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世界_第370章 六零年代美辣妈4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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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谢大宝篇
  按部就班的上学考试,谢大宝如愿的考上了军校。
  家里他爷爷是军人,爸爸是军人,他从小就被爸爸妈妈带着去看战争片,所以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立志做一个军人。
  对于他的梦想,他父母也是非常支持的。
  尤其是他的妈妈,为了让他有一个良好的体质,每天都会监督他锻炼,让爸爸教他练军体拳。
  他也不负所愿的考上了海市的一所军校。
  录取通知书到家的时候,他爷爷和爸爸还高兴的拉着他喝了两杯酒。
  从来没喝过酒的谢振华一杯酒醉了,还是两个弟弟把她给拖到屋里去的。
  送他去上学的那一天,他以为他妈会不舍,毕竟他从小到大都是跟着她一起生活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自己一个人住宿。
  学校门口,谢振华看着转身回来的妈妈,他还以为她是不舍想要嘱咐他两句,没想到的是她确实是嘱咐他,不过是那种嘱咐。
  “大宝啊!”虽然孩子明令禁止的不许她叫他的小名,但是林娇娇还是忍不住叫,她觉得这样比较亲切。
  “都上大学了,你已经完全是一个大人了,以后要像谢二宝同志学习,争取暑假回家的时候给妈带回来一个儿媳妇。”
  她这辈子算是没有闺女命了,但是她还是可以有孙女命的。
  “妈,你说什么呢!”看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人,谢振华脸都红了。
  “行了,爸妈带着弟弟走了。”看着面前害羞的大小伙子,她也知道适可而止,对着儿子挥挥手然后毫不留情的离开。
  谢振华虽然没有按着林娇娇期望的那样,在大一的暑假给他妈带回去一个儿媳妇,但是他后来居上,在毕业的第一年就结婚了。
  结婚对象也是军校里的同学。
  他对象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许愿。
  许愿比他低两届,年龄上也要小两岁。
  一开学他就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长的好,家世好,和老师同学们的关系也很好。
  当然学校里喜欢他的也很多,但是都被他给拒绝了,没有感觉。
  许愿第一次告白的时候,谢振华也是拒绝了,但是耐不住她脸皮厚对着他死缠烂打,导致现在他被她吃的死死的。
  一辈子活的随心所欲的林娇娇也被儿子突然的消息给震懵了。
  儿媳妇还没带回家让她看一眼,她儿子就要结婚了,再怎么样也要让她给把把关吧!
  见许愿第一面的时候,林娇娇对着她感观一般,但是对着人她还是很热情的,毕竟以后和儿子过一辈子的是儿媳妇。
  许愿一直都知道自己对象家世好,但是没想到那么好,就算他妈妈对着她很热情,她还是有点不自在。
  看到自己对象的妈妈那么年轻,她还以为是后妈呢,没想到是亲妈,许愿有点不敢直视林娇娇的眼睛。
  吃了那么多年的大米,林娇娇看人的眼光也算是练出来了。
  人家小姑娘挺优秀的,但是跟自己儿子的适配度就一般般啦!
  不过在两人结婚的时候林娇娇还是给他们包了一个大红包。
  婚后谢振华过的很幸福,但是他也体会到了婆媳之间的矛盾,他处于两难的境界。
  结婚前林娇娇就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房,想让他们搬出去住,远的香近的瞅这点道理她还是懂得,就算是她那么睿智的人都不敢百分之百的说两人之间没有婆媳矛盾,为了避免让儿子尴尬,她以前就为两人打算好了。
  但是她想的很好,他这木头脑袋一样的儿子不按他想的来,非要带着媳妇和他们一起住。
  林娇娇嫌弃的不行,又不能拒绝。
  平安无事的相处了八天,第九天的时候,林娇娇起了购物的心思,趁着谢振也有空,带着劳动力,林娇娇去商场里狠狠的血拼了一番。
  这几年海市可以说是发展迅速,衣服首饰可以说是时髦的不行,她每一件都想要,当然每一件也都买了下来。
  大儿子已经结婚了,她不掺和小两口之间的事,两个小的,天天浪的不着家,林娇娇才想不起来他们,衣服鞋子全是给她和谢峥两个人买的,其实谢峥的没几件,大部分都是她的。
  回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儿媳妇下班,矛盾这就出来了。
  “妈,这些衣服首饰得花多少钱啊?”许愿看着公公婆婆两人提都提不住的衣服,心里一阵心疼。
  这衣服首饰一看就不便宜,而且还有几件黄金的,这应该要不少钱吧!
  “没有多少钱,就图个开心。”林娇娇不在乎的说道。
  这些年,她都已经被娇惯出来了,以前说一句话还会想一想,现在都不过脑子了,有什么说什么,反正她也不怕得罪人。
  而且这话说出来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晚上儿媳妇没下来吃饭她还关心了一嘴,儿子说没事她才放下心来。
  过了两天林娇娇就发现不对劲了,儿媳妇现在对着她爱搭不理的。
  显然两人的情况谢振华也发现了,看着互相不搭理的两个人,谢振华也是很无奈,他都不知道该帮谁。
  但是为了不激划矛盾,他第二天就带着媳妇搬出去住了。
  平常放假的时候才回来吃顿饭。
  他媳妇有点小性子他是知道的,但是对于他来说无伤大雅,他就不带着她在他妈面前添堵了。
  就这样让他媳妇和他妈不远不近的处着,直到他们老谢家第一个小公主降生,两人之间的婆媳关系又变的其乐融融了。
  他闺女一出生就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就光是爷爷奶奶买的衣服娃娃之类的一个房间都放不下,再加上两个叔叔买的东西,谢振华看着就发愁。
  自从有了闺女以后,谢振华每天下班回来最喜欢做到事情就是抱着闺女出去遛弯。
  每次抱着闺女出去玩,他都能乐呵一天。
  他从小就得到了父母全心全意的爱,衣食无忧还有两个弟弟的爱戴,长大成人娶了媳妇,有了闺女他又享受到了另一种幸福。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他的人生真的很幸福很幸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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