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瑞的速度很快,两天后就将三户人家调查完毕。王茂平翻阅了三户人家的信息,这第一户姓刘,也就是最北面的那户人家。 如今当家的是一个举人老爷,今年四十有三,祖上也是颇有资产。秉持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如今依旧是冲在科举的第一线,屡败屡战,基本上每一届都不会落下。 真正的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只是他,刘文周的两个儿子和他一样,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是不是被迫自愿的。 父子三人的身长都是七尺左右,由于常年窝在书房里读书再加上饱受科举的折磨,所以身形都有些消瘦,倒是与丁姜交代的那失主的身形并不符合。 之前王茂平又审了一次丁姜,想要让他仔细的回想一下被盗之人的相貌,很可惜他早就已经记不住了。 原本两个人就是迎面而过,也只能算是一面之缘,再加上已经是三年前发生的事情,丁姜早就已经记不得那人的相貌,也就只是对大概的身形有些印象而已。 看来这刘举人家是那个失主的可能性已经排除。王茂平又继续翻看起了第二户人家的信息,沙家,算是阜安州的豪门了,家里良田近千亩,可谓是不折不扣的大地主,田多,钱多,房子也多。 这处院子也只是人家众多宅院的其中一处,偶尔会过来小住而已,而且基本上也是在冬天。 丁姜偷窃的时候是在秋天,正好是秋收之时,虽然沙家人不用自己动手,但是按理来说也应该忙着主持收秋才对,会来州城小住吗? 带着疑惑,王茂平又看向了第三户人家,嗯,是一户白姓的富商之家,一家十口,户主白万卓。 他家算是阜安州最大的药材商人,城中大部分药铺和医馆的药材基本上都是白家在供应。他家的男子身形也是与丁姜的描述对不上的。 毕竟那个丢失腰佩的人很高,至少能比丁姜要高上一尺,那么此人的身高应该和王茂平自己要差不多,而且身形健硕,那么肯定不是白家的人。 所以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此人要不然是沙家的人,毕竟他家人口众多,没准能碰上一个身形相似的,不过这还需要进一步确认才行。 要不然就是此人并不是阜安州的人,他来到玉明坊也只是来见某人而已,其实王茂平更加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刘家虽然祖上有些资产,但如今也只是一个无官无职的举人,来见刘家人的可能性并不大,反观另外两家,一家有粮,一家有药,可能性要大很多。 “大人,听闻这个白家和严家的关系很好!”张卫开口说道,大人对于严家很感兴趣,他们三个人是知道的。 “哦?”王茂平果然是来了些兴趣。 “冯护卫,你去一趟井合县,看看沙家是否有与丁姜描述的身形一致的人。”王茂平吩咐道。 沙家虽然人口众多,但是能戴得起这种金腰佩的人却是没有两个,应该很好确认。 “是,大人!”冯瑞领命而去。 如今只等到金腰佩的鉴定结果,如果真的与外族有关,那么在阜安州就有人与外族有联系,甚至是通敌,这绝非小事。 “守备大人,门外有人求见,说是从阜安州过来的。”韩正信正在处理着公务,就听见手下来报。阜安州?难道是初筠两口子有事情找自己? “韩大人,这是我家大人让在下转交的。”张卫走了进来,将东西递了过去。 韩正信看着面前的张卫,一看就是习武之人,而且功夫还不低,不可小觑啊!将东西接了过来,安排张卫去休息后,韩正信才打开信件。 半晌,打开盒子将里面的鎏金腰佩取出,仔细的打量了起来,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如今茂平并没有在阜安州进行鉴定,而是请自己找一个可靠的懂行之人,想来这东西应该不是一个普通的鎏金腰佩才对。m.biqubao.com 可靠的懂行之人吗?那当铺的朝奉肯定是不行,自己相熟的人里面倒是有一个对金银器物非常的在行,而且也值得信任。 “韩老弟,今天怎么想起请我喝酒了?”林岱云热情的寒暄到。 平日里想请韩正信喝上一回酒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今倒是主动请起了自己,还真是少见。 “倒是有一事相求!”韩正信给林岱云斟了一杯酒。 “听韩老弟你这么说,我这酒总算是能放心的喝下去了!”林岱云笑着将酒一饮而尽。 他们两个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当然是他单方面的过命,韩正信对他可是有救命之恩。当年自己带着商队路遇鞑子,幸好巡守的韩正信带领士兵赶到,这才救了他们这些人的命。 因此林岱云的内心是十分感激的。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同样韩正信也不是一个挟恩图报之人,因此这几年两家相处的很是愉快,要不是韩正信的儿子之前已经定了亲,他当时都想要结一个儿女亲家了。 酒过三巡,林岱云也开始进入正题:“韩老弟,有什么我能帮的上忙的,不用客气。我肯定是义不容辞。”说罢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表情。 “倒不是什么大事,听闻林老哥你对金银器物颇有心得,有件东西想请你帮忙掌掌眼!”韩正信笑着说道。 “颇有心得倒是谈不上,不过是比一般人强一些罢了。”林岱云言语上还是谦虚了一下,不过神色嘛,倒是十分的自信。 韩正信将东西取出递了过去。后者接过来仔细的端详了起来。原来是金制的腰佩,有玉佩自然就有金佩,不过比较少见罢了。不过这入手怎么感觉有点轻呢。 用手掂量了一下,感觉没有错,的确是有些轻了,这不是金子做的。看来这是鎏金的了。左右打量了一下,在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小块涂层被划开的痕迹。 看来韩正信应该已经知道这东西是银鎏金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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