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入职单位以后,林娇娇的日子就平静了下来。 三个儿子年纪都不小了,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会,往学校一扔,根本就林娇娇不用担心。 甚至有时候她还能享受一下儿子们的贴心服务。 每天下班回来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儿子多了还有一点好处,就是不怕家里的活计分配不过来。 家里的事情根本就不用林娇娇操心,林向北在的时候,他一手就承包了,她连自己的衣服都不用洗。 林向北不在的时候,三个小子就接替了父亲的职责,林娇娇每天回来也就洗洗自己的衣服这一点活计。 每天过的平静又安逸。 就连王二红都不得不感慨一下自己这个闺女命好。 她和老头子虽然重男轻女,但是这个小闺女脑子活络,嘴巴又甜,从小还真没做过什么农活,出门以后,又嫁了一个好男人,生了三个有出息的儿子,身板一下子就挺起来了。 现在人家自己也有个城里工作,家里也不用看公公婆婆的脸色,王二红每次过来市里送粮食的时候,都得感慨一下自己闺女的小生活。 王二红手里有闺女家的钥匙,知道她们到的这个点家里没人,她和老头子直接就开门进了。 孙子来市里上学以后,家里一下子就空了下来。 两人很不习惯,但是又不能跟着过来市里生活。 他们还没有老到那个地步,虽然现在没有以前拼命了,但是两个人加起来一天还是能挣个十二三个工分的。 再加上有个做豆腐的手艺补贴着,每个月他们两个都能攒下来不少粮食给孙子送过来。 王二红是个麻利的人,进了屋,也不休息,撸起袖子就开始做饭,中午她闺女一般是不回来,做饭也是做给她三个孙子和自个吃。 刚刚放学的三个金猜到今天爷爷奶奶差不多要过来,一放学就去运输队的食堂打了红烧肉。 从小到大林二金对于好吃的就情有独钟,在吃的上面心眼也格外的活络。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运输队分给林向北的,林娇娇工龄不行,轮不上分房子,但是林向北可以,他有技术,工龄还长,一调到市里就开始申请房子,排了两年才排上,等林娇娇毕业正好住上。 房子是标准的两室一厅的格局,只不过林向北把厅又单独隔出来了一个小单间,王二红和林有钱过来的时候也有地方住。 房子就在运输队里面,平常打饭什么的他们一般也是去运输队的食堂。 在林二金第一次吃食堂的时候,就被食堂大师傅的手艺给折服了,想方设法的混进了食堂的内部,只要是食堂的人不管他认不认识,总是要给人家打个招呼的,再加上他遗传了林娇娇的嘴甜,平常哥哥姐姐叔叔婶婶的叫着,格外的招人待见。 这不还没等林二金排上队,食堂里打饭的婶子就开始招呼他了。 “林宇有过来打红烧肉啊!” 到了城里林二金同志的小名已经仅限于家里了,出了门,他都是向人介绍他叫林宇。 排在后面的林二金同志立马扯着嗓子开始回话,“李叔的手艺是这个。”林二金对着人竖了竖大拇指,“我一放学就闻到味了,勾的我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婶一会轮到我的时候你给我多打一点,我还小还在长身体呢!” 食堂打饭的大婶也很大气,“只要你带够钱票,肉婶子管够,保证让你吃的饱饱的。” 林二金听到这话立马顺杆子感谢道:“还是婶子疼我,一会我就跟我哥和三金炫耀去,让他们羡慕死我。” 食堂大婶笑呵呵的一边打饭一边应和林二金的话。 两人扯着脖子说了半天,才轮到林二金打饭。 麻溜的拿出书包里的饭盒递出去。 对着林二金打饭的婶子手是一点也不抖,一个饭盒打的满满的还嫌不够,又用勺子压了压愣是又给舀上来两块肉和小半勺的肉汤。 买馒头的大金三金在食堂门口和林二金汇合。 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满意。 三个人到家的时候,王二红饭都已经做好了,林二金放下手里的饭盒就开始说自己的战果。 脸上的表情生动到眉毛眼睛乱飞。 王二红看见自己孙子这样就高兴的不行。 她觉得谁也没她孙子厉害,到了城里就适应的好不说,吃肉都比别人多吃两块。 “哎呦,还是奶的二孙子聪明,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 王二红拉着林二金就开始夸,一会一个心肝,一会一个脑子聪明以后要干大事。 夸的林二金默默的抬起来了小胸膛。 他可不是聪明吗? 在林二金沉迷赞赏的时候,林大金和林三金把饭盒里的肉夹到他碗里两块,然后和爷爷奶奶四个人平分了。 等林二金回过头来想夹肉的时候,饭盒里已经连汤都没有了。 知道哥哥要生气,林三金立马提醒道,“二哥,我们把肉都给你夹到碗里了。” 林二金低头看着自己碗里孤零零的两块肉,又看了看弟弟碗里要溢出来的肉。 火气压都压不住。 这个弟弟没法要了,兄友弟恭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林二金对着林三金举着拳头威胁道:“林三金,赶紧把肉从你碗里夹到我碗里,要不然我就要揍你了。” 林三金委委屈屈的看了一眼林有钱和王二红然后低头沉默不语。 这一眼可把两个当爷爷奶奶的给心疼的不行。 林有钱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到二孙子碗里,“二金啊!爷爷碗里的肉给你,三金还小,你这个当哥哥的可不能打弟弟。” 对于后面的话林三金很是赞同的点点头,然后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到爷爷碗里,“爷爷,你吃肉,这是专门买给你和奶奶的。” 林有钱这心啊一下子就跟喝了灵泉水一样,“哎呦,爷爷的乖孙,爷爷碗里有肉,爷爷不要,你自己吃。” 林三金碗里的肉不止夹给林有钱还夹给王二红。 林大金看着两个弟弟碗里的肉,沉默不语的把自己碗里的夹到两个弟弟碗里。 最后这一顿中午饭吃的五个人都满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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