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重阳佳节,曹卫国跟随领导来到南方,视察黄埔造船厂,一到黄埔工厂就受到了工人们的热烈欢迎,他们用带有乡土气息的普通话,热情地向曹卫国问好,这些工人们虽然满身油渍、一脸汗水,但他们的眼神却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工作的认真,他们把曹卫国一行人当做家人一样看待,热心地给他介绍船厂的各种情况。 曹卫国对他们的热情感到非常感动,他看到工人们熟练的操作技艺,对工作的热情和对祖国的热爱,感到这是一个充满斗志的集体,他们的精神面貌让曹卫国对中国的工业发展充满了信心。 视察工作结束后,曹卫国独自开车来到沿海的渔村,在这里见到了李奎勇和金蓬一行人,将5个沉重的密码箱交给李奎勇几人后,曹卫国从后备箱拿出一个手提包。 “刺啦!” 手提包的拉链被拉开后,李奎勇和金蓬的眼睛都睁大了,里面赫然是一堆黝黑发亮,让人心惊肉跳的家伙事。 曹卫国将家伙事分给每一个人:“一人一把带着身上傍身,到了屯门要一切听从娄董的安排,切记不准私自行动。” 李奎勇沉稳道:“记住了。” 金蓬情绪激动道:“姐夫放心。” 到了约定的时间,娄家的船只准时抵达,在黑夜的掩护下,李奎勇、金蓬一行人登上前往香江的船,海洋上漂泊了数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在香江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 初来乍到的他们面临着种种挑战,不熟悉的语言、不适应当地的习俗、无法理解的观念,所有这些都给他们带来了困扰。 好在他们背靠娄家这颗参天大树,在娄晓娥的安排下进入娄家的船运公司工作,成为白领精英,工作不多但能领取丰厚的薪水,住上了楼房、开上了汽车,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环境优雅的别墅里,娄晓娥再次打开密码箱,里面赫然是码放整齐的金条,还有数件珍贵的金石玉器。 相比于那些金条和古董,娄晓娥更在意的是曹卫国的信:“买地、买船、收购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电灯集团、新鸿基股票……可恶的家伙只知道使唤人,也不知道来看看我和儿子。” 借助曹卫国近几年暗中运来的黄金和古董,娄晓娥先后创办房地产公司、船运公司、开金店、办报纸、建服装厂、鞋厂、塑料厂、食品厂……凭借着充足的资金迅速成为香江的风云人物,受人尊敬的女强人,资产无数的女富豪。 只是相比于在商业上获得的成就和名望,她更关心的是远在京城的那个人,她日思夜想都是带着儿子回到故乡,回到那个人的身边。 “咚咚咚!” “进来!” 一名身穿西服套装的中年女人推门而进,轻声细语的说:“娄董,霍会长遣人送来请柬,邀请您参加后天在半岛酒店举行的酒会。” 娄晓娥面色平淡道:“知道了,收下请柬,调整好日程安排。” 中年女人低声道:“是,娄董,屯门长城大酒店的总经理打来电话,洪兴的烂仔已经是第三次在酒店闹事儿,询问您的处理意见。” 娄晓娥皱眉道:“这点儿小事还要问我,公司花钱请他这个经理是吃干饭的,让他自己拿主意,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我只看营业额,如果影响了酒店的生意,那就让他收拾铺盖走人,我娄家不花钱养废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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