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第一天,林娇娇觉得自己生不如死。 穿越第二天,林娇娇觉得自己需要找个豆腐把自己撞死。 穿越第三天,林娇娇已经八个小时没吃饭了,她打算把自己给饿死。 穿越第四天,当林娇娇已经饿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得知自己是富二代加官二代,垂死挣扎起来愣是干了两碗白米饭。 穿越第五天,当林娇娇得知这是一九六二年的时候,愣是拖着病重的身体从厨房找了一块豆腐给撞了上去。 穿越第六天,林娇娇看着比她还高的房契和摞了整整一库房金银珠宝,她含泪咽下喂到自己嘴边的燕窝,富贵险中求,她觉得自己还是能苟一下的。 穿越第七天,当林娇娇因为一场感冒差一点没去掉半条命的时候,她才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这副身体有多虚弱,娘胎里带过来的病,得用天材地宝养着才能不被阎王收回去。 穿越第八天,病的迷迷糊糊的林娇娇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不情不愿的接受了现实。 …………… 穿越第n天,是林娇娇拖着体弱的身体下乡的第一天,她胸绑大红花,跟在男主和男主的小跟班后面,含泪告别了火车站相送的父母。 几步路,已经让林娇娇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不能特立独行,就算她家里有钱有权,还是要和其他下乡知青一样坐火车硬座。 从一九六二到一九七四12年的时间里,她也就把这副娇弱的身体养成了不会时不时生病的程度。 想着下乡的时候她父母说过的话,林娇娇不由得冷笑。 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她落难的时候他们不伸手,她发达的时候这些人也别想占便宜。 她穿过来的时候才六岁,原主的身子从娘胎里就带着虚弱,落了一场水就让小小的原主香消玉殒了。 原主的身世说起来还挺曲折的。 原主是随母姓,六岁以前都是跟着外祖父和外祖母生活。 就在她穿过来的那一年,原主外祖父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决定带着一家人去国外生活。 本来是打算把原主和原主母亲一起带走的,但是原主的身体不给力,走之前因为落水生了一场大病,根本就经不起长途跋涉。 而原主母亲则是因为恋爱脑,死活不愿意走。 时间紧迫,原主外祖父和外祖母只能把带不走的东西留给原主和原主母亲,带着林家老小踏上了远渡重洋的航船。 原主外祖父一家走了以后,换了壳的原主只能跟着原主父母去大院生活。 从小没养在身边的闺女和从小养在身边的闺女儿子相比。 她还是被放弃的一个,就算他们清楚的知道她的身体在乡下根本就活不下去,还是让她下乡了。 林娇娇闭上眼,不愿再想这些烦心事,反正本来就不是她的亲生父母。 反正原主外祖父偷偷给她留下的财产能让她在这个年代也吃喝不愁。 薛凯推了推一上车就躺尸的女人,语气带着不耐烦,“林娇娇,你喝水不。” 他都不知道孙伯父咋想的,家里有三个健全的儿女,非的把一个病秧子送到乡下。 难道就因为她是他的未婚妻?想让他们两个在乡下日久生情? 薛凯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他是绝对是不可能和这个病秧子日久生情的,他理想中的妻子是温柔、善良、能干还得长的漂亮。 这病秧子也就符合一条,就算两个人有婚约想当他媳妇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好不容易从随身的小包裹里掏出自己的杯子的林娇娇递给男人之前还不忘嘱咐,“接热水之前,别忘了先涮一下杯子。” 光是接个水就那么多事,这要是下了乡可咋办,薛凯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知道了,就你事多。” 接过林娇娇的杯子,薛凯对着另一个同行的人,态度好的不得了,“勋哥,你去接水不。” 潭自勋对着人不耐烦的摆摆手,刚上车他喝什么水。 薛凯那点小心思别人不清楚,他还能不知道?嘴硬心软的男人,还不是看着自己小青梅身体不好,担心的不行。 薛凯一走,并排的三个座位就只剩下了林娇娇和潭自勋。 同一个大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处了那么久,每一次看潭自勋这个男主,林娇娇总会被惊艳一下。 没错她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穿书。 书中男主是潭自勋,女主同是下乡知青,两人在聂村大队相识相知相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 而原主林娇娇就是一个在书里拥有三次姓名的路人甲没过多久就香消玉殒了。 而原主的未婚夫薛凯则是男主身边的第一跟班,更是男主功成名就时的得力助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林娇娇不由得在心里感慨道。 都是同一个大院的,两人关系也熟,开口也没那么多的客套,潭自勋不由得对着人打趣道,“娇娇,你这样看我,一会凯子回来可是要生气的。” 对于林娇娇,他只当一个相熟的妹妹,至于其他感情是没有的。 被抓包了,林娇娇也很淡定,反而有心情打趣一下男主,“自勋哥,我刚才观你印堂清明,算出你在乡下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 不知道她这样算不算提前透露剧情,但是看在下乡她还需要他照拂一二,两人平常关系也不错的份上开口提醒一下也无妨。 潭自勋:“那我就借娇娇你吉言了。” 对于林娇娇这个妹妹,潭自勋还是有两分包容性的。 就在林娇娇还想开口问两句的时候,薛凯端着茶缸子回来了。 把茶缸子放在林娇娇面前,薛凯一屁股坐到两人中间,“我在的时候你闭着眼睛睡觉,我一不在你背着我在这和勋哥絮絮叨叨的干啥呢!” 林娇娇:“………”这要不是她身体虚弱,她肯定是要给他一脑瓜子的。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做背着他? 暼了一眼这倒打一耙的男人,林娇娇慢悠悠的端起小桌上的茶缸子开始喝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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