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金林二金还有林三金,每天就这样轮换着,一个人带着王二红回家做饭,另外两个人就在病房里照顾林有钱,一直坚持到林向北回来。 林有钱住院以后,三个孙子就是王二红的主心骨了,孙子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家里没个当事的大人也没乱起来。 林向北过来的时候,王二红已经开始收拾东西要回村了。 住院观察了三天,人家医生说能出院了,到了时间来拆石膏就行。 王二红是一点也没耽搁,这住一天院就得出一天的钱,还得算上吃饭,老头子住了三天的院她手里的钱票都下了一大半。 因为林三金提前打过招呼,回去的时候也是林三开着拖拉机来接的,这次村长和林向东就没跟来了。 没帮上忙还搭了一趟顺风车的林向北默默坐到了林三身边。 至于车斗就留给老丈人老丈母和他三个儿子了。 路上林三和林向北聊天的时候还不忘说几句林家三个小子的好话。 他是村里开拖拉机的,工分每天都是满工分,再加上家里的条件也不错,他平常也是会去国营饭店打打牙祭的。 但是不要钱的肉包子更好吃不是吗? 反正他觉得那天林二金塞给他的包子很香,白面馒头也很好吃。 这次来接人他也是二话没说,三个小孩来家里招呼了一声,他给村长打了个招呼开着车就过来了。 听到有人夸自己儿子林向北高兴的不行。 一种身为父亲的骄傲油然而生。 他也不是那种谦虚的人,林三夸他儿子,他就应下来,三个儿子的坏话他是一句也不说。 伤筋动骨一百天,到了家,林有钱也是林向北和林三两个人抬下来的。 忙活完林三也没有多待,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回来了家,王二红又恢复成那个泼辣的性子了。 她现在在村里的腰板能挺上天,不说别的就说她这三个孙子,整个村子里和她三个孙子同龄的也没有她孙子那么有本事。 自己还在上学呢,就能带着她和老头子两个人在城里生活三天。 对着三个金,王二红是满脸的慈爱,“奶奶的乖孙,你们想吃啥,奶给你们烧。” 林二金不客气道:“奶,你把家里的老母鸡给杀了吧!就熬成鸡汤,咱们好好补补。” 听到孙子的话,王二红也没心疼,直接就应了下来。 村里一家能养五只鸡,她和林有钱能养五只,老闺女一家也能养五只,现在都在她院子里养着呢! 这三天三个孙子都瘦了,吃一只鸡她也不心疼。 林向北回来也没闲着,先是把老丈人家的柴都给劈好,然后又把灶房里的缸给挑满。 忙活了一个上午,又去老宅打了一个招呼。 他老丈人腿打着石膏,不能干活,他可不就得多出点力吗? 现在她媳妇去深市上学,家里全是老丈人和丈母娘照应着,现在又用上他这个当女婿的了,他不能不知道感恩。 但是这些都是要和老宅那边说清楚的,要不然有了什么误会就不好了。 尤其是他娘又是个斤斤计较的性子。 林向北到的时候,老宅里的其他人还没有下工回来,家里就他娘在灶房里烧饭。 赵金花一看到老儿子就把灶房里的活计交给了几个妮,自己擦了一下手就出来了。 “老四,这次你咋那么长时间才回来。 你老丈人那边的事你知道了吗?” 林向北一一解释道:“运输队比较忙。 我老丈人已经出院了,我跟着拖拉机一块回来的。 我都听我丈母娘说了,这次我老丈人受伤全程都是我大哥跟着忙里忙外的,等娇娇回来了,我们摆上一桌到时候让大哥过来家里喝酒。” 当着他娘的面,林向北这话说的很是谨慎,用的也是林娇娇的名义,就怕他娘又想七想八的,想的自己心里还是个事。 林向北自认为是很谨慎的话,赵金花还是想多了,这话听到赵金花耳朵里林向北就成了上门女婿。 她就知道林有钱和王二红那两个老的不是个好的,现在村里提前三个金说的都是林有钱和王二红的孙子,谁还知道她也是孩子的奶奶,现在儿子也成了那边的人了,赵金花本就不顺的心更加不顺了。 “老四,你可不是上门女婿,以后你娘我还指望你养老呢!你自己得有点分寸。” 林向北:“………”他就知道他娘得想歪。 他爹娘和老丈人住在同一个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处处都得攀比着。 林向北叹了口气,“娘,我是你亲儿子还能不给你养老。 我老丈人腿断了,我这个当女婿上门照顾是应该的。 更何况你三个孙子还养在我老丈人家呢!” 听到儿子的话赵金花也有话说,“林有钱女婿多了去了,就你一个上赶着的。” 林向北:“………”这就没有什么好聊的了。 不过等他爹和他哥回来,林向北还是把自己的考虑又说了一遍,也强调了自己不是上门女婿,只是尽自己当女婿的一份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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