灰兑了蓝色,刷出来不好看不说,日子长了掉色掉皮,上不得场面。 而这靛青却不同,用姜娇儿的话来说,一看就贵的很! 沈鹤的眼睛亮了:“怎么做到的!” 木匠从一堆椅子中抬头,诚惶诚恐看着沈鹤,等他开口问,立刻恭敬回答:“大人,这颜色是夫人调出来的,加了些石粉,要上色好几回,用蜡一封,就是这样鲜亮了!” 沈鹤回头看着姜娇儿,明白了:“你那珍珠,原来是用来干这个的!” 又叹了两声,在这一套家具旁转了一圈,想到了最重要的问题:“这么一套家具,得多少钱啊。” 这如同瓷器的颜色不说,还有这蜡,上得特别好,隐隐还飘着一股子冷梅香! 姜娇儿伸出三根手指。 沈鹤看了,本想说三百两,但想到这技法还是头次出现,便道:“三千两。” “不错呢,猜对了!” 姜娇儿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套家具:“从椅子到拔步床,这个价格也不算太贵。” “我也不指着这套家具赚多少钱,重要的是,这可是姜氏家居头一回露面!” “露面?”沈鹤不解:“这不是人家定做的吗?” 不等姜娇儿回答,木匠喜滋滋道:“大人,要不说夫人厉害呢,这是人家的嫁妆,明天得拉着这套家具,绕好长一条街呢!” 沈鹤失笑,他早该想到的,娇娇做生意,一旦有好东西,首先就得扬名。 哪怕没挣钱,也得花上一大笔银子,先让东西亮个相! “好,娇娇想的周全,到时候人家来问,我就帮娇娇端茶递水,跑跑堂。” 姜娇儿才不会相信他:“你还有正事呢,只希望我到时候别打扰到你才对!” 沈鹤没接话,他本想到时候帮忙,可没想到一语成谶,没两天,他还真的忙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7_147421/75618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