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沈从新。”沈从新第一次相亲,顿时紧张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你刚才已经介绍过了。”丁旎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说道:“不过,我也再次介绍一下自己吧。刚刚沈禾姐说的很简略,我就详细说说我的情况好了。我今年二十岁,家里是老来女,爸妈五十岁的时候,才生了我。所以从小就被家里的人捧在了手心里,不过你放心,家里虽然惯着我,但是不会骄纵我,因此该做的事情我都会做。我个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整理和小提琴。每天都会拉上四个小时的小提琴,其他时间都会在DIY各种小东西。我们家所有的装饰品都是出自我的手,因为这个兴趣,所以我现在被聘为华国的首都音乐学院任职教授。我在国外获得了几项国际乐器大奖的冠亚军,我的手工DIY也获得了不少美学奖,目前打算开一个自己的小店,专门出售我自己做的物品。不为了赚钱,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跟我一起欣赏。” 沈从新点点头。 他懂了沈禾为什么给他找了这么一个相亲的对象。 丁旎这个女孩子出身并不是很高,父母是中产阶层。 虽然是最小的孩子,但是却不骄纵,修养很好。 有特产有能力,热爱生活,性格偏内向但是不至于自闭。 这样的女孩子,是宜室宜家的类型。 她长的很温婉,不具备攻击性。 可以说,是一个内秀大于外貌的女孩子。 这样的女孩子,一开始接触的时候感觉不出什么特别,然而伴随着生活中的接触越来越多,就会一点点的发掘她的各种闪光点和优点。 可以说,这样的女孩子,是非常抢手的。 豪门最喜欢这样的儿媳妇,懂事,温婉,大方,得体,有拿得出手的职业和特长,不管是说出去还是居家感受,都是上等的。 如果不需要商业联姻的家庭,大部分都会选择这样的女孩子。 现在沈禾抢先一步,在丁旎回国之前,就已经预定了给沈从新。 足以看出沈禾对沈从新是真的当儿子对待了。 沈从新体会到了沈禾的用心良苦,因此也开口认真的说道:“刚刚我的介绍也不是很全。不知道沈禾姐跟你说了没有,我的身份其实是有点复杂的。” 丁旎点点头:“你的事情我都知道的。沈禾姐跟我说一部分,然后家里也跟我说了一些你的事情。” “那你介意吗?”沈从新苦笑一声:“我跟其他人比起来,我其实还是很弱势的。比起那些豪门公子,我缺一个底蕴身后的家族做依靠。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 丁旎轻轻摇摇头:“没有啊,我们家也不是什么富豪之家。而且,这些年我也看到了你的成绩和努力,你很棒,很出色。” 沈从新顿时微笑了起来:“谢谢夸奖。” 丁旎抬头勇敢的看着沈从新:“今天见到你本人,我还是很开心的。我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也不能直接就说,交往吧这样的话。我愿意跟你从朋友开始做起,你呢?” “我也是,我的荣幸!”沈从新冲着丁旎伸出了手:“我们就从朋友开始相处吧!” 吃完了这顿饭,两个人也已经初步了解,随着话题的增多,两个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了起来。 送他们离开的时候,沈禾笑眯眯的表情就说明了一切。 到了晚上,沈禾的孩子们都回来了。 沈禾有一儿一女,儿子叫巴迪,中文名字叫沈宇颢。女儿叫海伦娜,中文名字叫沈懿珊。 巴迪(沈宇颢)今年十二岁,海伦娜(沈懿珊)今年十岁了。 兄妹两个继承了父母最优秀的基因,成为了最美第三代。 至于他们的中文名字为什么姓沈…… 这也是沈家的意思。 好在王子殿下根本不介意自己的孩子中文姓什么,所以也就跟着沈家排行,跟着沈柒姓了。 沈宇颢跟沈懿珊身为标准混血儿,眉目俊秀的简直是秒杀一切儿童模特。 无数服装大牌跪着哭着喊着,想求王子殿下和沈禾答应,让他们的儿女出任模特。 然而,沈禾全都拒绝了。 自己家也是有童装的,自己的孩子做模特再好不过了嘛! 所以,沈宇颢跟沈懿珊就给自己家的S.A代言童装了。 这一代言,瞬间就带火了S.A家的童装销售。 无数人冲着两个孩子的海报舔屏去买的童装。 那一年,童装的销售记录,差点破了男装的销售记录。 可想而知,女性妈妈们的购买力,是多么的惊人! “你们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沈禾吃饭的时候问他们两个:“后天就要去Y国了,要乖乖跟长辈打招呼问候,知道吗?” “知道了,妈咪!”两个孩子异口同声的回答说道:“可是,妈咪,我们去Y国,您为什么不去呢?” 沈禾轻描淡写的回答说道:“因为我要去跟你们的爹地去旅行度假了!” 沈宇颢跟沈懿珊的心在滴血啊! 原来亲爱的妈咪这么着急忙乎的把他们打包送到国外,是为了安心的度假! 难怪姥姥说,要适应妈咪随时抽风的风格。 唉,不过姥姥也说的对。 谁让爹地是王子,妈咪是王妃呢? 他们太出风头了,如果带着他们出去玩的话,肯定会被无数人盯着了。 所以身为孩子,就要主动为爹地妈咪解忧,那就高调的去Y国,然后把狗仔队们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让爹地妈咪顺利的出行吧! 沈禾看着孩子们屈从的眼神,顿时笑眯眯的摸着他们的头,说道:“乖啦,爹地跟妈咪就出去一个月,等我们回来,就让你们去度假,好不好?” 沈宇颢跟沈懿珊的心在流泪。 亲爱的妈咪每年都承诺一次,然后每一次所谓的度假,不是去特训就是去野外求生! 看看别人家的妈咪,看看自己家的妈咪! 天呐! 他们上辈子这是做错了什么事情,竟然让他们遇上这么一个辣手虎妈! 不过,在妈咪的狠辣教育下,他们也确实比同龄的同学优秀很多。 罢了罢了,只要妈咪开心,那就宠着她吧! 谁叫他们是一对宠妈狂魔的乖宝宝呢! “好的!”沈宇颢跟沈懿珊异口同声的回答说道:“我们会等妈咪回来了!” “乖。”沈禾笑的越发仁慈了。她已经想好了等她回来之后,把孩子们丢到什么地方进行一下锻炼了。 呵呵,这种教育方式,真是带劲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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