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南来眨巴几下眼睛: “驸马爷,咱们这边,发财的的确很多。 但是,好像…… 没有你说的这样的人吧?” “蠢!” 巩永固嘿嘿一笑,浓眉大眼的驸马爷,满脸都是狡猾: “咱们这边,之前不是有军卒发现金矿,上报之后,得到陛下男爵封国的赏赐么!”m.biqubao.com 两人频频点头。 这样的事情,在他们这,可是好几个人呢! 别的不说,就老金沟那座金矿,不但封了几个男爵,更是还有人得到了子爵的高位! 那可是方圆一百里的封国啊! 陛下也知道北疆这边的苦,因此,特别规定北疆九省,凡军功奖励,一体翻倍计算。 同样享受翻倍计算待遇的,还有乌斯藏。 只不过,乌斯藏一直都臣服大明,就算大军已经退出了乌斯藏,却依旧进贡不断,陛下也就没有朝那边派遣军队。 发现金银矿藏,是按照军功来给予奖励的。 待遇翻倍啊! 也就是说,就这个子爵封国,在南方只是赐予十里方圆的土地,而在北疆,就是二十里方圆的面积了。 这——已经相当于一个小型县全境了呢! 也正因为这样,巩永固、刘文炳麾下的士卒,明明可以调防内地,却没人愿意走。 谁不想搏一搏,为后人挣一份前程的呢? 华夏人素来有个传统——辛苦一辈子,为儿为女攒家业。 巩永固桀桀笑了,满脸都是奸诈: “你们去找他! 好好串联一下,让他配合咱们做个宣传。 将他的事迹,移花接木过来。” 丁南来、褚大壮两人眼睛猛然亮起: “驸马爷好办法!” 巩永固轻笑: “人都是喜欢钱、喜欢权的。 这种历经艰险,最后位列朝堂的暴富故事,谁不做梦都想要呢? 你俩要记住了,只要宣传到位,北疆三省哪怕再冷,也不会少了前来寻求暴富机会的人! 人多了,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百分之一,最后选择定居北疆,咱们这边也能发展起来。” “还是驸马爷高!” 褚大壮、丁南来两人,伸出了大拇指。 看看,这就是差距。 怪不得人家是驸马爷,还得到了公爵国。 而他们只是一个小小的子爵国了…… 巩永固端起茶杯,润润喉咙,他放下玻璃杯,咧嘴一笑: “就这么办! 我回汉都,在报纸上宣传,你们这边,一定要将通报做好了! 记住了,这玩意一定要做旧。 要让人一看,就能发现有新有旧,有先有后。 必要时候,还可以拉人来现身说法么!” 当天晚上,就在总督府士兵,即将轮班吃了晚饭的时候,姗姗来迟的刘文炳,终于赶到了奴儿干城。 总督府大摆宴席,为从极北之地洪武省赶来的新乐公刘文炳接风洗尘。 第二天一大早,刘文炳和巩永固两人,带着一千士卒,开始南下。 洪武省因为紧邻北极,因此,还没开始修建铁路。 而奴儿干这边,可是永乐爷当年下西洋战舰木材的来源地,朱由检自然第一时间,就下达了制造铁路的命令。 两人合计一番,觉得还是乘坐火车,直接赶往伯力。 然后乘坐雪橇车,抵达北海。 明朝时人对贝加尔湖的称谓,更多的还是小海。 航行全球,见惯了大洋的他们,自然不会将这个内地湖,称之为大海了。 只不过,就像明人对外,非官方状态时,只会自称“唐人”一样。 明人私下里,对贝加尔湖的称谓,依旧是采取了前人“北海”的名字。 龙州至北海的铁路线,已经全线贯通,虽然靠近北海的几百里,只铺设了简易铁路。 然而,这条绕行上千里的路线,却是用时最短的。 这一路上,要经过了捕鱼儿海(贝尔湖)爵爷——那个万里归途中,机缘巧合之下,拿到阿济格脑袋的巩富贵封地。 当初那个奉命投毒,命悬一线,意外侥幸不死,却独身一人,踏上万里归途的幸运儿,已经高居大明伯爵高位! ——陛下亲赐“大明万里归义伯”! 说起来也是好笑。 因为锦衣卫身负监视百官的任务,是以,锦衣卫暗探,遍及天下。 巩永固迎娶乐安公主的时候,按照惯例,锦衣卫暗探巩富贵进入了驸马府。 从此,以驸马府家仆的面目示人。 没想到,时至今日,巩富贵这个昔日的“仆人”,反倒是与巩永固这个“主人”,只有一步之遥了。 巩永固只觉得亚历山大…… 巩富贵已经是大明仅有的三个“赐名”伯爵,而他,仅仅只是一公爵罢了。 真要是再不努力,被巩富贵超过,那可就丢大了人…… 庙街出发的蒸汽火车,只是一天时间,就赶到了伯力。 前方的铁路已经停工,巩永固一行,换上速度快的雪橇车,朝着捕鱼儿海赶去。 只带了一千个人的巩永固、刘文炳两人,浑然不知,前方正在经历一场鏖战。 冰天雪地里,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 若不是北疆大军全军标配墨镜,一到了冬天,因为白雪致盲着,都不知凡几! 好在干掉了那群不干事,只祸害朝廷的众正之后,就算依旧维持整个人类史最低的税率,大明也富得流油! 无他! 没了贪官污吏,就大明这可怜的——只有不足三百万吃政府饭的政治结构…… 两三亿百姓,养不活三百万闲杂人等,那才叫有鬼了! (别怀疑,明朝吃公家饭的,包含藩王、衙役、军队在内,不足三百万人数。) (是不是很疑惑,为什么官民比例如此之低,大明最后反倒因为没钱而穷死? 这就要问问那群当官的干了啥了! 人家人人家里好几座园子,大明不穷死,才是有鬼了! 明末清初大汉奸之一的谢三宾,有人知道不? 他是钱谦益的门生,崇祯八年,就辞官回家,官职最高时,也才只做到了从四品的太仆寺少卿。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不入流的小官,家里最少有“天赐园”、“燕子庄”、“寄园”三座庞大的园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7_147006/73730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