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要不是沈远跟阿绫过来,沈从辰还真是不太敢过去的。 毕竟当初那个肋骨断了的保镖,那一副皮包骨头的凄惨样子,实在是把沈从辰吓的不轻。 好在对方也只是警告一下沈从辰,并没有对沈从辰做什么,大概也是看在东北沈家的份上,也不太敢做的太过分吧。 如果真的对沈从辰做了什么,估计东北沈家可不会善罢甘休,就沈家那护犊子的家风,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所以,沈从辰试探了那么一次之后也就乖了,对方也就消停了。 现在一行三个人带着几个保镖,再次朝着李良的家开拔进发。 “李良跟我关系特别好。”沈从辰在车里对沈远和阿绫解释说道:“大学一入校,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大学四年,一直都很密切,我有一回还邀请他去我家做客了呢。不过,他从来没有邀请过我去他家。” 说完,沈从辰似乎有点难为情的抿了一下嘴。 “所以?”沈远一边开车一边开口:“你不高兴了?既然让你不高兴,那就不交往就是了。” “不是的。”沈从辰有点失落的低下头。 沈远跟阿绫对视一眼,都有点不太理解。 好吧,他们俩的脑回路跟正常人,确实不太一样。 沈从辰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李良是有自己的难言之隐的吧。我听他说过,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娶了个后妈之后,家里的气氛就变了。” 说完这句话,沈从辰很快打起了精神,继续说道:“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好多人都这样,尤其是一些有钱的家庭,会为了继承权的事情,打的不可开交也是正常的。所以,李良不让我去他家做客,显然是不想让我难堪吧。” 阿绫轻轻微笑了起来。 这个弟弟还真是够可爱的! 难怪家里保护的那么好,这份心性,大概也就只有沈陌可以比拟了。 “都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爸,正常。”沈从辰很快转移了话题,说道:“表哥,如果我们过去了,发现李良的家里欺负他,你可要帮一下。” “我能帮什么?”沈远未置可否的笑了笑。 “你这么厉害,没人敢不给你面子的!”沈从辰鼓鼓腮说道。 “你也是沈家的公子哥,你的面子,他也会给的。”沈远慢悠悠的说道:“你就是不会利用你的身份,你看看沈洲他们,哪个敢小瞧他?” 沈从辰继续鼓鼓腮:“我不一样的,我跟李良是真心做好朋友的,怎么可以用身份去压别人呢?” 沈远哈哈一笑,抬手抓抓弟弟的头顶:“傻孩子!” 大概是四舅和四舅妈真的把他保护的太好了,都上研究生了,还这么天真可爱! 不过,也没什么不好。 决定走科研这条路子的话,确实不需要太多的心思。 反正家里都会为他们铺平一切的。 三个人说着话的功夫,就到了李良家所在的一个城市。 这个城市距离A大其实也不算远,所以一路开车过来,也就花了两个小时。 这个城市是一个县级市,因为出产一些稀土矿产,因此被叫做永城。 虽然永城是一个县级市,可是GDP跟一个地级市也没什么区别。 总而言之一句话,永城很富有,这里的土豪遍地走。 大街上到处可见各种豪车,奔驰宝马都是正常款,捷豹,莲花,英菲尼迪屡见不鲜。反而是经济型的小轿车很少见,大概有那钱买经济型小轿车的都直接买货车了吧。 沈从辰也是第一次来永城,所以他看着外面的景色还是蛮好奇的。 国庆节这个时间段,也正好是人们出行的时候,因此永城街道上的行人反而并不是很多,显然大部分居民都出去玩了。 “联系你同学试试?”沈远开口:“看看能不能联系上。” 沈从辰赶紧掏出手机打电话。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电话响了三声就被接了起来:“喂?” “李良?我是沈从辰!”沈从辰第一次听到李良接电话,顿时有点放心:“你最近怎么了啊?给你发信息也不回,给你打电话就说你不在家。我现在跟我表哥表嫂在永城了呢……” 沈从辰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里传来了李良尖锐的声音:“你说什么?你来永城了?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我跟你说,快回去,不要在这里……” 李良的话还没说完,沈从辰就听到电话那端传来了一个阴鸷冷漠的声音:“谁的电话啊?” 李良的声音明显抖了一下,回头对那个人回答说道:“是我的大学同学沈从辰。” 电话那端轻笑了一下,说道:“既然是同学来了,怎么不叫家里玩呢?” “不……不用了吧……”李良有点犹豫的说道:“他们也只是路过……” 沈远冲着沈从辰点点头,沈从辰这才对电话里的李良说道:“你不方便出来吗?我们也是路过这里,打算找你玩玩呢!” 电话那端不知道低声说了什么,李良这才勉强的说道:“你现在在哪了?我过去找你。” 沈从辰很快报了自己的位置,对方速度挂了电话。 “哥?”沈从辰充满希望的看着沈远。 沈远点点头,说道:“确实有问题。你同学的这个反应,很蹊跷。没关系,待会儿见了人再说。” 阿绫倒是不急不慢的开口说道:“你同学极有可能是被挟持了。不过,他还能出门,这一点来看,似乎问题也不太大。” 沈从辰的脸色慢慢严肃了起来:“哥,嫂子,这次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李良真的是我很好的兄弟。” 沈远抬手拍拍弟弟的肩膀:“放心,有我们在呢。” 李良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好几个月没见了,沈从辰差点没认出眼前这个人,就是他同学了四年的舍友。 “李良,你怎么瘦成这样了?”沈从辰的眼珠子都要掉地上了:“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李良勉强笑了笑:“没有,大概就是最近忙了点。这两位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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