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对自己的这个技能,表示很淡定。 抄书什么的,soeasy! 于是,沈禾在王二叔的院子里就摆了个桌子,然后站着开始默写佛经。 一开始王二叔是不信沈禾会写字的。 直到他亲眼所见沈禾落笔,这才彻底信了。 王二叔看着沈禾,久久无语,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沈禾知道王二叔惊讶,肯定也会怀疑什么。 所以沈禾只能将所有的一切都推给这个身体原先的亲爹身上了。 但是即便是这样,沈禾的这天赋,也很恐怖了! 要知道,多少书生练了那么多年的字,都未必有风骨。 而沈禾才练了几年啊!就已经隐隐有风骨了! 这不是天赋异禀是什么? 王二叔好在是走南闯北过的人,他马上意识到了沈禾的这一身才华,绝对不能轻易让别人知道。 羡慕嫉妒是小,就怕有人使坏,说沈禾中邪。那就真的毁了这个孩子了! “沈禾,二叔提醒你,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能常做。你现在虽然刚刚立女户,可是根基太浅,很容易被人攻讦。”王二叔严肃的对沈禾说道:“毕竟你这本事,太妖孽了!” “我知道,多谢二叔替我多遮掩几分。”沈禾点点头,冷静的说道:“现在是急于积累原始资本的时候,所以不得不冒点风险。我现在借住二叔家里,再过两年,只怕就会有风言风语。我倒是无所谓,就怕毁了二叔的名声。我想攒点钱,然后搬出去。” 王二叔晒然一笑:“我的这点名声算什么?不过你小姑娘家家的,名声确实很重要。就算你立女户终生不婚,也不能让别人随意败坏了名声。你如果缺钱的话,可以跟我说。我这些年多少攒了些家底。” 沈禾笑着摇头:“暂时还不需要。如果有需要的时候,沈禾一定不会跟二叔客气的!” 沈禾一连几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是不停的默写佛经。 当沈禾写完最后一笔的时候,沈禾长长松了口气。 这几天因为住在王二叔的家里,伙食质量跟上去了,沈禾的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虽然写这么多字很辛苦,但是沈禾觉得还能承受的住。 将所有的纸张晾干,挨个收好。 沈禾决定尽快将这些佛经交还回去。 又是逢集日,王二叔猎了不少的猎物,照旧带着沈禾去了镇子上。 王二叔去卖掉猎物,沈禾带着抄写好的佛经去周员外的家里,将佛经递了上去。 周老夫人看看沈禾的一手好字,忍不住连连赞叹说道:“真是可惜了,如果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沈禾只是微笑,并不接话。 周老夫人看到沈禾穿着自己送的衣服,顿时暗暗点点头,吩咐人将剩下的钱送了过来。 沈禾将钱收好,周老夫人开口问道:“你打算以后就靠抄书生活了?” 沈禾微笑:“怎么能呢?自然是要寻找别的生路。” 沈禾毫不避讳自己的处境:“我现在要攒钱买一处房子,还要买点土地。毕竟先生存下去,再谈发展。如果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何谈发展?” 周老夫人顿时来了兴趣:“那你有什么打算?” 沈禾沉吟片刻,顿时说道:“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沈家村靠近大山,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所以我会好好利用这个宝库。我已经跟村长和里正打过招呼了,会在靠近山根的位置,买一块地,盖三间房子。现在虽然是春夏季节,可是一眨眼就到了难捱的冬季。我现在只有十岁,所以,生存是首要考虑的问题。房子盖好最快也要一个月,然后储备一下过冬的食物,大概就到冬天了。到了冬季,山里会有野兽光顾,所以我还要考虑安全问题。所以,留给我的时间,其实并不多。” 听着沈禾条例清晰的分析,周老夫人越来越觉得遗憾。 如果这是个小子,周家帮衬几分也就帮衬了,将来说不定会给周家一份大助力。 只可惜是个丫头…… 将来大概也没什么太大本事,也不能帮衬到周家了。 不过,这个小丫头确实不错,周老夫人也动了恻隐之心,顿时说道:“镇子上有几个富户,也在找人帮忙抄写佛经,打算拿到庙里供奉祈福。你如果不嫌弃的话,老身就介绍你去试试!” 沈禾大喜过望,马上给周老夫人作揖:“多谢老夫人成全!” 接下来的日子,沈禾果然一连接了好几个抄写的活儿。 有的是抄写佛经,有的是抄写家规族规。 这几个活儿给沈禾带来了一大笔收益。 两个月之后,沈禾算了算,自己的手里竟然也攒了五十两银子了! 这在乡下,可是一笔顶顶的巨款了! 沈禾马上拜托王二叔帮忙去找了村长和里正,在靠近山脚远离村子的位置,划了三亩地给她。 沈禾付了钱,求着王二叔再次带着她去了县里,换了地契和房契。 沈禾总算是有自己田产的人了!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沈禾没有任何犹豫,掏钱买了种子,请人帮忙把三亩地给翻了,然后种上了玉米这种高产的作物。 沈禾不懂农桑,自然不能跟别的穿越女一样大开金手指,又是传播玉米又是传播红薯的。 事实上,在这个朝代,玉米和地瓜以及土豆都以及在国内普及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越朝才国泰民安,日子过的很安逸。 这些食物都是高产作物,老百姓吃饱了肚子,自然也就不闹事了。 沈禾很懂得扬长避短。 她不会做的事情,就花钱雇人去做。 所以,翻地很快,播种很快,浇水也很快。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就是考虑怎么盖房子了。 王二叔没想到沈禾说到做到,竟然真的买了地真的划了地契了。 王二叔忍不住问沈禾:“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沈禾从身后拿出一张纸,这是给人抄写族规剩下的,沈禾也没还回去,自己留下用了。 王二叔接过来一看,顿时愣住了。 这竟然是一副画着房子建筑结构的图。 王二叔忍不住多看了沈禾两眼,这个孩子,到底是要多妖孽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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