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后 曹卫国已经坐着火车回到京城,白白净净的张越跟着送殡的队伍走出家门,抹着眼泪看着亲叔叔被埋进土里。 等他参加完葬礼回到家,赵洪兵、费四、李四等玩伴立马找了过来。 “张越,打死你四叔的人找到了吗?” “是谁干的?” “我听说你四叔是被用枪打死的?是真的吗?” 赵洪兵几人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张越双眼无神的坐在马路牙子上:“杀人凶手没找到,公安说那俩人是外地的,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但我一定会把他们找出了,我要亲手给我叔报仇。” 张越出身土匪世家,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受到不少的歧视,家庭条件不好,但读书极为刻苦,可是血管中却始终流淌着那狂野的液体,年纪不大但眼神却非常的凶狠。 小学还没毕业的赵洪兵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装着大哥的姿态拍了拍张越的肩膀:“张越别伤心了,我们是兄弟,到时候我们也会帮你的。” 李四畏畏缩缩道:“我听说那俩人手里还有家伙,可凶了。” 张越家的事情已经传开了,街坊四邻都听说了一些,可是把干掉张振北的曹卫国俩人传的凶神恶煞,好像三头六臂的吃人夜叉,还有人说那这俩人是没剿干净的土匪,是张家的仇家,故意找上张振北报仇的。 这几天李四耳濡目染,对干掉张振北的人不由得心生畏惧,听到张越和赵洪兵要找人家报仇,他真的害怕,要是一起送死的兄弟,那他是不想当了。 赵洪兵对着李四的后脑勺就是一下:“怂包,瞧你那点儿小胆儿,怕什么,他们有家伙怎么了,到时候咱们也找一堆家伙,真刀真枪的和他们干。” 李四唯唯诺诺道:“我没怕。” 赵洪兵把张越拽了起来:“张越别愁眉苦脸了,我们去河里抓鱼。” 此时张越的家里,几个满身匪气的汉子聚在屋里,坐在炕上骂骂咧咧,叫嚷着要翻遍东北也要把杀人凶手揪出来。 张家的精华虽然没了,张家也落魄了,可张家还有活人,土匪世家可不是瞎叫的。 哪怕现在他们有的在种地、有的在拧螺丝,有的在杀猪,有的在掏大粪……但他们骨子里依旧流淌着土匪的血,向来只有他们欺负人,就不能被人欺负了。 张振北好不容易在外面混出了名堂,即将带着他们一起吃酒喝肉,重振土匪世家的荣光,再次踩在那些苦哈哈的脑袋上吃香的喝辣的,可没想到突然这希望就被掐灭了。 也不知道哪儿窜出来两个愣头青,一言不合就掏家伙玩儿命。 干他酿! 到底是谁是土匪的后代! 还有没有点儿规矩! 火气能不能别这么大! 想到即将到手的酒肉没了,这帮子土匪后代可是抓耳挠腮,恨得牙根子直痒痒,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怎么能善罢甘休? 张越的父亲满脸横肉,阴沉着脸说:“我已经托人找了当地的几个朋友,但当时天昏地暗,鸽市又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那俩人也捂得严严实实,只知道是京城的口语,岁数儿也不大,有钱,从乔三手里买了几件古董,除此之外差不多任何消息,想要把他找出了,跟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 张越的二伯咬牙切齿道:“京城的口音,那就把所有从京城来绥河的人都找出了,一个一个的查,总能查出来,我就不信他们还能飞到天上去,杀了我老张家的人,那他就甭想安生,不弄死他,我决不罢手。” 一个胡子拉碴的汉子挥手道:“你可拉倒吧!吹什么大气啊!你当还是解放前啊!现在咱们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你怎么查,一天不干活儿,一天就没饭吃,照你那么干,人找得到找不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咱们一家老小都得饿死。” “嘭!” 二伯一巴掌拍在炕上:“那难道就这么算,就这么任由杀人凶手逍遥在外?那老四就白死了?以后外面谁还会怕咱们老张家!” 胡子拉碴的汉子苦笑道:“老二,你还做梦呐?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现在是新中国了!你还当是以前呐?老张家?现在咱们家就是臭粪坑!爸和爷爷他们吃香的喝辣的,风光了一辈子,他们是享够了福,可到了咱们这一辈儿,咱们就是还债的,就因为他们吃喝玩乐的享受够了,到了我这儿只能掏大粪吃糠咽菜,这次老四在外面被人打死,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他在外面混,我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二伯怒气冲冲的瞪着胡子拉碴的汉子:“老大啊老大,爸说的没错,你就是个窝囊废,你就活该一辈子掏大粪,有你这么个大哥,那是我们兄弟的耻辱,你就这么缩头缩脑的过一辈子。” 胡子拉碴的汉子叹息道:“我认命了,老二,我劝你一句,你也得人命,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皇帝没了,地主没了,资本家没了,现在是人民当家做主了,你还想当大地主,还想收租子喝佃户的血?不可能了,现在你不劳动就没有饭吃,你犯了错违了法就要受处分。” 二伯愤怒的掀翻炕上的桌子,双眼发红的叫嚷:“我不认命,我就不认命,天道好轮回,我就不信这世道会一成不变,不管什么世道都有穷人有富人,有人吃肉就有人挨饿,什么平等,什么民主,狗屁,这才几年,你就认命了,怂包,等着吧,只要这个世道还认钱,那地主就会有,资本家也会有,土匪那也会有,我不想跟你一样挨饿受穷,我要当人上人,我要恢复我张家的荣光!” “冥顽不灵!冥顽不灵!老二!你这么执迷不悟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胡子拉碴的汉子满脸悲愤,指着老二那是痛心疾首。 他何尝不想吃香的喝辣的,何尝不想花天酒地。 可时代变了! 现在跟以前不一样,现在劳动才是最光荣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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