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没有电子产品的日子里,林娇娇的日子过的单调又无趣。 每天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在她写出来的世界里大杀四方已经是林娇娇每天过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了。 在七零年开始的时候,林娇娇就开始向村里透露自己写作投稿的事情。 这些年来她的包裹和信封也有了来路,都是报社给她的回信。 这两年林娇娇给林向北戴绿帽子的谣言传的深入人心,一开始村里人都还不相信林娇娇有给报社投稿的本事。 当王二红拿着报社的回信在村里的大树底下读的时候,他们不相信也不行。 比王二红大一辈的婶子开口询问道,“有钱家的,你闺女真的那么有本事,写出来的字都能上报纸。” 王二红一脸激动的把手里的报纸递出去,“报纸还在这呢!都是报社给寄来的。” “老幺写了好几年了,都不让我说,说是上报纸也没钱,说出来平白的被你们消化。” 其实这事王二红也是这几天才知道的,老幺前两天在家里吃饭的时候说漏嘴了,经过他仔细盘问她才知道自己闺女那么有本事,村里的谣言也都是她传出来的。 她闺女那么有本事,她咋能偷着瞒着,这要是放了古代可是要状元的。 也就她家老幺生错时代了。 王二红是个炫耀的好手,没几天的时间整个村里人都知道林娇娇写的字上报纸了,虽然不给钱但是给奖励。 至于是啥奖励她们就不知道了。 经过一传十,十传百,不止大林村的人知道,就连县城里都有不少人知道。 甚至还有不少人特意从县城里过来大林村看林娇娇。 被搞得不厌其烦的林娇娇还只能忍着,她知道她妈嘴大,但是没有想到她妈嘴那么大。 虽然事情超出了她的预期,但是至少一直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现在的她就在等一个机会一个一飞冲天的机会。 为此林娇娇还专门交给了王二红一个任务。 “妈,这几天你多在村里说说我的好话,改变一下我的名声。” “手该松的时候就松一点,不要怕吃亏,你要知道你这时候吃的亏都会成福报反哺到你闺女身上。” “你闺女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吗?我以后可是要给你和爸养老的,我要是过的好了,你们老两口老了以后还能过的差?” 林娇娇一番话说的意味深长。 王二红根本就听不明白她闺女要干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她闺女在她心里的形象,闺女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为此王二红出去聊天必说自己林娇娇的好话,从小时候开始说起,到长大嫁人在到写文章上报纸,王二红就差把自己闺女夸出一朵花来了。 人心就是这样,要是一个人没有本事的时候,不管你怎么说都没有人附和,可是人一旦有本事了,就连你小时候戳屎玩都能被别人夸成聪明,还有一堆人附和你,觉得你说的很对。 再加上王二红听闺女的话,手缝大,凡是附和她一起夸自己闺女的,花生瓜子这些东西她就没少往人家手里塞。 这样一弄跟着她夸林娇娇的人就更多了。 三人成虎,有一些话说的多就成了事实。 所有人都不记得林娇娇的高傲看不起人,只记得她的聪明有本事。 听到自己在村里的形象,林娇娇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谣言这种东西利用好了就是一种利器,她当网红的时候就能把这些东西玩的得心应手,现在日子平静了用的脑子少了,并不代表她不会用了。 林娇娇费尽心思的布了一场大局,在村里形象到到达了顶峰以后,她想要的消息终于来了。 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 大林村的村长在县城里开了三天的会,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村被分配了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 要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的都能参加报名,到时候就村里人投票决定这个名额是谁的。 七零年,工农兵大学生刚开始实行,谁也不知道去了以后怎么样,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大学生,文化人在怎么样也不会差。 消息一出就在村里引起了震动。 大林村的村民还好,天大地大没有填饱肚子最大,去上学不就得耽误上工吗?不上工咋填饱肚子? 而且家里人都大字不识一个去上学学啥,再说了就算你想去人家也不要你,没听村长说要初中文化吗? 村民不在乎,可是知青就不一样了。 知青下乡的时候都是带着理想与抱负下来的,但是现实早就已经磨平了他们的傲气,比起城里的生活来说,农村的日子实在是太熬人了。 随着下乡的知青越来越多,他们根本就看不见回去的希望。 工农兵大学生的消息一出,仿佛就是他们在无尽的万里沙漠中看见的唯一水源。 大林村村子富裕,这两年接收到的知青不少,光是知青点住的就有十个,还有那些坚持不住嫁人的,一个名额对于他们来说太珍贵了。 一时之间村里的空气都带着浮躁。 林娇娇对于这个名额也是势在必得。 不管是和知青相比还是和村里人相比她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村里人大多数都是沾亲带故的,不说婆家光是娘家她就能得一半的票,剩下一半的票婆家在使使劲,这名额就是她的掌中之物了。 所以对于这事林娇娇一点也没矜持。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就在家里说了自己的打算,“爸妈,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我想要,你们帮我拉拉票。” 她自己的人缘怎么样林娇娇还是有数的,不管是原主还是她都不得人心,靠自己根本就不行。 “老闺女,你都有三个孩子了,那么大年纪去上学了家里咋办?” 王二红心里的第一念头就是闺女去上学了,三个孙子咋办。 林有钱也是这种想法,他也是不赞同闺女去上学的。 老闺女日子过得好,闹那么一出这不是耽误事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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