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缘这种东西,林娇娇就从来都没有过。 她生病住院那么多天,除了她的两个饭搭子以外,知青点里的知青没有一个去看过她。 而她出院回知青点的第一天也就女主上门来看望她了。 看着面前冯佩容张张合合的嘴,林娇娇觉得自己吃瓜人一点也不专业。 她也就一个星期不在,男女主的关系就突飞猛进了。 林娇娇无奈的叹了口气,从此以后她的饭搭子又多了一个人。 忧愁了那么一秒秒,林娇娇就开始公事公办了。 等冯佩容说完话,林娇娇开口道,“冯知青,我不知道你和潭知青是怎么商量的,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三个人过冬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你要是也准备好了,那咱们就可以放一块一起吃,你要是没准备好,那你看咱们是不是要先把这账给算清楚!” 林娇娇的理念就是,她不占别人的便宜,别人也别想占她的便宜,就算是女主也不行。 越有钱的人就越抠。 冯佩容对于林娇娇的话是一点也不意外,潭知青是这样,这个林知青也是这样,剩下一个人没有意外应该也是这样。 冯佩容一脸淡定的和着林娇娇叙述了一下她和潭自勋商谈的结果,“这事我也和潭知青说过,他说等你们回来了,在一起商量一下要怎么算账。 这一个星期我和潭知青吃饭都是各人出的各人的粮食,柴火是用的你们这边的,到时候我折算成钱给你们。” 冯佩容说的很是大气,谁让她是强加进来的呢? 人家三个对她一个,她肯定是没有胜算的。 她有预感,这个冬天她要是不和别人搭伙,她绝对是熬不过去的。 人家大气,林娇娇也爽快,“行,到时候我们商量一下,明天吃饭的时候给你一个准数。”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她也一样,而且两人的关系也没到她请她吃饭的地步。 她这次过来探病是次要的,说事才是主要的,事情说完她也没有留在这的必要了,毕竟两人的关系也没那么好。 冯佩容关心了林娇娇两句,就提出了告辞。 林娇娇也没挽留。 她算是看出来,要不是人家女主想提前和她在搭伙吃饭的这件事上打个招呼,她根本就不会来看她。 至于冯佩容带过来的那一两红糖林娇娇也没要,她走的时候又让她拿走了。 这东西她不缺,也看不上眼。 冯佩容一走,薛凯端着一盆热水就进了。 “娇娇,赶紧洗脚,我水都烧开好长时间了。 那姓冯的是不是过来和你说搭伙吃饭的事情,勋哥都和我说了,这事咱们不用管,勋哥他自己能处理好。” 薛凯一边说,一边帮林娇娇脱袜子,“怎么样,水温合适行不。” “正好。” 把脚放到盆里,林娇娇回答的有点敷衍。 她现在对另一件事情比较感兴趣,男女主的感情是为啥子发展的那么快的。 在水盆里用脚踩了踩男人的手,“勋哥和冯知青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你和我讲一讲呗!” 林娇娇是真的要好奇死了。 关注了那么久,偏偏在她不在的时候故事发展到了高潮,你说她能不抓心挠肺吗? 水盆里薛凯用手轻轻的打了一下女人的脚背,“你安分一点。” 林娇娇娇催促道,“你快讲。” 男人又轻轻拍了一下女人的脚背,“洗完脚在讲。” 说完薛凯就不开口了,专心的给她洗脚。 林娇娇这个心啊!洗脚洗的她急躁的不行。 好不容易洗完了,她也不用他擦脚,拿过他手里的毛巾胡乱的擦了两下,一脸期待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薛凯一脸无奈的从她手里抢过毛巾,然后拿起她的脚,一点一点仔细给她擦干净上面的水。 语气不紧不慢道,“这一个星期我光在医院里照顾你了,他们两的事情我也不清楚,不过看勋哥的样子,两人应该是没有什么。” 从始至终薛凯从来都没有把冯佩容看在眼里过。 她在他面前顶多就算是一个跳梁小丑。 听着男人的话,林娇娇恨不得把擦脚的毛巾塞到他嘴里。 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呗!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不高兴的白愣了男人一下。 侧躺下背对着男人,她决定要和这男人冷战三分钟。 对于林娇娇的态度,男人伸手戳了戳她的肩膀,“林娇娇同志,你知道你为什么身体不好吗?就是因为你天天生气。 你见过谁家好人天天对着自己对象生气的。” 她为什么生气,还不是被这男人给气的。 “哼” 背对着男人,林娇娇冷哼了一声。 听到她的回应薛凯继续戳,“哼什么哼,起来帮我洗脚。” 林娇娇一脸惊恐的阻止男人脱袜子的动作,“臭死了,你赶紧出去。。。 不许在我屋里洗脚!!!” 男人的大汗脚,在医院的时候她差点没被熏吐。 现在都出院了,他还来迫害她。 这就有点天理难容了。 坐在床边半蹲下身子脱袜子的薛凯,不用看林娇娇的表情就能想出了她脸上是怎么样的嫌弃。 低着头冷哼了一声,男人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耽误。 两人早晚是要睡一个被窝的人,她早晚都要适应。 当做看不见她,脱了袜子半躺在林娇娇身上就着她的洗脚水,薛凯半眯着眼就开始泡脚。 深吸一口气,林娇娇差点没背过去,满屋子全是他酸臭酸臭的脚臭味。 他是非要和她过不去? 林娇娇气的拧了一下男人的腰。 “分手!分手!!!” “你以后在也不是我的对象了。” “我才不会要一个有脚臭的对象。” 这酸臭味,她是真的接受不了。biqubao.com 谁能想像一个白白净净的男人,一脱袜子就是一股发酵了一年的臭豆腐泡在酸菜坛里。 头在女人腿上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男人慢悠悠的开口道,“现在分手晚了。” “你的身子我看也看过,摸也摸过了,除了我你还能和谁处对象?” 薛凯从来没觉得自己脚臭有什么,男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一点爷们味。 他的脚臭就是他爷们的象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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