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州。 益州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好地方。 而通知这好地方的人,总是那么一些无心去角逐天下的平庸之辈。 要是能让曹操得益州的话,就算是潘凤自己也想不到,到底能用什么办法来对付曹操。 可惜啊。 得益州之人是刘焉和刘璋。 不过…… 潘凤眼神里稍动了一下,就算是让曹操得了益州之后,他会不会也就成为了下一个刘焉、刘璋呢? 因为,益州这个地方易守难攻,实在是一个安逸之地。 在这种安逸之地上待得太久之后,无论是有什么雄心壮志都会被磨灭掉,最后就只剩下了享受。 确实是这样的。 人总是死于安逸。 潘凤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好日子了,在这一段时间日子之下,他都已经感觉到了自己的不比当年了。 他现在就只想要享受。 吃穿用度都是天下最好的。 除了享受以外,他实在是已经找不到其他任何事儿可干了啊。 与享受相对的是…… 大量堆积起来的政务。 作为皇帝本来就是毫无约束。 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已经享受习惯了,又如何能够让自己变得劳累? 由奢入俭难。 “实在是太难了。” “要不是什么心性无比坚定之人,又如何能能够守得住呢。” “吾都已经在其中迷失了一半儿了。” 潘凤也不能说自己是全部迷失在了这其中。 但现在至少已经迷失了一半儿。 他甚至是想过将皇位传给潘钰,他自己只需要专注打先手就行了。 但是…… 权利的这个东西,又实在是让人难以割舍。 他一直都思考着,“到底怎样才能让我手握权利的同时,还能够安心的去享受呢?” “这也要要,那也要……” “不不不。” “完全都要。” “我现在已经是皇帝了,为何不能全都要?” “为何?” 刘循带着益州上下的官员前来迎接。 过了剑阁之后,就算是进入到了益州腹地了。 缠绵的大山也在身后渐渐消散。 刘循看见了潘凤,叫道:“皇上!” “益州官员臣民已经在等待多时了。” “我等恭迎皇上到益州。” 潘凤在摆了摆手是,火鼎:“免礼,朕现在有伤在身,就不与尔等一一见面了。” 刘循道:“好的皇上。” 他带着人在前面为潘凤开路。 沿途之上,无数人凑了过来,将沿途之上的路都给堵住了,都想要来看一眼传说中的皇帝。 当然。 皇帝一直都在马车之中没有露面。 “那就是皇上的马车吗?” “真是好看啊。” “这马车好大啊,可以容纳十几名女子在里面颠鸾倒凤吧!” “不过,我听说皇上不好女色啊。” “不好女色,这天下怎么会有不好女色之人。” “这世间就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好色之人,一种是假装自己不好色的人。” “哈哈哈。” “……” 潘凤撩开马车的帘子,往外看了一眼,“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已是盛夏,热是有一点儿热,不过,只要走入到阴凉之地,倒是也不那么热了。” 他这两天很是嗜睡。 大概是身上伤正在恢复中,因此,才会这般嗜睡。 再加上在这盛夏之中,卷动热气,就在催着人入睡。 等睡醒了之后。 他已经到了蜀郡。 蜀郡的郡守是李严。 他是认识李严的,并且对李严也比较熟悉。 “臣李严,叩见皇上!”李严跪拜在潘凤的马车前。 潘凤道:“是正方(李严表字)啊!” “来来来,进来吧!” “到马车来,我们叙叙旧吧!” 李严进了马车里,刘循也正在里面。 “下官见过总督。”李严道。 刘循说:“随意坐吧!” “皇上面前,也不用拘束。” 李严坐在了下位之上,有点儿拘谨的看着众人,在这里面他的官位是最小的。 马超也在,他也病了,跟在潘凤的身边养病。 但马超的病是需要长时间调理,不是一朝一夕能好的。 跟着潘凤身边,在潘凤身边有天下最好的御医,怎么也能多活一段时间。 “到成都去看看吧!”潘凤说道:“上次到成都是何时,朕都不记得了。 …… “曹植?”潘心眼中一动,“我都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这人是从哪儿来的?” 诸葛瑾说道:“是曹操那个诗文很是厉害的儿子。” “哦。”潘心道;“是有这么一个人。” “我想起来了。” “不过,这人别墅好好的写诗作赋,他现在也出来带领军队了?” “他有那个本事儿吗?” “一将无能……” “累死三军!” “不是我看不起他的啊。” “他确实是没有那个本事儿。” “他给我写信干甚?” 诸葛瑾说道;“这曹子建想要和大皇子叙一叙旧。” 潘心的眼神里一动,说道:“他跟我叙旧?” “我跟他很熟吗?” “我跟他完全不熟吧!” “他娘的……之前根本都认识他。” “他跟我哪门子来的旧啊?” 诸葛瑾说道:“那我们不见?” 潘心摸着脸颊上的一条疤痕,“见倒是也能一见!” “让陆逊安排一支军队跟吾一起去。” “要是这曹植真敢来的话,就直接拿下他。” “将他人头给传送到风城里去。” “能够收下这曹子建的人头也算是不错的。” 打了一个哈欠。 潘心的手掌撑着脑袋。 这些时日以来,他有那么一点儿纵欲过度了,眼眶之下都有很深的黑眼圈。 这哈欠好像停下来了一样,一直都在不停的打着哈欠。 诸葛瑾说道:“大皇子,保重一下身体啊。” 潘心抬头看了一眼诸葛瑾,说道:“哦,好!” “让诸葛大人操心了。” “吾倒是没事儿。” “等会儿……” “算了,你先下去吧!” 诸葛亮点头离去。 潘心站起身来,他的身材已经变得有点儿臃肿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有多久没有好好活动过一下身体了。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这是陆逊给潘心所处的策略。 当然…… 什么时候才是那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最好时机,陆逊却并未告诉他。 需要他自己去把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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