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远带着小姑娘一到,周莉莉顿时睁大了眼睛,指着小姑娘叫了起来:“元小菲?你怎么跟沈远在一起?” 前台小姑娘也是睁大了眼睛:“啊?沈远要一起吃饭的人是你?” 沈远顿时觉得有趣极了,站在一边抱着手臂看热闹。 这可是有意思了啊。 他来到这个城市才一天时间,唯二认识的两个人,竟然也认识? 周莉莉憋了憋,才对沈远说道:“你不会就是元小菲说的介绍来的关系户吧?” “是我。”沈远点点头,一脸的淡定。 周莉莉忍不住一拍脑袋:“你条件这么好,哪里用的着走关系来应聘?好吧好吧,这个世界还真是小,我没想到你说的朋友竟然会是元小菲。” 元小菲也是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我是不是不该来?” 沈远马上说道:“都是朋友吃顿饭,有什么不能来的?走走走,吃饭去。” 说完,沈远不由分说的拽着两个人就进了餐厅大门。 周莉莉跟元小菲对看了一眼,都不吭声了,一起默默进去了。 沈远那么优秀,她们都不想放弃。 就算她们是朋友,也一样。 好男人,谁都想要。 沈远虽然去应聘的是外卖员的工作,可是他的周身气度,跟普通人是完全不同的。而且,他身上衣服的质感是非常好的,他身上的每一件佩饰都是精美绝伦,说不定是哪家有钱的少爷,出来体验生活的。 元小菲还差一点,已经工作两年的周莉莉看的却是分明,沈远手腕上的那块表,是她一年的薪水都买不起的。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只是个普通人? 更何况,沈远的五官容貌,是她们所见过的最出色的? 所以,她们俩就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跟着沈远进了餐厅的大门。 找到了座位坐下,沈远绅士的询问了她们的口味,然后主动为她们点餐,叫了一桌子的食物。 沈远看着周莉莉跟元小菲都不说话,顿时笑着说道:“没关系,这顿饭我请客。” 周莉莉咬着嘴唇,眼珠子一转,开口问道:“对了你现在住哪里?” 沈远毫不介意的回答说道:“就住在酒店啊,就是小菲上班的那家酒店、。” 周莉莉马上笑着说道:“住酒店多不舒服啊!还是出来租房子住吧!我那边正好打算换房子,也不想跟陌生人合租,不如我们三个人合租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吧,这样大家一个人一个房间,既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还能一起上下班吃饭什么的。我做饭是很好吃的哦!” 元小菲也反应了过来,对沈远说道:“是啊是啊,你住在酒店短时间还可以,论舒适性还是租房子住吧。我虽然很少下厨,可是我很会整理的。到时候你有什么脏衣服,我帮你洗好了。” 沈远笑了笑。 他的衣服,都是有专门的人打理的,有的衣服是只能干洗或者送回原厂清洗的。 不过,现在既然来做外卖员,确实是要接一下地气了。 沈远也不在意合租房子,反正跟谁住都是一起住,因此点点头说道:“好呀,那就一起吧!” 听到沈远的回答,周莉莉跟元小菲顿时兴奋的不行不行的。 周莉莉自告奋勇的说道:“那行,找房子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到时候我找到了合适的房子,我把照片发给你们,来来来,我们加个微信,我拉个群组,有什么事情就在群里说好了。” 周莉莉直接掏出了手机,咔咔咔把三个人都拉进了一个群组之中。 周莉莉看着沈远帅气的头像,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真是帅的无死角啊! 等食物上来了,沈远就开始默默的开吃,然后听着周莉莉跟元小菲聊天。听周莉莉吐槽公司里已经秃顶的上司如何如何,听元小菲吐槽各种奇葩顾客等等等等。 沈远忽然觉得,平民生活其实也蛮有趣的。 难怪大姐他们那么热衷于没事儿就去体验一把平民的生活。 虽然看似卑微,其实多姿多彩,反而比上层社会要舒服恣意很多。 上层社会虽然出息各种晚宴个个都打扮的光鲜亮丽,可是也有很多社交礼仪束缚,不能恣意妄为。 而平民们之间的交际就轻松多了,不必考虑那么多的规矩,也不担心会被别人笑话礼仪不规范。 几个好朋友往街头的小摊上一坐,要一包啤酒几瓶白酒就能吹上个一天一夜。 几个小菜也就几十块钱,消费不高,喝的尽兴。 他们可以尽情的海阔天空,可以恣意的吹牛,简直是爽大了。 沈远笑眯眯的听着她们聊天,周莉莉看到沈远很有兴趣的样子,忍不住问道:“沈远,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你才十九岁,有什么打算?” “我?哦,我还没正式毕业呢。”沈远不以为意的解释说道:“我入职的时候,我没写这一点,因为我的学校是不能随意公开的。” 睿禾贵族学院,的确不能随便公开。 如果让别人知道,睿禾贵族学院的学生,来这里上班,会引起地震的! 周莉莉听说,心里又多了几分计较,心底笃定沈远肯定是富家子弟无疑了! 只有富家子弟才能有这番做派了吧? 于是周莉莉越发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想办法留下沈远,哪怕是多留他一段时间也行。 经过这么一了解,周莉莉找房子就开始偏向中高档的小区了。 这么一番找下来,还真让周莉莉找到一套大概一百五十平方上下的三室两厅的房子,有一个很大的露台,可以在露台上养养花儿吹吹风,价格也不算贵,只有三千多块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外来人口少,本地人又都有房子的缘故,因此租房子的人也少。 这里的房子大部分都租的价格不高。 因此周莉莉跟元小菲也都能承受的起。 照片发到群里,沈远跟元小菲都表示很满意,这个房子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周末的时候,三个人一起搬家,搬到了这个新房子里。 沈远是唯一的男孩子,所以住了一个带单独洗手间的卧室,其他两个女孩子公用一个洗手间。 这样就不怕发生什么尴尬的事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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