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两个多月,终于再次回到县城的林向北,交完运输队的任务,提着大包小包,片刻不停往家赶。 现在的他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这几年两人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他出门在外也有了牵挂。 这次出去他赚了不少外快,带回来的东西,也全是这边没有的。 尤其是他从深市的友谊商店买的东西。 他都贴身放着呢! 杂七杂八的想了一路,林向北不知不觉的就骑进了村子。 “向北回来了。你媳妇不在,你家里的三个娃都要上天了。” “向北你要是在不回了,你家的三个小子就要被你老丈人和丈母娘宠成混世魔王的。” “林家老四,你可得管管你家的三个小子,我家的鸡被你家三个小子撵的已经三天不下蛋了。” 林向北还没骑到家,就被一群告状的给弄的一头雾水。 在他的记忆里,他家三个小子挺乖的,七八岁的孩子就会自己洗衣服了。 还有乡亲们说的他媳妇不在家是什么意思。 这个时间点了,他媳妇不在家在哪呢! 林向北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自行车往前走,和说话的人打招呼。 林向北:“婶子,你放心,回家我就教训那三个臭小子去。” “那你还回啥家,直接去你老丈人家吧!棍棒底下出孝子,你媳妇去上学了,你家的三个娃都要上天了。” “林老四,你打的时候知会俺们一声,俺们去看热闹去。” 这段时间被三个金气到的婶子都纷纷附和这句话。 林向北抓住了这句话的重点,他媳妇上学去了,上啥学? 离开了两个月,他觉得自己啥也不知道了。 林向北不确定的询问道,“婶子,你说我媳妇干啥去了!” “上学去了?你不知道吗?” 林向北:“………”他不知道,这也没有人和他说啊! 那么大年纪了,孩子都生了三个了,怎么突然上学去了。 林向北此时还有当成一回事,他以为林娇娇最大也就去县城里上学。 林向北自己为自己找圆场,“上学挺好的,文化人到哪里也不吃亏。” 其他有赞同的人对着林向北点了点头。 “那你媳妇可吃不了亏,因为上学的那个名额,现在你大伯家和你爹妈都不说话了。” “其实要我说就算林大柱两口子不投他儿媳妇,这个名额也是林娇娇的,你没看林有钱和王二红两个人上跳下窜的给林娇娇这个老闺女争取名额。” “你个老婆子懂什么,林有钱那个绝户头村里该有几个亲戚,还不是看在向北的面子上投的票。” ………… 在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话中,林向北终于能清楚了事情的缘由。 她林娇娇可真是好样的。 说去上学就去上学,招呼都不给自家爷们打一声,要不是村里人说,他还蒙在鼓里呢! 林向北强忍着心里的怒火,和面前的几个婶子打了一个招呼,“婶子,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看看,咱们明天再聊。” 说话的婶子对着林向北摆了摆手:“行,你赶紧回去吧!” 林向北很是自然的拐了一个弯,原本要回家的路线,直接改成了去自己老丈人家。 家里王二红正在给林三金补裤子。 淘小子就是淘小子,也不知道这一天天的上哪造去了,裤子两天就得补一次就没有不烂的时候。 也幸亏家里条件好,要不然光是穿衣服这一项都养不起这三个小子了。 王二红补的很是认真,连林向北进来都没有发现。 还是林向北自己出声,她才反应过来。 现在的林向北什么心思都没有了,他就想弄清楚自己媳妇是怎么回事。 “妈,这是三金的裤子吧!你放着我一会给他补。” “向北,你咋回来了?” 王二红一脸震惊,老闺女走的时候,女婿不在家,她还以为女婿这个月会去学校看她闺女呢! 林向北言简意赅:“有假期我就回来了。” 王二红拍了拍脑袋,她这段时间都忙糊涂了,女婿就算是想去深市看娇娇也得先回来把任务交上。 “你看我糊涂了,忘了你得回来交任务的事了。 你这次回来有几天假期啊!能不能抽空去看看娇娇。” 在怎么说也是自己闺女,养了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让她去那么远的地方,她这个当娘的咋能不担心? 终于说到正事上了,林向北开口道:“妈,你先给我说说娇娇的事情,两个月没回家,我这是啥也不知道,娇娇怎么去上学了。” 一提起这个王二红就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她这个老闺女随她了,长的好,脑子也聪明。 王二红先是从工农兵大学生名额说起,又说了她闺女怎么得到这个名额的,女婿也不是外人,没什么不能说的,王二红把闺女嘱咐她做的那些人也跟女婿说了,最后还对着女婿感叹了一句她闺女脑子好使。 林向北听的脑子嗡嗡的,他媳妇是真有能耐,自己一个人把一个村里人玩的团团转。 伸手按了按太阳穴,林向北想起被人告了一屁股状的三个小子,“妈,家里的三个小子呢!” 孙子是亲孙子,提起来王二红脸上都带着笑容,“说是去掏鸟窝了,这几个小的你不用担心,到了饭点就自动回来了。” 林向北:“……妈,娇娇不在,这三个孩子是不是闯祸了。” 他的儿子他了解,就光是那个体格就挨不了欺负,还是一对三,只有他们欺负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欺负他们的时候,村里人的告状不可全部相信也不能不相信,至少有些坏事他那三个儿子绝对做了。 王二红听不得别人说自己孙子一点不好,就算是他们亲爸也不行,“闯什么祸,我孙子乖着呢,你别听村里的那些长舌妇瞎说。” 他老丈人老丈母疼孙子他是知道的,和他们说多了也不中用,林向北也不愿意多说什么,反正孩子活着就行好。 转而说起来另一个话题:“妈,晚上我在家里吃饭,你做饭的时候带着我的口粮。” 王二红就喜欢女婿这样随意,这样他们才像是一家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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