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总归还是惦记小宝,温宁在第二天下午,就让霍凌送她去机场了。
祝遥遥死活也要送行,温宁没让,”你大着个肚子正当自己还能跑能跳?每天吃了睡,睡了运动,带好小璎桃啊。”
祝遥遥不甘心地抿着嘴。
霍凌给了温宁一记目光,“她也就听听你的话了。温宁,你给我多教育她。”
“你说什么呢,撺掇我闺蜜欺压我。”祝遥遥不满地说他,又数落温宁,“难怪我听莫楠说,你就是个叛徒,你那个朋友方莹的事儿,你也是偏帮司修远。温宁啊温宁,你这群男性友人,比我们闺蜜更重要吗?厉北琛知道你帮他们,不得气死?”
“他气死了也得咽着。”温宁毫不在乎厉北琛吃飞醋。
霍凌别有深意地扯了扯嘴角,“谁说不是呢,主线任务迫在眉睫,三哥这会儿哪敢惹她啊!”
“什么主线任务?”温宁上了车,探出车窗问。
祝遥遥立马拉了下霍凌的衣袖。
男人趁机,大掌包住祝遥遥的小手,笑得意味深长,“没什么,你赶紧回帝都,三哥说傍晚见不到你,他就削我,烦死人了。天天的当你保镖。”
“你当保镖不划算吗?那我以后向着遥遥得了。”温宁被他岔开了话题。
霍凌做了个封嘴的动作,“姑奶奶,你一路顺风。”
“遥遥,再见啊!你好好的养胎,要生的时候,让霍凌送你去帝都,厉氏有专业的产科医院。”
祝遥遥笑笑地看着她,心情好得很,“哪用等到那时候啊。”
车子开走了。
霍凌啧了一声,拿出手机,上面有三哥发来的微信请柬,还没正式过版。
“婚礼邀请函?呵,给他嘚瑟的。”他酸不拉几的嘲讽,手指冷冷的打字:【收悉,会到场的。】
祝遥遥却满心欢喜,“霍凌,先说好。宁宁的婚礼我也要去,必须要去的。”
“截你腿了吗?”霍凌看她那么高兴,心想自己求婚的意思那么暗示过,她就是没点反应,也不知道是真笨还是假装听不见。
他心情更不爽了,指桑骂槐道,“又不是你自个儿的婚礼,也不知道激动哪根筋。”
“她是我最好的闺蜜!你说我激动什么。”祝遥遥白了他一眼。
霍凌深深无力地看着这个小笨蛋,他说话的重点,她到底能不能抓住啊?
看了眼她肚子里的小东西,他很怀疑以后两个孩子的智商。
-
温宁在帝都下飞机后,就被厉北琛接到了。
这男人在路上没有一句话,沉默是金,只不过,温热的大掌淡淡地握着她的手,一直没放。
温宁垂着杏眸,用另一只手处理手机上的事务。
也许是车窗没开,又或许是身旁这尊男性躯体的存在感太强,压迫着她并不能十分专注的忙公事,心里有些躁,她总在走神。
一直到下了车,回到厉家的庄园,温宁才深吐一口气。
身旁的男人点燃一根香烟,放开她的小手时,扫了眼她细白掌心里,被汗晕红的肌肤,他薄唇微勾,“和我在一起,这么紧张?”
“谁紧张啊!”温宁死不承认。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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