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得远了,看不大清楚。 然而,张志成却知道,皇帝规定必须在道路两侧,各栽种五行树木。biqubao.com 勤劳而聪慧的百姓,就选择了果树。 果树…… 善良而朴素的百姓,这是在为将来可能有的饥荒做准备啊! 一场天灾。 从不知饥荒为何物的明人,开始了节俭…… 身为锦衣卫,世代都是吃皇粮的。 张志成怎么不知道——自从大明洪武太祖立国以来,就不曾有过大规模的灾荒! 甚至,每每地方遭灾,朱家皇帝们,总是要开仓放粮。 这可不是施粥! 而是细米白面的发粮食! 很多时候,还直接按照户数、人口赠送,每丁能够领了数石粮食之多! 大明立国近两百八十年,前两百六十年,都不知饥荒为何物。 民间奢靡之风盛行。 甚至,很多小百姓死后,都要用青砖裹墓! 三代勤劳之家,甚至能够穿得起丝绸! 大明更是直接规定了法律——除了商人不准穿丝绸外,黔首百姓,都是不禁止的。 “唉!” 张志成叹息一声。 一场天灾,神州满目疮痍啊! “昔年,我尚幼之时,阿耶做的是锦衣缇骑的差事。 有一回,阿耶做了私活归家,赚了五两银子的外快。 他一边吃酒,一边与我说笑。 言:此次办事,却是一馋嘴鬼犯了事,却正好为家里挣了一座房子。 那厮想吃牛肉,集市上恰恰连续三天,都不见病牛屠宰。 这厮遂给自家牛犊喂了一截铁钉,结果,被官府胥吏看出了毛病,连人带牛,全给扣了。 因为我家是道门之后,那家人就特意托人请了我家阿耶,让我阿耶想想办法。 我阿耶就用小手段,取出了钉子,让他免予刑罚。 这件事,官府也是知道的。 毕竟,县官也不想因为一个耕牛,就真的打了一百棍。 那是会死人的……” 宰杀耕牛,之前朝代都是重刑。 例外的是宋明两代,因为经济繁荣,社会富庶,这个刑罚,就不适合了。 《宋刑统》: “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 南宋时期,经济总量是比不上北宋的,因此刑罚变得更重: “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 即便是致伤致残,只要影响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杀死罪对待。 如果杀死自家养的牛,则要劳动改造一年半,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 到了明代,社会发展成为封建时代的顶峰,宰杀耕牛的处罚,也就变轻了。 《大明律》: “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 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 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黄得功哈哈一笑: “这位老兄,倒是与我一般嘴馋。 想当年,我年幼时,一样偷偷将母亲酿的酒,给全喝光了。 张爵爷你还不知道,我自幼父亲没得早。 母亲就靠酿酒,维持家业。 老娘看到我吃光了酒,恨不得捶我一顿。 咱第二天就掂着刀子,上阵砍了两个东虏,整整换回五十两赏银。 那时,某才十二岁……” 黄得功哈哈大笑: “咱们大明人啊,除了这二十来年,可从不愁吃喝。 嘴刁,才是常态。 故意将耕牛弄病,好名正言顺的屠宰,并不罕见。 市里巷间,可屡屡发生。 虽然被发现后,一顿屁股之灾是免不了的。 但是,地方官审理起来,总是要做了开恩处理。 毕竟,民间富庶,这些事情,是禁绝不了的。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实际上,明代刑狱并不重。 明代地方官府,在处理事务的时候,经常都会做了减轻的处罚。 打屁股、带枷,是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李自成丢了军文。 这可是军事情报啊!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事。 结果——也就是带枷示众罢了。 “伯爷说的是,我也是一个馋鬼。 每日里,总想鼓捣点新鲜玩意尝尝。 说个你可能不相信的,当年,我学习鬼火耗子的手段时,恨不得舔一舔那是什么味道!” “那味道一定棒极了!” 黄得功双眼放光。 鬼火耗子的手段啊! 肯定比最烈的酒还烈! 张志成苦笑着伸出了自己的手掌。 一块红色伤疤,出现在两人眼前。 这伤疤,就是当年留下…… “伯爷要是试试,咱大明可就少了一个伯爵咯!” 黄得功大笑: “娶最美的妞,喝最烈的酒。 纵然蛇毒跗骨,只要一时爽了,又岂会在乎了!” “哈哈哈!” 两人相视大笑。 (注:给耕牛喂铁钉,然后拉去屠杀,是我零几年的时候,在一本明代小说中看到的故事。 名字想不起来了,毕竟,看过的时间,可能比有些读者还要大。 我清楚的记得,书扉标记的是古籍无修复版。 内容有很多缺字,几乎每一页都有注释,标注着古本已经缺失该处字样。 这件事的最后结局,是一个高明的兽医,取出了铁钉。 耕牛没死,也就不用砍头。 最后,县令的处罚是这个人带着大枷,在官府门口站了三天。) (关于铁钉——是不是很多人信誓旦旦的说中国古代没铁钉? 问问他们,棺材上钉的叫什么…… 我们木工不大用铁钉,是因为卯榫结构更加结实罢了。 《阿房宫赋》有没有人会背? “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这句话说的什么? 不就是形容钉子的么! 北宋建筑大师李诫,编写的《营造法式》中,更是出现了十几种不同规格的钉子。 比如:“椽钉”、“角梁钉”、“飞子钉”、“大小连檐钉”、“白版钉”、“搏风版钉”、“横抹版钉”等等。 这是常规的,仅仅是大小的差别。 还有异形钉:葱台头钉、猴头钉、卷盖钉、圆盖钉、拐盖钉、两入钉、卷叶钉、门钉……) 黄得功看着短短时间,就已经天翻地覆的天下五大都,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他很期待。 若干年后,自己返回大明,看到的,又该是怎样的景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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