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而进! 尖利的天鹅声传扬战场,身后中军部的战鼓拼命敲击起来,与此同时,哨内的金鼓也是奋力擂动,战鼓咚咚作响,战鼓之声震人心魄,激扬起明军的战意。 “前进!” “杀贼!” 密集的金属洪流,这是盔甲和兵器铸就的铁流,丁哨一总长枪三队将士杨骥伍身披精良的镶铁棉甲,铁笠盔上红缨飘动,盔下的双眸杀气四溢。 他们丁哨长枪队冲锋在最前方,新兵杨骥伍弓步向前,手中长枪顺势捅刺而出,锋利的枪尖就已经没入面前一个凶悍的老贼的脖颈处,长枪回抽带出了一腔的热血来。 杨骥伍一眼不再看这死透的敌人,而是长枪侧入捅刺,配合这队友消灭着另一个凶残的老贼,这老贼使着长兵器镋钯颇为难缠,尤其是对付长枪,一个不慎长枪就被这镋钯格架飞了出去。 只见这镋钯贼大吼着高举着镋钯向面前的乞活军枪兵猛扎而去,杨骥伍正是瞅准了这个空档,刁钻的长枪竟是直插进这贼的腋下,这贼吃痛大叫,手臂极度弯曲这栽倒在地,迎面的乞活军枪兵瞬步而上,一枪就扎在了这贼的面门上结果了他的性命。 近身搏杀很是残酷,闯军的老营兵们大多都是百战老兵,可这并不代表就敢战敢拼,他们身为老营平日是享受这高人一等的待遇,战事不利他们是最先保存的对象。 这等残酷之战他们好久没有经历过了,尤其是叫他们这些马兵骑兵下马与这些官军步战,损失多了他们老营兵根本承受不了。 乞活军步卒的凶狠冲锋着实打了这些老营兵一个措手不及,他们步步溃退,竟被冲击的外层一个战阵给崩溃了,溃兵们四散而逃,冲击了其他战阵的队列。 丁哨副千总宽阔的脸上亢奋异常,他持着长刀大声吼叫:“将军有令,脚步不停继续冲锋,目标是前方两里处高坡上那杆白银大纛。” “夺下白银大纛,连升三级,是为先登之功!儿郎们杀啊!” 听到连升三级,先登之功,冲锋向前的乞活军锐兵们个个赤红着眼睛,饿狼凶狠贪婪的眼神死盯着远处高坡上的白银大纛。 攻势愈加猛烈,乞活军的进攻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直接切入了闯军战阵这块肥肉上,目标很是明确。 高坡上的闯王李自成脸色愈发严峻,两里外战场的情况他看得真切,他的老营兵们被官军搏杀步步溃退,甚至不少人产生了畏惧心理。 诚然这支徐州官军战力凶悍,装备精良,可他的老营战力装备也不遑多让,为何如此?看来是士气出了问题。 李自成语气冰冷,杀伐果决道:“高一功何在?” 亲信小将高一功神色一愣,当场站出应声。 李自成道:“命你率中权标兵前出督战,将前线的那个都尉人头砍了,凡是对战不力,擅自后退者,不论是谁,下至兵卒,上至将军,予你生杀之权。” 高一功狞声领命而去,在场诸闯将心下凛然,一向对待宽厚示人的大王看来此刻真是怒极了。 作为闯王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果敢勇猛,一向不折不扣执行闯王的命令,他率标兵前出,不但砍下那都尉的人头,更是在阵前一通砍杀了数百人。 残酷的督战手段让闯军士气陡然恢复起来,与乞活军奋勇厮杀起来。 进攻受阻乞活军锐兵暂时推后,战车前出,乞活军以铳兵和掷弹兵以充足的火力杀伤闯军,留下了一片狼藉。 忽然间官军阵中传出了宏伟雄壮的欢呼喝吼声,浩瀚的音波激荡大地。官军阵中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大地都在抖动,伴随着甲叶摩擦锵锵大响。 数百名披着重甲,小山一般的魁梧甲士轰隆冲了过来,他们一身的甲胄,上至头面,下至脚踝,全副武装,厚实的甲片鱼鳞般层层叠叠,整个人闷在了铁罐子里。 重甲兵脸遮恶鬼五彩铁面,凶煞逼人,他们俱都持着长柄斩马刀,长柄大斧和大棒,个个凶残彪悍,虎熊一般莫不能当。 战局到了关键时刻,陈诺派出了中军陷阵营,这五百重甲之士出战,势必要雷霆万钧一击,扭转战场僵局。 “陷阵!摧敌!” “陷阵!摧敌!” 乞活军将士们高举着手掌武器狂热大吼,新兵杨骥伍神情狂热羡慕,这是他们乞活军坐镇的神兵利器,将军花大力气培养训练而出的无敌精锐之地,陷阵一出,摧敌一切。 怒吼咆哮声中,这些重甲兵以无畏的姿态,已经连人带甲冲撞了过来。 极具野蛮张力的视觉充斥在这个庞大的战场上,重甲兵冲进闯军战阵中,入猛虎进入羊群,只有大片的闯军惨叫声和肉体扑腾倒地的声音,重甲兵出战,端的是势不可挡。 举起,放下! 重甲兵冲入战阵中只是重复着这个动作,任凭敌人将刀枪剑戟砍刺在他们的身上也丝毫不避,重甲兵眼前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面前的敌人踏为齑粉。 五百重甲兵排成两列,横向前进冲锋,好似老牛拖着农具,陷阵营甲士也是以蛮横无比的姿态进攻,一步一步犁进闯军的战阵,他们所过之处,身后只有一片片闯军残缺不堪的躯体。 霸蛮!无敌! 陷阵兵给官军和闯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坡之上闯王李自成神色铁青无比,在他的眼中首次流露出惊恐之色,他亲眼看着他的战阵被这些重甲兵冲击破碎,简直太可怕了。 徐州军竟有如此财力人力打造出这支重甲兵,不可思议。 李自成右手紧握着腰间的宝剑,心中后悔焦虑,他太小瞧了这支徐州军,这些官军竟成为了决胜的关键。一旦被官军突入了高地,对他们义军绝对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而就在这时,正面战场上传来了剧烈的轰隆奔腾之声,接着是山呼海啸的喊杀声,李自成悚然扭头看去,旷野大地上,无数的官军骑兵奔腾冲锋,加入了战场。 孙传庭敏锐抓住了战机,压上了搏命的赌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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