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人不注意的时候把男人按到床上林娇娇又动作飞快的打了男人几下,“说,以后还威不威胁人了。” “呵!”顾泽挣扎着想起了,奈何他刚起了一个头,就被林娇娇毫不客气的又按了一下。 头直接砰的一声按到了床上。 顾泽觉得现在自己是浑身的疼,不光下半身疼,头也疼。 他现在连冷笑的心情都没有了。 偏偏林娇娇还在不停的动手,听着清脆的巴掌声,顾泽都觉得自己屁股现在火辣辣的。 本来林娇娇也就想着对这男人小惩大诫一番,没想到这男人那么不服气,还呵。 那她一次就让他呵个够,所以接下来,林娇娇也不说话了就直接动手。 使劲的动手。 痛是相互的,林娇娇的手都打的通红了,她强忍着都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最后疼痛敏感的顾泽直接就晕了过去。 吓得林娇娇还以为自己把人给打死了呢! 伸手往男人鼻子下面探了探,还好还有气,林娇娇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看着男人的这一副惨样,林娇娇心里的小人差一点挥着旗帜庆祝了。 眼睛滴溜滴溜的看了一会,林娇娇拿着饭盒去外面接了一饭盒凉水。 回来直接就浇到了男人脸上。 神经病就有神经病的治发,对待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办法虽然不太温柔,但是好用,这不人就醒了。 醒来的顾泽恨不得自己再晕过去,实在是太疼了。 睁着眼不眨也不动就这样看着林娇娇。 虽然他对疼痛敏感但是他从来都没有那么痛过,活了那么大,这是第一次。 顾泽板着脸想要看清这个让他疼痛不已的女人。 呵,他可有可无的人生似乎找到了乐趣。 现在的林娇娇已经学聪明了,她现在根本就不开口和这男人说话了。 动手比什么都好使。 举起自己的手,在男人眼前挥了挥。 在林娇娇要落下的时候,男人开口了,“你想要什么。” 要落下的手很自然的收了回来,林娇娇说着自己的要求,“被子。” 这是她昨天的劳动所得,就是她应得的,拿了被子她再也不想和这男人纠缠了。 “我知道你的处境,要是想在乡下活下去,你要么回城要么嫁人。”他虽然平常无欲无求,但是知青院里的事情他还是了解的一清二楚的。 这林知青刚来的时候或许还能在乡下坚持下去,因为她干活还算卖力。 可是落水之后就不一定了,他记得她已经好几天没上过工了,干活也不行了,没有以前有眼色了,做饭也没有以前好吃了。 他们都以为是因为落水生病还没好,只有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不过是什么原因他也不在乎,不过现在吗他有点感兴趣了。 沉默了半天,林娇娇开口道,“你想说什么?” 她知道这男人说的是真的,她不是原主,她没有吃过苦,以前纸醉金迷的生活已经让她膨胀了,就像孔乙己的长衫一样,脱不掉。 她也没有决心去吃苦,所以乡下的生活对她来说无异于洪水猛兽。 “回城你没那个条件,嫁人恐怕你也不甘心吧!我可以帮你。”顾泽翻过身来,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被子。 想着以后的生活他有点激动,或许这次下乡也不是那么无聊。 不得不说林娇娇很心动,但是她也明白以两人的关系这男人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帮她,有所求她也不怕,她最怕的是无所求。 林娇娇冷静的开口道,“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顾泽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我想要你做我对象。” 说完顾泽也不用手敲被子了,反而是凭空拿出来一笼小笼包,一杯豆浆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也幸亏他住的是单人病房,要不然以这男人的肆无忌惮恐怕早就被人给发现了吧! “可以。”林娇娇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呢,更何况处个对象而已,她又不吃亏。 “去帮我把尿壶给涮了。”顾泽毫不客气的吩咐道。 “呵,”林娇娇不高兴,她就知道不能对这男人有什么期待。 不生气,不生气,他是有神经病的人,林娇娇在心里安慰道。 平静下来,林娇娇开口道,“你知道处对象要怎么相处吗?” 她也不需要男人开口,直接继续说道,“处对象,就是对象说什么你就要做什么,有一块钱就要给对象花九毛九,对象让你往东你不能往西。” “还有平常你要会心疼人,对象生气了你就要哄,对象累了你就要端水倒茶,按摩捶背。” “最重要的就是每天给对象洗衣服做饭。” “我知道这些你都不懂,没事我以后慢慢教你。” 林娇娇摸了摸男人的脸,说的一脸无辜。 “那我也是对象,你说的这些你能做到吗?”顾泽不傻,相反他很聪明,几乎是林娇娇说完他就开始举一反三了。 “乖,你不懂,这些都该是男人做的。”林娇娇装模作样的跟床上的男人科普。 听完,顾泽很是赞同的点点头,然后面无表情一连串的反问道,“你不想回城了?你凭着自己能盖蚕丝被?能整天吃肉?能想上工就去上不想上工就不上?” 这还是林娇娇第一次听男人说那么长的话呢!有点惊讶。 厚脸皮的说道,“不能,但是这不是有你吗?你不是我对象吗?” 两人都是对象了,这上赶着的人又不是她,她干嘛还端着,再说了对象不就是那么用的吗? 她要是什么都能自己干了,那她还要对象干嘛,直接当单身贵族不好吗? “呵,想要我帮你,那就去涮尿壶。”顾泽斩钉截铁的说道。 尿壶,尿壶他这是跟尿壶过不去了,感情厕所装不下他了是吧!坏的是第三条腿又不是两条走路的腿。 哼,心里在不忿,林娇娇还是帮男人去涮尿壶了。 形势逼人,她也没办法,她要想以后过的好,那么现在她就得学会低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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