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真瞧不上你们这些资本家,女儿都被人睡了,满脑子想的还是利益……”高原摇头叹息。 “去,说的什么怪话?那小子不是你自己选的吗?”高明诚瞪了她一眼。 不过话说回来,女儿眼光真是好啊。难得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偏偏就是韩东失散多年的小舅子。 这运气,简直逆天了。 冷峰回到紫藤花园,韩东见他面色蜡黄,两腿虚浮,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俩娃,一下午没少折腾啊。 韩东从灵墟戒中取出一个小瓷瓶,递到他手里,微笑道:“少年,我见你骨骼清奇,天赋异禀,实乃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特赠你锻骨洗髓丹一瓶,服下之后,成为武林高手,指日可待。” 冷峰眉花眼笑,他亲眼看过父亲服下丹药之后的神奇效果,自然以为这种丹药和父亲吃的是同一种药。 “谢谢姐夫!”急忙倒出一粒,吞了下去。 没想到,这药却不是‘培元丹’,而是真的锻骨洗髓丹。 韩东曾经用这种丹药,把弟弟韩小北从一个武学小白,打造成武道宗师,可见锻骨洗髓丹的霸道之处。之所以给冷峰服这种药,是因为在用神识扫描他内心世界的时候,得知了一个讯息,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功夫电影,偶像是李小龙。他的梦想之一就是成为大隐隐于市的武林高手,白天是社会精英,晚上行侠仗义。 这梦想虽然中二了点,韩东觉得,倒不失美好。看他折腾一个姑娘就虚成这个样子,和姐夫比差得太多,不妨出手帮他一把。 冷峰没想到这药丸和父亲吃的不是一种,药力霸道地厉害。易筋洗髓,锻骨换血,那种痛苦非常人所能忍受。 他倒在地上不停翻滚,嘴里大声哀嚎。如负伤的野兽一般。 冷妍和父亲听到声音,急忙跑过来查看。见冷峰躺在地上翻滚嘶吼,一时间惊慌失措,不知道发生什么了。 “天将降大任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韩东朗声道:“你们不用担心,过了这一关,他就会发生蜕变。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冷妍明白了,韩东这是成全小舅子呢。 她不忍心现场看着,拉着父亲回了屋。冷树国知道女婿是不会坑儿子的,倒也不怎么担心。 足足在地上翻滚了一个小时,才完全消化了锻骨洗髓丹的药力。 冷峰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个子向上窜了一截,整个人更匀称,更有型,也更帅气了。 外表还是次要的,关键是,他觉得浑身每个细胞都充满力量感。仿佛随手打出一拳,就能击穿墙壁,纵身一跃,就能上天。 “姐夫,你给我吃的真是锻骨洗髓丹啊?”冷峰体会身体的变化,心花怒放。 “没错。”韩东徐徐道:“你不是想成为武林高手吗?现在可以了。” “姐夫,yyds!”冷峰又给了韩东一个熊抱,嘴巴快咧到耳朵根了。 韩东又用仙家灌顶术,将自己领悟的仙武之道,全部灌进冷峰的脑域中。 冷峰只觉得头脑微微发麻,似乎有电流通过,片刻之后,电流终止,就发现记忆中多了海量的信息。 这些知识,全部是关于武道的。神识传功的好处是,这些知识一旦传过去,就成了对方意识的一部分了。他不仅记住了,因为有传功者的解读,他还能全领会了。m.biqubao.com 省却了大量的,重新教导和学习的时间。 冷峰长啸一声,来到院子中,开始打拳。一招一式,无不圆转如意。 韩东如今对武学的理解极为高明,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超脱了凡俗武学的范畴,成为仙家手段。 作为他的传人,冷峰也是水涨船高,开局便是后天三重境,武道宗师。 这种接近于神魔的手段,的确让人叹为观止。 冷峰在院子中辗转腾挪,拳风在空中猎猎作响。纵身一跃,便能窜上三楼的房顶,随手一拳,就能打碎一块青石板。丹田内真气越来越足,立则脚底生根,起则身轻如燕。 一套拳法打完,他静静地站在院子里发呆。 “姐夫,我真成了武林高手,是吗?” “是的,我想,整个江城市,甚至是整个襄北省,能打得赢你的人,不多了。” “差不多是什么境界啊?” “后天三重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化境宗师。” “啊这……我就成武道宗师了?” “确实是的。” “我现在其实很想写一本网络小说,名字就叫《我的神仙姐夫》,你这也太牛了啊。”冷峰激动地都快哭了,“别人辛辛苦苦修炼一辈子,也未必能修成化境,我就嗑了颗药,经姐夫点拨一下,这就成了?” “药不是普通的药,我传给你的武道奥义,也不是普通的拳理。看似简单,其实经过千锤百炼,你只能庆幸自己投胎投的好,和你姐有这样的关系。” “有了这些,我此前二十年所受的苦,全都值得了!”冷峰百感交集,痛哭失声。 接下来一段日子,江城大学爆出了惊天大新闻。 原本的穷小子冷峰,摇身一变成为东岭集团的国舅爷,单手开法拉利招摇过市,副驾位置还坐着高首富的女儿,校花高原。 曾经那些追求高原的富二代们自然不甘心,纠集了一帮人想教训冷峰,却被他三拳两脚,打得落花流水。把高原看得两眼直冒桃花芯。 我男人,真是又帅又能打。 有钱,长得帅,又超级能打,冷峰迅速上位,成为江城大学首屈一指的超级偶像。喜欢她的美女小姐姐如潮水一般涌过来。 高原每天精神抖擞地战小三,都有些忙不过来。冷峰实现了他对姐姐和姐夫的承诺,一边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为将来进入东岭集团做准备,一边又很潇洒地享受生活。 做富二代的感觉,真是非常地nice。 具体情形不作细表,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无论韩东有多忙,每天雷打不动地修炼习惯,从未改变。 又过了几日,终于在一天早上,顺利突破到元婴五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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