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实在是太穷太穷了。 能吃饱谁又愿意饿肚子呢? 沈禾跟大丫一个人背着一捆柴回了家,手里的锦鸡递给大伯娘的时候,大伯娘的脸色生平第一次的和颜悦色。 大伯娘不是个会说话的人,她拎着这只锦鸡转身就出去了。 没过一会儿,就拎着一袋子糙粮回来了。 比起一只鸡只能吃一顿,一袋子糙粮能吃半个月了。 这笔账划算的很。 因为沈禾的特殊贡献,中午这顿饭,全家人终于吃了个饱。 现在是初夏,野味多的时候。 沈禾打算下午的时候,再去山底下溜达溜达,看看能不能捡漏。 这里的山是成片的,靠近村子里的这个山不大不高,但是紧挨着这个山的大山就高了。 王二叔一般都是进大山打猎的,但是也不代表小山里就没有危险了。 在没有彻底恢复自己的战斗力之前,沈禾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 下午大概是吃饱了肚子的缘故,大丫对沈禾的信任也增加了几分,带着沈禾来到了村头的一条小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姐,山里太危险了,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给你抓条鱼。你刚刚从水里出来,别靠近,万一腿软掉进去就不好了。” 沈禾这才明白过来,大丫这是想保护自己。 真是小可怜。 她也不过才八岁,瘦的跟五六岁的孩子似的,还想着护着自己。 沈禾笑了,说道:“我上次落水是不小心,这一次不会了。” 要知道,前世的自己,可是游泳冠军。 体能杠杠的。 可惜这个世界的自己……唉,只能慢慢恢复体能了。 沈禾跟着大丫来到了河边,总算明白大丫为什么如此小心翼翼的嘱咐自己。 这条河可不浅啊。 沈禾目测了一下,以这个年代水源清澈度判断,这条河的水深应该是超过三米的。 不会水性的人,下去了,估计就真的沉底了。 大丫小心翼翼的往河边走,用来装柴火的框充当渔网,看看能不能好运的捞到条鱼。 沈禾嘴角抽了抽,却也没阻拦她。 大丫很谨慎,绝对不往中间靠,想来不会有问题。 沈禾转身沿着山脚慢慢的搜寻,说不定能找到好东西。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自己都觉得亏欠了沈禾,在沈禾转了大半个小时之后,还真让沈禾找到了一样好东西。 沈禾眼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株野生的金银花。 沈禾断定这里应该还有大片金银花的存在。 这里阴凉潮湿,很适合金银花的生长。 但是因为这里地势陡峭,可见来的人不多。 所以这里的金银花并没有被发现。 沈禾没有任何犹豫,马上动手将这些金银花采了满满一框。 看到还有一些剩余,沈禾想了一下,果断的留下。 她要慢慢来,不能一蹴而就。 等她回去的时候,正好大丫抓了一条肥硕的大鱼,正奋力的战斗着。 沈禾赶紧过去,帮着大丫一起将框拉了上来。 大丫兴奋的对沈禾说道:“今晚我们又能吃肉了!太好了!” 沈禾认真的看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大妹妹,抬手摸摸她枯黄的头顶,说道:“姐姐一定会让你们都吃饱吃好的。” 大丫顿时笑了,认真的点了点头。 沈禾跟大丫回到家里,大伯母原本还要发飙的,可是看到她们拎着的鱼,于是也就再次不吭声了。 这一天,沈禾抓了一只鸡一条鱼。 收获已经很大了。 大伯母将鱼炖了汤,晚上的时候,一人一碗鱼汤。 一家人觉得这日子比过年还舒坦了。 沈禾吃完了饭,才开口问道:“大伯,附近有药店吗?” 大伯马上看着沈禾。 沈禾继续说道:“我今天跟大丫一起捞鱼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片金银花。晒干了之后,是可以卖给药店的。” 这回一家人都看着沈禾了。 沈禾继续说道:“我说过的,王二叔给的那只野鸡,我要自己还账的。卖了这些药材,就能还清欠账了。” 家里的气氛瞬间一松。 他们也不想替沈禾还账的。 当年沈禾父母死了之后留下的财产也不多,杂七杂八的花销,早就花没了。 如果沈禾没有本事赚钱,那就意味着让大伯娘一家还账了。 这么穷的家庭,自然不想多背负一笔债务了。 大伯这才将药房的位置告诉了沈禾。 沈禾所在的这个村子叫沈家村。 距离镇子大概有十里地,这对乡下人来说,不算多远,步行走的话,大概也就是一个多小时。 所以村子里的人,闲着的时候也会去镇上买点生活日用品的。 沈禾将金银花处理好了之后,装在了一个补丁摞补丁的袋子里,小小的身子背着就要往外走。biqubao.com 一出门,就看到王二叔正在套车。 沈禾跟王二叔打了个招呼,王二叔看了沈禾一眼,问道:“小禾这是要去哪里啊?” “去镇子上。”沈禾大大方方的打招呼:“王二叔这是要去哪里?” “我也要去镇子上卖掉一些存着的皮子,你上车吧,我拉着你过去。”王二叔对沈禾说道。 沈禾犹豫了一下,还是爬了上去。 她现在才十岁,而且瘦的那么狠,真遇上个什么事儿,估计真不好脱身。 王二叔常年打猎,一身腱子肉,一身的彪悍气息。 就算是遇到不长眼的,也不敢打王二叔的主意。 沈禾虽然不知道王二叔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大不了将来多回报一下王二叔就好。 王二叔今年也就二十五六的年纪,原先娶了个媳妇,后来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大人孩子都没了。所以他就一个人生活了。 虽然十里八村的有不少人托人打听王二叔,想把闺女嫁给王二叔。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王二叔都给推了,一家都没应。 沈禾跟对方真心不熟,也知道这个身体以前是什么德性,自然不可能跟村子里的人们关系多亲近。 所以,本着少说少错的原则,沈禾跟王二叔也就是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再也没说过别的。 到了镇子上,沈禾很快就找到了药铺,拎着袋子就进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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