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娇心里念着孟青云的救命之恩,素笺的这条命是孟青云保下的,不管柳三娘待她如何,人既去,尘归尘土归土,看在斐哥儿的份上,她也是要将柳三娘的丧事给办妥当的。 斐哥儿懂事的道:“让伯娘劳累了。” 宋氏看他懂事知礼的小模样,跟小时候的五哥儿着实有些像,朝余娇关切问道:“家里头就剩这孩子一个,要不让他搬来家里?你们都不在跟前,就他这么个娃子,我和梦山定好好照顾着。” 余娇知道宋氏是一番好意,但余梦山夫妇待斐哥儿再好,于斐哥儿来说也是寄人篱下,他只剩自己这么一个亲近的姐姐,见斐哥儿牵着自己的手紧了紧,像是极担心她真的应下。 余娇直白说道:“我想留他在京城读书,已经在京城给他找好了书院。” 宋氏笑道:“也好,启蛰性子沉闷,斐哥儿留在京城,你们也能热闹些。” 余娇真心实意的道:“你和爹若是也能常住京城便更好了,咱们一家人还跟从前一样在一起,我跟相公也好多多尽孝。” 宋氏听了这般窝心的话,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来,虽然知道俩孩子都孝顺,但听到这样的话,为人父母的,还是打心里头高兴。 “再过几年,等你和启蛰打算要孩子了,我和你爹一准过去。”宋氏和余梦山都是在乡下过了半辈子的人,实在不习惯盛京的高宅大院,规矩忒多,动辄还有丫鬟小厮伺候着,实在住不得劲。 “你爷你奶年纪也大了,现在身边离不得人。”宋氏不太爱说道,很是委婉。 实则余儒海自打从京城回来,也不知是老了还是知道自己孙子在京城做了大官,性子变得愈发难缠,简直跟个老小孩似的,天天变着法的折腾,就想让余梦山夫妇松口写信给余启蛰,接他去京城,或是给余谨书和余谨言谋份好差事。 宋氏不说,余娇也知道余儒海的秉性,当初要不是余启蛰拿着余谨书的事儿逼他,那老头子根本不想离开京城。 说话间的功夫,已经走到余家门口,瞧着青砖白瓦大变样的院子,余娇差点没认出来。 宋氏一边推门一边说道:“这院子是知舟拿钱修的,我跟你爹也添了些,给你和五哥儿都留了房间,院子也比从前宽敞了。” 余儒海从京城回来后就闹着要住大宅院,还总说他们余家现在有个做里正的老大,有个在大理寺当官的孙子,不能再这么寒碜,否则这个家他是一天也住不了,还说他们这些子女个个不孝顺,不让他在生前享福。biqubao.com 余梦山夫妇和大房被折腾得实在没法子,两房一合计,索性就重新修个院子,这样一来,以后孩子们回来了或是茯苓带着女婿回来,也都能住的开。 这一年余知舟在沚淓县帮余娇做事,挣了不少钱,宋氏手里也攒了不少余娇和余启蛰给他们两口子的钱,两房就一起出钱请了工人,花了月余将院子给修了起来。 图纸是余知舟请人画的,仿着那些豪绅们弄了东西跨院,这样两房人还算是住在一个院子,但又各有小院,比从前方便不少,余儒海和余周氏则住在正院里。 余娇跟着宋氏走过影壁,宋氏道:“你既然回来了,我还是领着你先去见见你爷你奶。”省的他们届时又在背后说嘴。 余娇应了一声。 “孟丫头咋回来了?”张氏正在院子里晾被子,一抬头就瞧见宋氏领着个年轻姑娘走过去,她瞧着那姑娘极为眼熟,快步追出东跨院的月牙门,看清楚是余娇又惊又喜,说完才醒过来一时嘴快,竟忘了余娇已经早就不是孟家的姑娘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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