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公社的食堂 一共两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是四个菜,主食是窝头和米饭。 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土豆炖牛肉、地三鲜。 这四个菜都是用盆装的,十个成年男子都能吃饱,可见公社的干部们是用了心的,四个菜的标准十个人的量。 卫书记、曹卫国、蒙区长、周主任几个人一桌。 孙周、乔山、陈向东和几个公社干部一桌。 “汤来喽!” 周主任端着一个砂锅放在桌子上,满脸笑容道:“各位领导,这是我们大师傅祖传的绝活,天底下独此一份儿。” 曹卫国兴致勃勃的问道:“哦,这是什么汤?” 周主任搓着手笑道:“五鞭状元汤。” 曹卫国:“五鞭?” 周主任露出自豪的笑容:“五鞭,分别是虎鞭、马鞭、驴鞭、牛鞭、羊鞭、猪鞭,配上大师傅家传的秘方,一碗汤喝进肚子,那绝对是大补元气,让人龙精虎猛,满面红光。” 卫书记眼中一亮:“炖这么一锅汤可不容易啊。” 周主任笑道:“没什么不容易的,除了虎鞭,其他的材料在乡下不稀罕,寻摸寻摸就能找到,这汤的名号听着唬人,但实际上没用多少东西,一锅汤也就值五六个窝头,保证没有超标,领导们放心喝,尝尝我们大师傅的手艺。” 卫书记笑道:“老周,你这顿饭够意思。” 曹卫国道:“周主任辛苦了。” 周主任满脸堆笑道:“做好后勤保障,这是我的工作,为人民服务不辛苦,各位领导,这汤要趁热喝,要不然就跑了味道。” 曹卫国看了眼卫书记,笑着拿起碗:“老周,我这一到冬天就容易着凉,你把这汤吹得这么好,我必须得尝尝,要是有效果,那我就去找大师傅取经。” 有了曹卫国打头阵,大家伙眉开眼笑,放下心让周主任称汤。 卫书记喝了一口,对这汤的味道赞不绝口。 曹卫国一口下去,身体还真是暖洋洋的。 周主任对曹卫国笑着说:“曹局,这汤怎么样,我知道您是行家,但我跟您说,这汤可是有讲究的,照我们大师傅所说,这汤是从一位元朝名医手里流传出来的,配料之间都饱含着药理,五行相生,各补所长。” “这么玄乎?” 曹卫国笑着说:“等吃了饭,我必须找大师傅聊聊。” 一砂锅的汤被喝的干干净净,老少爷们儿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 这周主任没吹牛啊! 够补! 一会儿功夫,一个公社干部又端出一个砂锅。 周主任站起身,拿着勺子笑道:“各位领导汤喝完了,咱们接来下尝尝干货。” 卫书记笑道:“干货?什么干货?” 周主任掀开锅盖,用勺子捞出一截黑不溜秋的东西,殷勤的放进卫书记的碗中:“领导,这是老虎的,万兽之王的宝贝儿。” 卫书记老脸一红:“你啊你啊,没个正形儿,说实话这是什么东西?” 曹卫国看了一眼,笑着说道:“老周,你可真会糊弄人,这不就是牛蒡根吗?还老虎的宝贝儿,你当我没见过啊。” 周主任愣了一下,连忙哈哈笑道:“哈哈哈……曹局长您可真是长了个火眼金睛,一眼就把我戳穿了,领导您可别生气,我调皮一下,跟您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 卫书记微笑道:“生什么气?我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吗?现在不是工作时间,咱们一起吃饭都是同志,没有什么领导,说说笑笑挺好的,我喜欢,这让我想到了在部队的时候,一帮战友坐在一起,打打闹闹,谈天说地,好不自在,我喜欢这种轻松的气氛。” 周主任感激的看了一眼曹卫国,迎合了卫书记几句便开始分干货,只动手不说话,免得传出去落了话柄,把好事儿弄成坏事儿。 小半锅的干货被吃的干干净净,大家伙满脸透红,满头大汗,大呼过瘾。 孙周、乔山等人坐在另一桌,羡慕的咽口水。 吃饱喝足,一帮人回到工地,煞有其事的参与了劳动。 卫书记浑汗如雨,弄得身上、脸上满是淤泥,宣传干事敏锐的发现亮点,急忙跑过去按下快门儿。 曹卫国把裤子撸起来,双腿陷在淤泥里,拿着铁锹把淤泥铲到独轮车中,宣传干事咔咔咔的一顿拍。 劳动劳动,消消食儿,留下了美好的记录,曹卫国搀着卫书记回到河岸上,周主任带着干部们端来清水,拿着毛巾,伺候着卫书记和曹卫国清洗。 卫书记看了看热火朝天的工地,满脸欣赏的说道:“兴修水利,利在千秋,卫国,你们辛苦了。” 曹卫国谦虚道:“领导,我可不敢居功,这是您的领导,是广大劳动人民的付出和成绩,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开工仪式圆满结束,卫书记坐着车离开。 曹卫国也没有多待,对乔山这个总指挥嘱咐了两句便动身返回水务局。 这次他参加动工仪式,纯粹是露个脸,陪一下市领导,真让他拿着铁锹铲淤泥,他也不能干。 孙周说的对:局里那么多大事儿,还等着他处理呢。 曹卫国坐着小汽车,晃晃悠悠的离开。 宋大江羡慕的说道:“大山,你女婿真是有出息啊,看看这派头,这架势放在大清哪会儿,少说也得是三品大员吧。” 宋大山道:“胡说什么呢,我女婿是国家的干部,什么大清的,别瞎说,这要是传出去对我女婿影响不好。” 宋大江抽了自己嘴巴一下:“嘿,你瞧我这张破嘴,说话不过脑子,该打。” 宋大江是村长,但对宋大山那是打心眼儿里羡慕嫉妒。 就因为宋大山有曹卫国这么个女婿,那在村里的威望比他这个村长还高,家里的日子也是过的一天比一天红火。 宋熊和宋鹰进了城还当了干部,连宋玉竹都当上了小领导,可以说十里八乡也找不出几个能和宋大山家比的。 现在的宋大山在村里,那说话比他这个村长还好使,哪家办事儿都得先请宋大山,弄得他这个村长都没了分量似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6_146930/7324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