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乔尔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吸收了这个世界的知识。 比起沈禾的倒霉,乔尔的运气就可以说是逆天了。 他来到大越朝这个架空的封建王朝,身份是当朝太孙。 父亲是做了十年的太子,母亲是国公之女,身份尊贵。 他这个身体的名字叫李冀,李是国姓。 因为他现在只有十二岁,所以身体康复之后是要去皇宫读书的。 借着温书这个便利,他很快便弄清楚了这个朝代的发展程度,跟前世的明朝差不多。 皇帝是他的亲祖父,对他极其看重,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册封太子的时候,顺便给他册封了太孙。 所以,他现在是皇朝第三代中身份最尊贵的存在。 他是未来的太子,未来的皇帝。 因此他想看什么书,自然会有人及时的送到案头。 乔尔,不,现在应该叫李冀了。 李冀非常庆幸自己前世的时候,跟着沈禾一起练习过繁体字,而这个世界的繁体字跟那个世界似乎没什么不同。 李冀借口身体不舒服,暂时不能去皇宫读书为由,拼命的充实这个世界的知识并且熟练掌握,然后暗搓搓的打听身边有没有人叫沈禾。 太孙殿下今年已经十二岁了。 在皇室之中,这已经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了。 当太子妃听说自己的儿子到处寻找找沈禾的小姑娘时,暗忖是不是有那些贱蹄子暗中勾引了太孙。 太子妃马上将这个事情压了下去,并且去询问李冀,为什么要找叫沈禾的人时,李冀马上明白过来。 他现在实力还很弱小,想要做什么事情,要事先培植自己的势力。 李冀微笑着对太子妃说道:“母妃,记得那天落水的时候,我依稀听见有人叫了一声沈禾,我以为是一个叫沈禾的宫女救了我,所以想找到她,好好的打赏她。” 听到李冀这么回答,太子妃总算放下了心。 太子妃语重心长的对李冀说道:“冀儿,你现在年纪还小,不宜过早接触女子。尤其你父王现在的位置……哎,瞧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好了,你看书吧。等你身体好些了,就随母妃进宫给父皇母后请安。” 李冀点点头。 等太子妃离开之后,李冀却是马上放下了书,暗暗筹划了起来。 而在乡下的沈禾,完全没有李冀的这个机会,她现在只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能吃饱肚子! 饿啊,真的好饿啊! 沈禾坐在院子里,看看旁边圈里养着的三只鸡,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拔了毛直接就给炖了! 可是她不敢啊! 这三只鸡是大伯母的命根子。 吃了这三只鸡,大概她也就上吊自杀了。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沈禾其实已经看出来,这个大伯母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了。 她虽然口口声声说着要赶自己走,可也没真丢下自己不管。 只是这个家真的太穷了。 那几个小豆丁都是大伯的亲生儿女,也都是跟自己一样饿的跟小鸡子似的。 大伯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四个孩子依次小两岁,分别是八岁、六岁、四岁、两岁。 加上自己就是五个孩子。 难怪吃不饱肚子。 生的孩子太多了! 家里总共就三亩沙地一亩中等良田。 沙地一般种植一些粗粮,中等良田用来种植小麦这一类精贵的作物,这些作物都是用来支付一年的税钱的。 这里的人们不仅要交地税,还要交人头税。 所以生的越多,也就越穷。 在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大伯娘能对自己有好脸色才奇怪了。 所以,这几天大伯娘天天指桑骂槐的骂个不停,沈禾也没搭理她。 在这种年代,有口饭吃,有地方住,死不了,就真的很不错了。 这天,沈禾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很多,马上就来到院子里,主动端着簸箕喂鸡去了。 大伯娘看到沈禾主动干活,总算没有再骂下去。 喂完了鸡,大丫从外面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拉着沈禾的手说道:“大姐,走走走,我们去看热闹去!” “什么热闹?”沈禾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王二叔打猎回来了,拎了好多的猎物呢!还有好多的野鸡和兔子!”大丫兴奋的不行。 沈禾心头一动。 嗯?这里还有山? 有山好啊!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有山有水就饿不着自己! 沈禾马上丢下簸箕,跟着大丫一起跑了出去。 果然,邻居王二叔拎着好多的猎物从远处走了回来,一路上不少人都跟王二叔打招呼,一脸羡慕的看着他手里拎着的猎物。 这个村子里,日子过的好的也就那么几家。 王二叔是其中一家。 王二叔力大无穷,技术高超。 每次上山都能猎一堆的猎物回来,卖掉就是一大笔钱,足够他买粮食吃喝不愁,还能攒下一笔钱。 村里人羡慕归羡慕,可是他们也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是打猎的料。 贸贸然进山,没打着猎物,自己倒成了大虫嘴里的食物了! 所以,村子里的人们,还是安安分分的守着那几亩天地吃饭。 王二叔看到沈禾,马上站住了脚步,笑着说道:“沈禾醒了?” 沈禾点点头,乖巧的打招呼:“王二叔。” 王二叔想了想,将一只大概两斤重的野鸡解下来,递给了沈禾,说道:“拿回去补补身子。” 沈禾赶紧摇头:“王二叔,我没钱。” 真是糟心啊! 想想自己可是贺氏财团的大小姐,富可敌国,现在居然连买只鸡的钱都没有! 简直丧心病狂! 王二叔笑了笑:“没事,先吃着,等你有钱了再还我。” 大丫在旁边疯狂的流口水,充满渴望的看着沈禾。 沈禾暗暗想了一下,自己现在确实需要补充营养快速恢复,才能想办法赚钱。 这只鸡对自己来说,非常重要。 打定了主意,沈禾才抬头笑呵呵的说道:“王二叔,这鸡算我买的,等我赚钱了,我双倍给你。” 王二叔抬手摸摸沈禾的头顶,一声叹息,将鸡递给了沈禾转身离开了。 沈禾拎着鸡回到家里,大伯娘刚要开口骂人,眼睛落在沈禾手里的野鸡上时却是一下子憋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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