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伸出手指头比了比。 “两千两?” “这都算便宜的呢,越靠近咱家这边可是越贵。”刘氏的语气中充满了得意。要不是自家儿子成为进士,这里的院子怎么会变得如此的值钱。 好家伙,两千两都算便宜的吗?上阳县的有钱人还真不少啊。不过话说回来,这两千两已经可以让一家人富足的生活一辈子了,就是在府城都可以买一处小一点的院子。 所以说上这边来买溢价这么严重的院子,真的值得吗?如果是他的话,肯定是不会做这种选择的。不过说到底,他还是想要说一句,广告费到底谁能给结一下。 “如今咱们这附近,靠左边……”刘氏开始讲起,哪里又增添了新的邻居。 “对了,何家的旁边也搬来了一户,是一对小夫妻,人还挺热心,说话也好听。”刘氏继续说道。 “何家?”王茂平思考了片刻,这才反应了过来:“何二柱?” “对,就是他们家!整日也不见出门溜达溜达。”被谈论最多的就是他们家。谁让整日待在家里不出门呢。 “听说有好多人出高价要买何家的院子呢,人家就是不卖,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家里也没有读书人啊!”说实话刘氏听到价格那都是相当动心。只可惜,并没有人来买自家的院子。 话说,有想买王家院子的吗?那自然是有的,没准搬进去就也能出一位进士呢。不过谁敢买呢? 毕竟人家里如今已经出了一位知州,谁还敢张口去问:“您家的院子卖吗?” 再有如今搬过来的人家,可都是冲着王家来的。你把院子给买了,这些人也接受不了啊。 刘氏虽然暗道可惜,不过王茂平夫妻俩此时却是目光相对,搬到何家旁边的应该就是大舅哥(大哥)派去的人吧。 那么要不要见上一面呢? 不过王茂平如今对于何家人的身份却开始疑惑了起来。之前他们怀疑,何二柱是杀害宋家的主使留下来的眼线,所以大舅哥才会派人过来监视。 一方面,避免宋渺尘回到宋家旧宅而被眼线发现,从而落入危险之中,而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从这个何二柱的身上,发现真凶的线索与踪迹。 但是,如果宋家人的死亡真的与太子被害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话。那么这个何二柱会是谁的人?外族?张家?还是背叛太子的人? 而他到底在找什么,会不会是当年闻英调查的东西呢。而这东西如今到底在何处,会不会在林危毅也就是宋渺尘的手里?如果在的话,那么他到底要做些什么呢? 王茂平感觉如今的自己是满脑袋的问号。 “呀,儿子,你怎么还养了一条狗?而且竟然还带着它赶路。”刘氏一口气说了一大通,刚想喝杯茶水,润润嗓子。就看到,一只狗头探进了堂屋。 大白都已经在院子里晃荡了好久,可是王广顺两口子一直是没有注意到。这下可算是注意到了,却把人家认成了狗。 “咳,娘,大白是一只狐狸!”王茂平赶紧解释道。 大白这一路上受到的质疑与伤害也太多了一些,连他都感觉有些可怜。别再被打击的怀疑狐生。 “狐狸?”这下连王广顺都感觉有一些诧异。这么一说,好像的确是有那么一丢丢像狐狸,不过还是像狗多一些。 “这狐狸长得好像和咱们尖嘴子山的不太一样。咋有些灰不出溜的呢?”刘氏又看了大白一眼。m.biqubao.com 之前她还在山上看到一回呢,挺好看的。怎么这只长成这个样子。难不成林江那边的狐狸就长这样??? “大白就是毛色杂了一些而已。”王茂平替大白说了一句话。谁不想长成祥瑞的模样呢,但是这不是没长成嘛,就不要打击它了。 此时的大白是真后悔,如今又跑回了院子之中,或许只有躲在墙角才能让它受伤的心情得到一些缓解和安慰。 “那狗,不是,狐狸怎么了?”刘氏有些诧异的问道,该不会想在院子里刨洞吧。 “估计是饿了!”也许还有吃能弥补大白受到的打击吧。 “哟,瞧瞧我这记性,你们饿了吗,我让佟婶给你们摆饭。”刘氏连忙说道。不知不觉,竟然聊到了午后。 王茂平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饿,不过王晞年小朋友是不会放弃每一次吃的机会,那当即一个“吃”字,就说出了口。 自己的孙女说饿了,那还是赶紧开饭吧。 王茂平如今并不饿,所以只是吃了两口,便准备出门。他在家里待不了几天的时间,毕竟还要赶回阜安州做交接,然后前往肇原府。 明天一家人就要赶回杨树村,所以今天他准备先去一趟蓝阳社学,探望一下谢社师。然后去县学,给家里那几个让他操心的,告几天的假。 是时候检验一下他们,这三年来到底有没有攻苦食淡,卷不释手了。没有考中举人他能够接受,没有努力,他是绝对不能接受的。那就真得把他们带到眼前,时时刻刻看着了。 这边王茂平准备出门,而王晞年小朋友如今正在享受着美食,王广顺两口子可是很享受给孙女夹菜的乐趣。 瞧瞧,孙女吃的多香。 “年儿吃饭这劲头和二平小的时候真像!”看着拿勺子吃的喷香的孙女,刘氏有些感慨道。 “真的?”安初筠有些好奇夫君小时候的样子。如今夫君饭量也只能算是一般而已。 “真的,初筠,娘和你说……” 王茂平有些无奈,娘,我出门的时候,您可别把我小时候那点糗事都抖搂出来啊。还有,真的没有人在意我马上要出去吗? “儿子,早点回来!”王广顺嘱咐道,随即目光又回到了饭桌之上,给他孙女的碗里加了一块卤肉。 行吧,如今我这地位是直线下降啊! 此时安初筠起身,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礼品拿出来,递给了他,送他出了院门,毕竟还是夫君亲自送出去更显诚意。 瞧瞧,还是媳妇对他好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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