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世界_第537章 路人甲她身娇体弱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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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村长家出来,男人脸上的怒气压也压不住,拉着身旁的女人直接跑到了后山的小树林。
  一开始薛凯还是拉着林娇娇,两人一前一后,后来看她跟不上了,又习惯的把她背到了身上。
  扭着头说道,“林娇娇同志,我很严肃的告诉你,以后你的裤衩子你自己洗,我一个大男人咋能天天给你洗裤衩子。”
  一想起来他给她洗了三天的裤衩子,薛凯就一阵火气,也不知道他当时咋想的。
  他一个大男人,咋能给女人洗裤衩子。
  男人的话,林娇娇一点也没当回事,两人这关系怎么着也算的上是对象了,她不是干这些事的料,他给她洗两件衣服咋了。
  伸手挠了挠男人的耳朵,“你是我未婚夫,你不给我洗,谁给我洗?嗯!”
  薛凯:“………”她咋不说她还是她未婚妻呢!人家都是女人给男人洗衣服,到了她这里就成了他给她洗衣服了。
  “今天晚上自己洗,我反正是不给你洗了。”
  薛凯觉得自己要有点男人的尊严。
  “哦!”
  趴在男人背上的林娇娇回答的漫不经心,一点一点用牙咬着男人的耳朵。
  薛凯整个人一激灵,红着脸道,“干嘛呢!别一天天的占我便宜。”
  一点也不矜持,咬的他都起鸡皮疙瘩了。
  林娇娇把头埋在男人脖子上,“你不喜欢吗?”
  “也……”支支吾吾了半天,薛凯也没说出来不喜欢三个字。
  “我喜欢你那也不能这样做,以后我还咋找媳妇。”
  “哦!”
  林娇娇趴在男人背上林娇娇有点昏昏欲睡,说话的声音也显得闷闷的。
  以为人伤心了的薛凯,想了想安慰她道,“我喜欢温柔一点的,还得会做饭,你要是想当我媳妇,那你得先学会做饭。”
  薛凯想着他们两个以后要是结婚了,万一他要是有事不回家,她也不会做饭还不得饿死。
  所以让她学做饭是必须的。
  “嗯…”林娇娇根本就没听清男人在说什么,胡乱的应了应。
  林娇娇的一点都没有犹豫的态度让薛凯有点高兴,为了他,她都要开始学做饭了,她可是真喜欢他。
  那他以后也多喜欢她一点吧!
  “那说好了,明天我教你怎么做饭。”
  颠了颠背上的人,薛凯一步一个脚印的背着人下山。
  等两人回知青点的时候,潭自勋已经把晚饭给做好了。
  三个人除了林娇娇之外,其他两个人的手艺都不错,尤其是薛凯,偶尔还能给她整点花样。
  他们三个人是单独开伙吃饭,比起物资紧张的城里,在乡下几分钱就能买一大堆菜,每顿饭都有肉不可能但是有菜有蛋还是能保证的。
  林娇娇那二十个大包裹也不是白带的,至少他们三个不用为锅碗瓢盆发愁。
  美滋滋的喝了一口蛋花汤,林娇娇觉得除了要干农活以外好像乡下的生活也不错。
  时不时的还能吃一些男女主的瓜,这可比看小说有意思多了。
  不自觉的林娇娇又把眼神放到潭自勋身上,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男主,她可是立志要做男女主身边的第一大狗腿,争取在男人发家致富的时候,一个个想的就是她。
  此时三个人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场面,林娇娇一脸痴迷的看向潭自勋,薛凯一脸怒火的看向林娇娇。
  坐在两人中间的电灯泡男主潭自勋:他觉得这顿饭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biqubao.com
  无奈的叹了口气,“娇娇,你要是在这样看我,凯子就要喷火把咱们两个人给烧了。”
  当着两个当事人的面,潭自勋敢这样打趣是有原因的,他能确定林娇娇对自己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也能确定自己对这个邻家小妹妹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下乡以后,林娇娇总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他,看的他有时候都不自在的不行。
  被打趣的林娇娇看着男主的眼神都闪着八卦两个字,“自勋哥哥,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冯知青过来找你了,她是有什么事吗?”
  转移话题他能理解,但是这眼神是怎么回事。
  “一天天的别想东想西的,冯知青就是想和我们搭伙吃饭。”
  他现在一点也不奇怪他们两个人明明相互看不惯,但是还能时时刻刻腻在一起了。
  都想的多……
  哇哦!
  听到这话,林娇娇差一点拍桌而起。
  这才第三天女主就开始主动出击了。
  这要是说不是为了男主,她给她们表演一个空中一字马。
  按照七十年代,正常逻辑不应该是男主先找她商量吗?
  girlshelpgirls,在哪里都适应不是吗?
  这都跳过她找男主了,这不是对男主有意思是什么?
  “自勋哥哥,你答应了吗?答应了吗?”
  林娇娇语气里的好奇,桌上的两个男人都听出来。
  薛凯用筷子敲了敲她的碗,“饭都凉了,赶紧吃饭,咱们和那姓冯的又不认识,勋哥肯定不会答应的。”
  说完薛凯还往林娇娇嘴里塞了一筷子菜。
  吃也不是吐也不是的林娇娇鼓着两边的脸颊狠狠的瞪了薛凯一眼:什么都不懂的人,有什么资格开口,男主和女主天生一对好不好。
  把嘴里的绿色蔬菜当成薛凯的肉来嚼的林娇娇又把目光看向男主。
  学着刚才薛凯的样子,潭自勋也把林娇娇说了一遍,“我没答应,你赶紧吃饭。”
  哇哦!
  男主既然拒绝了,林娇娇都不敢相信。
  虽然女主比男主早下乡一年,但是有金手指的人都是上天光顾的人,不仅没有沧桑,还带着令人怜惜的楚楚动人,她一个女人看了都忍不住想把他给推倒,潭自勋这个男主竟然一点也不动心,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这一顿饭,他就没看见过她的正脸,一直往勋哥对方向看,薛凯忍不住伸手把她的脸掰向自己这边。
  恶狠狠道,“赶紧吃饭,要不然一会你涮碗。”
  哼!
  小白眼狼一个,都不知道感恩,勋哥有他好?第一天就让她学刷碗,是谁帮她干的,还不是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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