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到七零,我娶了个古代媳妇_第701章 自以为是的港城阔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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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从另一方面而言,高雪瑶是从内地来的这个事实,刘家宝来说也不是没有半点好处。
  在他看来,高雪瑶自幼出生,长在内地那种贫穷落后的地方,肯定没见过世面,更容易被繁华先进的花花世界,和富足享乐的生活所吸引,最后沉沦在其中无法自拔。
  从那种穷乡僻壤走出来的她,将会更加容易的被掌控,得到。
  所以,当刘家宝再次看向高雪瑶时,眼底的不屑鄙夷就更加浓郁了几分,同时眼中又闪过了势在必得的光芒,
  这些心理活动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丝毫没有影响刘家宝的话语行动。
  “真是难以置信,要不是高小姐自己亲口承认所说,真的很难让人相信高小姐会是从内地来的!”刘家宝面上依旧满脸笑容的接着说道;“任谁看到如高小姐这般出类拔萃,风华绝代的佳人,都只会以为你是港城某个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名媛千金。”
  刘家宝自以为自己这番话是在夸奖称赞高雪瑶,抬高她的身份,因为在他的心中,港城人就是高贵的代名词,尤其是港城的上流阶层。
  所以,他觉得自己真是聪明,能说会道,必然能通过这番甜言蜜语博得美人好感!
  甚至在话音落下之后,他还露出一副很是洋洋得意的模样,摆出就等着佳人投怀送抱笑脸相迎的架势。
  殊不知他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作死而不自知。
  原本,高雪瑶对待这个脸皮厚,自我感觉良好主动凑上来搭讪的刘家宝,是抱着不予理睬,直接无视的冷处理心态。她没打算做什么,只等对方自己识趣的离开。
  但现在刘家宝当着她的面说出那么一番贬低她家乡,让人恶心不舒服的话,高雪瑶就不能再视而不见,当做什么都没听到了。
  虽然她并非土生土长的华国人,是半路穿越过来的,但她也已经在那个地方生活了五六年,不仅结了婚,有了丈夫,孩子,还上了学,结交了朋友,,,
  那里就是她的家!是她的家乡!
  试问,有谁能容忍他人当着你的面贬低羞辱自己的家乡,却视若无睹,什么都不做的!
  士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高雪瑶终于开口搭理刘家宝,但说话也不再客气;“有什么可难以置信的,我们那里本就地大物博,人杰地灵,数千年的2历史长河之中,不知诞生过多少惊才绝艳,独领风骚的风流人物。而我不过是芸芸众生当中一个平平无奇,再普通不过的无名之辈,又算得了什么,真没啥值得一提的。”
  “也只有那些区区弹丸之地,没见过什么世面,只知道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才会如此大惊小怪。”
  如果说之前高雪瑶对待刘家宝的态度是疏离爱搭不理,那么现在就是针尖对麦芒,丝毫不留情面。
  虽然她没有点名道姓的说那坐井观天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是谁,但只要不是脑子有问题的,都能听出来说的正是刘家宝,而那弹丸之地则是在暗指港城。
  “你们好歹也算是华国的后裔,应该听说过华国有一句老话叫夏虫不可语冰,蟪蛄不知春秋。在这里我就将这句话送给刘先生,希望你能牢记并好好领悟。”
  高雪瑶这番毫不客气的反击话语一出,刘家宝的脸色当即就黑了,区区一个内地来的乡巴佬,居然敢把他他们港城人比做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简直岂有此理!
  要不是看在高雪瑶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的份上,就凭她刚才说的那些嘲讽奚落港城人的话,以刘家宝向来行事霸道嚣,肆无忌惮从不吃亏受气的性格,早就不客气要给她点教训了。
  除此之外,刘家宝也实在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在称赞高雪瑶,把她和那些贫穷落后的内地土包子区分开,称赞她就像是港城豪门培养出的名媛千金,是在抬高她的身价地位,她为什么还反过来羞辱贬低自己!
  只能说,像刘家宝这种打娘胎里就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是永远不会懂得什么是尊重和平等。
  不过,看在对方的那张倾国倾城的漂亮脸蛋的份上,高雪瑶对他的冒犯和无礼,刘家宝都可以暂时不予计较!
  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先拿下这个几十年都未必会出现一个的绝代佳人,抱得美人归!
  其他的都无所谓,可以暂时放着不管!
  毕竟这样级别的大就美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好货,错过了,以后未必再能遇到。
  刘家宝努力让自己的面部表情看起来随意自然,看上去没有任何动怒的异样反应表现出来,然后强挤出一丝笑开口说道;“哈哈,高小姐可真幽默,内地那种落后愚昧之地,怎么能与繁荣昌盛,先进发达的港城相提并论,别开玩笑了!”
  只不过如此一来,他的面部表情就怎么看怎么别扭违和,尤其是那强挤出的笑,更是有些扭曲渗人的慌。
  当然这些对高雪瑶来说都无所谓,因为她根本没有去看刘家宝的表情,对他的反应也丝毫不在乎,只是用淡漠不带丝毫情感的声音回道;“确实不能放在一起比较,一个是重情重义,顾念旧情的大家长,一个则是数典忘祖,不知感恩的薄情寡义之徒。”
  高雪瑶这番话语一出,可谓是直接撕破了港城人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是真正的戳到了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港城人的痛脚。
  所以,刘家宝的脸色这下是彻底的变了,再也无法维持一直伪装出来的所谓绅士风度。m.biqubao.com
  还从来没有人敢如此的不给他堂堂刘大少面子,当着他的面一而再则三的这般羞辱奚落他。
  这刘家宝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是港城出了名的纨绔二世祖,脾气本就不好,是典型的有钱人家的小霸王性格。仗着自己的家事向来是我行我素,飞扬跋扈,可没少干欺男霸女的事。
  之前装出那一副彬彬有礼的好说话的模样,说白了目的也不过是为了泡妞博得美人好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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