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电灯泡…… 若想将电力转化成光亮,只需要用细导线,进行通电,就可以了。 电灯——说白了就是导体发光发热的过程而已。 有没有玻璃罩,不影响它照明。 至于区别嘛…… 无非是十年换一个发光装置(灯泡),还是一分钟换一个发光装置(灯泡)而已! 实际上,白炽灯的制造原理,也很简单。 用难以发生氧化反应的惰性气体,充填保护罩,裹住里面的发光导体,形成密封环境,杜绝(减少)氧化,就完事了。 这就是白炽灯的原理。 很简单…… 最起码,嘴上说起来——原理是很简单的。 反正,朱由检只需要两片嘴,一说就好。 至于大明的大匠人们,会不会早早秃了头…… 他是皇帝,还能亲自动手不成? 头疼的又不是他。 至于里面的钨丝,的确算是高科技…… 虽然以现今的科技手段,批量生产无法做到。 但是,有土办法啊! 电灯的原理就是——导体发光发热! 只要有了电力,绑根铁钉,一样能照明! 无非就是使用的时间长短不同罢了。 钨丝无法生产—— 朱由检有的是办法来解决。 换成竹炭丝,依旧可以使用啊! 只要将竹丝碳化后,装入抽干了空气的真空灯泡内,足足能够亮400小时呢! 能用400个小时的灯泡,已经可以大批量生产了好不! 400个小时什么概念? 这时代的百姓,天黑之后,能点燃五个小时的电灯,就是不可思议的长时间用电了! 一天点亮5个小时,400小时,足足能用80天! 这可是快三个月了! 一年换四个灯泡,就能没了火灾隐患,亮度还比油灯高多了! 谁不愿意接受呢? 换句话说,电力时代,已经即将到来了。 电力的普及,已经被朱由检推上了日程。 当然,目前还算是在技术验证期内。 毕竟两种变压器,匠人们还在研究…… 至于高压输送,减少电力损耗,更是没有头绪。 想要大范围普及,肯定难度还会很大的。 十年之内能够解决,就是烧高香了。 朱由检也不急。 他才三十多岁,最起码还能活三四十年呢! 在他老死的时候,能够看到一半百姓家中通了电,就足以欣慰了。 …… 三大殿的电力化,已经即将铺设完毕。 朱由检准备在新年正旦的那一天,给群臣来一个惊喜! …… 就在皇宫十几里外的一座小瀑布边,工人们已经修建起了一座拦水坝。 修河坝、水闸,大明百姓可不陌生。 当年成祖皇帝,只用了短短200天,就修好了整条大运河呢! 更何况,汉都的水泥制造业,已经遍地开花。 有了新式建筑材料,修建的速度更快。 用水泥、钢铁打造的古怪作坊,耸立在瀑布之下。 巨大的水轮,溅起了水花。 这是大明工匠们,用来进行水力发电实验的水电站。 朱由检当初在给首都选址的时候,就考虑到了电力问题。 若想一种新科技推广的速度更快一些,没有比让皇宫最先使用,是更好的宣传方法了。 汉都边上的均州,后世就有曾经是国内最大水力发电厂之一的——丹江口水电站。 这里是全国第三个过千亿级的发电站。 作为一国首都,只要跨入了电力时代,用电需求必然是最多的地方。 将京师定在这里,电力化的进程,才会进一步加快啊! 推动华夏科技发展,才是朱由检的最终重任! 将汉都定在这里,可是朱由检思索了很久之后的决定。 (他不会说他是没办法了,才定在这里的……) 轰鸣的机器声中,宛若蜘蛛网一般的电缆,通过电线塔,输送到了远处的皇宫内。 汉都皇宫。 昂贵的杜仲胶熬制的橡胶,包裹着一根根铁丝,做成了这世上最早的电缆,被架设在石制大殿之上。 身穿玄色龙袍的大明皇帝朱由检,亲手装上了最后一个灯泡。 皇帝的身边,站着一众大明顶尖巨匠们。 宋应星、毕懋康两人,挤开一众大佬,亲手扶着皇帝的梯子。 待到朱由检下了梯子,孙云球一脸的稀奇,难以置信道: “陛下,这东西真的能亮吗?” 朱由检笑了: “这世上第一个灯泡,可是卿家亲口吹出来的! 怎么,试验了这么多次,你还没有信心?” “不是。” 孙云球腼腆的挠挠头: “臣下也就是在实验室那边实验成功了,这么远的输送,可从没试验过呢! 陛下准备在新年庆典上,让大臣们大吃一惊,臣下这不是怕有疏漏么! 要是到时候出了差错,臣下怕是担不起这个责任。” “科技的发展,总是要试错的。 做错了也没事,只要我们不屈不挠,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既然你没信心,那就提前试试!” 朱由检笑着挥手: “卿家们,既然已经装好了所有的灯泡,就准备开关通电吧!biqubao.com 让孙小子看一看! 省的这家伙,总以为朕要害他。” “哈哈哈! 臣等遵旨!” 一众大匠人哄堂大笑声中,纷纷拥挤在开关电闸前,准备推上电闸。 “推闸!” 朱由检一声令下,终于抢到了位置的毕懋良,一屁股将亲兄弟毕懋康挤出老远。 年事已高的他,却三两下就爬上了梯子,亲手推上了电闸。 “啪啪啪!” 虽然无声,却在众人脑海中脑补出声的瞬间,一个个灯泡,瞬息之间,全部亮起! 九九八十一个电灯泡,发出了橘黄色的光芒。 “成了!” 毕懋良瞪大了眼睛! 虽然他早已知道灯泡是可以亮的。 然而,当亲手推上了电闸,看着灯泡在皇宫之内亮起,毕懋良还是满脸的难以置信。 “陛下! 我们成了!” 毕懋良眼含热泪。 “亮了!” 孙云球瞪大了眼睛! “竟然真的亮了!” 毕懋康、宋应昇、宋应星、王徵等人,眼睛圆瞪着,喜悦的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 这些宁死也要为大明尽忠的绝代大拿们,泪眼朦胧,却不舍得去擦一下。 ——他们生怕一个闭眼,眼前的一切,就消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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