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已入秋,城外一片广袤。马车在坦荡的平野上,沿着官道南去。 沈皓月趴在车窗上眺望沿途风景,许是因三年拘在园子里的缘故,而今她莫名对着天高地阔的景象尤为喜欢。 “看什么呢?眼睛都不眨一下。”李君歌也撩开帘子往外头看,除却山就是天。 “看浮着云的天,看重叠的远山,还有草木,秋景真好。”沈皓月感受着凉风拂面,像轻柔的水流淌过,沁人心脾。 “这就好?”李君歌不以为意,“那你要去了云中郡,空旷的草地上驾马走一遭,都舍不得走了。” 沈皓月回身看向李君歌,昨夜还哭得生无可恋的人,今早一说要去泸州找顾谚,宿醉醒了,头不疼了,恨不得立即飞奔到泸州,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她们一路打扮成酒商,走官道坐马车出行,舅母派人送了通关文书给她们。 一出长安城城门,李君歌整个人都精神了,沈皓月担心到时候要带她回来,怕又是一番折腾。 “我长这么大没去过远的地方,倒是想日后多出去走走,这次是托你的福,不过你可记得你早上发的誓,见到顾谚就回,以后再不为他伤心。” 李君歌只答应绝不会耽误回来,至于对顾谚的感情,她自个都不知道会如何,转而扯到沈皓月身上,“其实,许长庚挺好的,你要是喜欢外面这些山川河流,就不该嫁给李域。” 不用李君歌解释,沈皓月大抵懂她言外之意。 李君歌继续道:“祖父、祖母,还有我爹叔叔伯伯,顾谚和李域,他们都一个样,心里装着江山稳固。” 李君歌满脸不理解与不赞同,“我说不清他们的执念,他们把江山稳固的担子放在自己肩头上,一辈子都不会随心而活,身边的人也为他们的选择给圈住,就说我娘,若没嫁给我爹,她现在定是在哪座宅院里安心过日子,可如今,上了战场,成日记挂着我爹生前要守的边疆。” 沈皓月想了很久,缓缓道:“我原想着嫁个平凡的待我好的人,一并过舒心的日子,可谁叫我遇上了李域呢,既老天这样安排,我愿意念他所念,想他所想,只希望这条路,他能达到他想要的终点,我想他也会尊重我,支持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不会依附他,我们彼此陪伴,一起得偿所愿,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一起得偿所愿?”李君歌恍然,她与顾谚还能都如愿吗? 沈皓月不得不承认李域改变了她的想法,从前她想偷懒,嫁给许长庚,她就没有宅院里的勾心斗角,不用小心翼翼侍候夫君,在婆家面前也无须刻意讨好,等许长庚外放,她跟着去异乡游历,多舒服的日子,可李域让她看到了许长庚的犹疑,许伯母的自私,中断了她一切想象。 不管选择什么样的日子,都有好有坏,自退婚后,她就不再提前畏惧而选偷懒的那一条路,也就不再害怕李域。 一日后,沈皓月和李君歌在驿站等到了玉枝和左山左海,一并向南去泸州,因时日紧张,几乎日夜赶路,沈皓月很快身子受不住了,每日都无力躺在马车上,为不耽误行程,他们选了近道,不料遇上一伙山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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